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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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喜兰》作者:且一

简介:

喜兰的一双大脚,

跑过了小山村,走完了人生路。

你记得或者忘记,

她都来过。

大脚少女

一九三二年,喜兰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县城。

那个年月,一个丫头的出生,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算不上什么大喜事,对一些家道艰难的人家来说,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累赘。

不过,喜兰是幸运的。她所降生的古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凭着父辈的勤俭持家,也地里有田,家中有粮,年终岁尾还能攒下些闲钱。

喜兰的父亲老古是个朴实的农民。黑红的脸膛,浓眉细眼,高个子,厚身板,走路风风火火,干农活是个好把式,为人随和,在邻里乡亲中很有口碑。

母亲刘氏细高个儿,鹅蛋脸,眉眼细长,乌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光滑的髻,不惊艳,但耐看。幼年时便被缠了足的她,不能干什么重活,但厨艺和女红都极好,还十分爱干净,每天一大早起来便颠着小脚,颤微微地走来走去,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烧饭做菜更是不在话下,闲时做做衣服、纳纳鞋底,有时候给同村人绣个花样儿还能挣几个零钱。老古对她很好,她很知足。

刘氏十七岁嫁到古家,五六年时间生了三个男孩儿。公婆自然欢喜,但刘氏和老古还是心心念念想要个女儿,也许是心中的念想被好心的神明听了去,在嫁到古家的第十年,喜兰出生了。在这之后,刘氏意外流产过一次,便再没有怀过孩子。

作为家中唯一的女儿,喜兰的地位甚至比三个哥哥还要高些,几个男孩子从妹妹降生的那天起,便被教育要保护妹妹,要对妹妹好。古家家教好,三个男孩子都很懂事,父母这么教,他们便也这么听,久而久之成了习惯,谁有好吃的好玩儿的,都第一时间拿给妹妹。

喜兰遗传了父亲爽快的性格和高个子,长得却更像母亲一些。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淘气,天天跟在哥哥们身后跑来跑去,混在男孩堆儿里活泥巴,玩打仗。

心心念念盼来的女儿长着长着却活脱脱成了个假小子,这让老古有些头疼,但还是疼爱,于是,一边头疼,一边纵着喜兰每天在家里家外蹿来蹿去。刘氏性子本就温和,很少对几个孩子大声呵斥,何况喜兰不过顽皮些,坏毛病却一点儿也没有,嘴甜又伶俐。看着女儿跟着哥哥们疯闹,她也只是微笑,甚至还有些羡慕,毕竟自己很小的时候不能这样自由自在地跑来跑去。

古家最先对喜兰的行为看不过去的是古老太太。

身为刘氏的婆婆,她当初同意将其娶进门,就是因为刘氏家世虽一般,但性子温和,手巧能干,一双小脚更是十分符合她心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媳妇”形象。她自己就是个小脚老太太,并且深以为荣,她认为女孩子就是应该有个女孩子的样儿,能生儿育女,孝顺公婆,伺候好丈夫,操持好家务就极好,抛头露面那是男人的事。

在喜兰五六岁之前,她一直对刘氏很满意,可是现在,眼见自己的小孙女越来越疯,儿子和儿媳却没有任何约束的意思,她的心里总不是个滋味。更奇怪的是,自己的丈夫也是把这小孙女当个宝一样宠着,比对孙子都喜欢。喜兰每天“爷爷,爷爷”一叫,古老头就乐得不行,哪还有耳朵听她抱怨。

家里人的态度实在让她不太高兴。明里暗里也跟儿子儿媳妇提过几次意见,但刘氏只是笑笑,说句“知道了,妈”,儿子更是直接回一句“妈,你就别管了,我看喜兰这样挺好,闯荡,不受欺负。”

挺好?好个鬼!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思考,古老太太确信,导致喜兰到处疯跑的罪魁祸首便是她的一双大脚。这丫头遗传了她父亲的高个子,从小就比同龄的女孩儿高出一截,脚也大,每天“啪嗒!啪嗒!”地跑来跑去,那“啪嗒”声一步一步地踩在古老太太的心头上,让她很是心烦,这事儿得尽快解决,否则,这么个疯丫头以后怎么找婆家。

解决的办法,自然就是她自己和刘氏都曾经历过的——缠足。缠足自然是痛的,那种疼痛对于彼时年幼的自己来说,也是心惊肉跳的,但从小就被灌输的传统思想,让古老太太觉得那种疼痛是一种无形的勋章,是如同嫁人、生子一样每个女子都必须经历的事情,是一份身为女人的荣耀。

虽然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上流行放足,也不把缠足当成必须完成的事情,但她对此却十分不以为然,甚至对身边那些放了足的和没缠过足的女人颇有些鄙夷,“那么大的脚,还算是女人吗?”

基于对“三寸金莲”的执念,她给儿子娶了刘氏,恰好刘氏又很好,虽然好媳妇和“好脚”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是这份“恰好”却恰好印证了古老太太“脚小才是好女人”的理念。如今喜兰也长到了可以缠足的年纪,身为祖母,古老太太认为自己有必要在喜兰成为“好女人”的路上助一次力。

主意已定,刻不容缓。她先是在一次晚饭的时候郑重地向丈夫、儿子、儿媳妇说了这件事,她说的信誓旦旦,其他三人却不置可否。尤其是儿子、儿媳妇,看那表情,似乎很是不情愿。果然,第二天,儿子找到母亲,说了自己和媳妇的决定——不给喜兰缠足。理由有三:一是,如今早就不兴缠足了,上面还鼓励缠过足的女人放足,可见缠足不是件好事;二者,缠足太疼,自己和媳妇都舍不得孩子遭罪;第三,缠完足行动不方便,喜兰那么活泼,出不了门岂不是要憋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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