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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霍黎那孩子相处的还融洽吗?”坐在顾老师家的沙发上,接过自长者手中递来的茶,然后被这样问了。许绯想着问题,她不知道怎么回答顾全盛的话。因为没办法回答,或者说,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生活在霍黎身边,跟那个天才般的作家同处一室的每一刻,都是让人无法预想到的。虽然写着自己的小说,但是霍黎助理的工作许绯并没有辞退,依然会每一天都会乘车去往地处偏远的那座海边别墅。换做普通人,仅仅是看到霍黎那张眉眼深邃,宛如混血儿一般美貌的脸,大概都会开心到尖叫的程度吧,毕竟秀色可餐这个词的运用就是因此而生的。论颜值绝不逊色于她的许绯,初看到那张脸时,心中也会产生过惊艳的感想。但初时的新鲜感过后,就是头疼感了。“就像是跟猛兽生活在一起。”她对着慈爱的尊师,说出了这样的比喻。霍黎好看的脸,在许绯眼中,就是野兽身上漂亮的皮毛,有着花斑黑黄交杂的颜色,油光水滑,一看就很好摸的老虎在铁笼中懒洋洋的优雅迈步。不管是谁,都会觉得这只老虎很漂亮,很想亲近。但话又说回来,就算这只老虎很漂亮,也不会让你产生出想要进入笼子里,跟它一同度过余生的想法吧。许绯的话,让顾全盛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他看着自己最钟爱的学生,这个看着文雅,漂亮又娴静的女学生。有时候嘴里经常说出一些奇怪又让人发笑的话,但又奇怪的很贴近所说的话题。“就那么难过吗?”他接过妻子手中的盘子,放在茶几上。几碟小点心摆了上来,是自己平时想吃,但妻子却懒得动手而推辞的美味。看着许绯消瘦的身影,顾全盛心里暗暗心疼,这孩子每一次来,都这般瘦弱,这大概也是自己跟妻子总是忍不住想照顾她的缘由之一。只有两个儿子的他们,只要一看到许绯,就忍不住的泛起疼爱之情。拿起一块茶点,许绯细细品尝,她向身材矮胖的女人赞美道:“师母的手艺又精进了,这个云片糕好好吃,好吃到我都不想离开老师家了。”她当然知道顾全盛夫妻对自己的照顾,因此也满怀感激。不善言辞的女人听了她的话,如往常一样羞赧的摆了摆手。“好吃就好,小许多吃点,你太瘦了,女孩子不能这么瘦的,要多吃点”她笑着又回到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而那些食材里,有不少是许绯爱吃的。吃在嘴里的点心甜丝丝的,因她不喜甜,所以顾师母每次糖都放的不多,平常人吃,或许会认为味道不够浓厚,而觉得寡淡。许绯每一次来,吃着这样味道不算甜的点心,都觉得它被掺进了无数的蜜,甜到让她感到想哭。“不是难过,”回归话题,许绯笑道:“是总是被她的行为吓到。”霍黎是个怪人。喜欢闷不吭声的走到她身后,踹她一脚。还喜欢用那种鄙夷又嫌弃的眼光打量自己,更讨厌的是,她喜欢音乐。不管是写作,还是吃饭,又或者运动跟开车,都爱放点音乐。不过跟这些讨人厌的地方相比,她的性格才是最奇怪的地方,时而像个智慧的老者,时而像个惹是生非的怪小孩,高兴的时候,喜欢大喊大叫,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像个刺猬一样竖起刺,用她那名为语言的刺,戳伤他人。顾全盛静静地的听着许绯说话,他喝着茶,见许绯满眼含笑的说着霍黎那个人怎么样怎么样,“不是像个孩子,霍黎她啊,情感上目前就是个小孩子啊。”顾全盛笑问:“小许啊,你青春期的时候,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许绯想了一下,摇头。“应该没有。”她十五六岁的时候光顾着学习各种技艺了,语言、插花、音乐、画画、舞蹈,每一天,她的时间都被那些繁重的课程充斥着,导致她无暇分心去关注他人的世界。等到了大学,她终于有机会去跟不同的人交际,但父母的不幸,加上后来孟嘉荷的出现,她更加无法去体会那种所谓的青春期爱恋是什么感受了。许绯的回答,不出顾全盛的所料,他无奈的笑道:“所以你不懂霍黎的心思,也是很正常的。”那种苦闷,想要欺负一个人,弄痛她的感觉。“虽然这么说不好,但霍黎读书的时候,没有朋友。”“没有朋友?”许绯想象不出来,因为她读书的时候,身边总是堆满了人。顾全盛叹了一口气。“是啊,没有朋友,用稍重一点的话来说,她被身边的同学无形的霸凌了。”那样一个我行我素的人,竟然会被人欺负。许绯张大了口,不敢置信。“不是那种肢体上的霸凌,”顾全盛轻笑了一声,眼前好像又站着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嘴里逞强说着,‘我不是没有朋友,我是选择性的交朋友,都已经是高中生了,那种恶趣味,喜欢扎推在一起聊着偶像明星,谈论化妆品跟漂亮服装的,叽叽喳喳的像是一堆鸟一样聚在一起吵闹的女孩子,我才不想跟她们交谈呢。’“上学的时候,你是不是有一种感觉,在班级里,总有几个人是被忽略的。不管是分组,还是合作,都是不被选择的对象。霍黎,就是扮演着那样的角色。”那种人,存在每一个教室里面,他们不被注意,没有人关心。即使有一天消失了,也无人问津。“但她那恶劣的性格,跟她的学生时代应该没有关系。”许绯心想,或许说不定就是因为那样的性格,才会在学生时代没有交到朋友。“这”顾全盛失笑。“可以这么说。”当年他也是那样愣住,看着一脸不服气的霍黎。“觉得别人恶趣味又无聊的你,本身也很恶趣味,也很无聊啊。”从顾全盛家中离开,拿着顾师母大包小包给她的食物。许绯乘着地铁回公寓的时候,忍不住的想道,也不知道,霍小姐的疯病发完了没有?上个星期,她去的时候,霍黎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坐在写字台那儿撕书,她身边摞了一堆书,手里正拿着一本契柯夫的《变色龙》摊开在她的腿间,但那不是用来阅览的,那只洁白的手,无意识的将纸张一页页的扯下,然后扔在一旁。许绯到的时候,她身边已经堆了一座小纸山。许绯惯来是个爱书之人,见她这样糟蹋书,想要责问,可见她那样呆呆的样子,竟也不敢出声,只能默默地将一切打扫干净。等她上楼,才发现遭殃的不只是楼下,楼上也是一片狼藉,各种杂乱的物品遍布了整个房间,用来写作的笔记本电脑也被扔在了地上,许绯赶紧拿起来检查,发现一切完好后,才松了一口气。可一回身,就差点吐血。这家伙,要摔的话,摔她一个人的笔记本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连自己的写字台也被弄得乱七八糟,她整理的资料凌乱地散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笔记本电脑也同样没有避开厄运,摔成了两半,躺在地上,等待着主人的拯救。公寓里一片黑暗,她开了灯。白炽灯强烈的光线,让眼睛一度产生不适感,她眨了眨眼,才感觉好受一点。孟嘉荷没有来,这让许绯松了一口气。只是不等坐下,门就被人打开了。一个精壮的高个子男人架着孟嘉荷走了进来,酒气扑天,还带着一股酒醉之人身上的臭味。许绯没有上前搭手,只是安静站在一旁看着男人将孟嘉荷放在沙发上离开。“许绯许绯”酒醉的孟嘉荷躺在沙发上,咕哝着她的名字。霍黎是猛兽,那孟嘉荷就是怪兽。许绯将两者放在心里考量,人类如果面临绝境,必须要从这两者中选择,权衡利弊下。究竟是会选择走进笼子里跟猛兽一起生活,还是窝在洞穴中跟怪物生存在一起。倚着墙,许绯头疼的抚额,正常人可以选择的话,应该是两样都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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