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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正说着话,有人敲了敲门,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墨玉,你在吗?”
宋墨玉循声看去,发现是原主的好友苏如霜。
苏如霜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中等个头,身形清瘦,长着一张招人喜爱的鹅蛋脸。她今天穿着一件襦绿色的抹胸配褐黄色的窄袖长衫,衬得皮肤由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暖白色。头上没什么华贵的装饰,只在一边簪了一只流苏玉簪,显出她清灵的气质和优越的家庭条件来。
宋墨玉回忆起来,苏如霜的祖上做过官,后来出了些事后没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苏如霜家里现在经营着镇上唯一一家书肆,说起来比宋家这个干屠夫的还富庶些。苏如霜的两个哥哥年纪轻轻已经是秀才,一直在宿州的麓山书院研学。
原本一个屠夫的女儿一个诗书传家的女儿,虽然年纪相仿,但两人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的。但偏偏苏如霜就爱和宋墨玉玩。苏如霜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会分宋墨玉一份。宋墨玉虽然不爱读书,但在苏如霜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识得不少字,有时候甚至也能说一两句诗词和成语。
只是原主沉迷上李修文后,一开始还女儿情结,拉着苏如霜给她出主意。后来她就有些草木皆兵,害怕李修文看上苏如霜,竟然疏远了这个好朋友。
宋墨玉暗自汗颜,原主怎么跟中了邪一样,为了一个李修文无差别针对所有人。此前宋墨玉和苏如霜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没说过话了。
门外苏如霜手里提着一个篮子,上面盖着一块红布,站在门口一直没有进来。
直到宋墨玉走过去,拉住苏如霜的一只手:“霜霜,好久没看到你了。”
“如霜姐姐。”宋之衡礼貌地喊。
“墨玉……”苏如霜没想到宋墨玉还会重新亲近自己。
她连忙把篮子上的红布揭开:“墨玉,前段时间我随我娘去我外祖家了。今天回来才听说你溺水了,你好些了吗?”篮子里装着十多枚鸡蛋,又有一些黑皮的鸡枞菌。
菌中之王啊!宋墨玉眼前一亮。这鸡枞菌都是一丛一丛地长,形如鸡腿,无论炒、炸、煎、拌都香得能吞舌头。但只有做汤,才最能吃出它的鲜甜来。
苏如霜见宋墨玉发愣,接着说:“这个叫鸡脚菇,是我外祖母让我带回来的。听说吃起来清香可口,跟鸡肉一个味道。最适合生病的人吃了。”
“霜霜,这是你外祖母给你吃的。你拿回去吧。我现在身体已经大好了。能跑能跳,吃用不着这个。”宋墨玉摇摇头。原来在这里,鸡枞菌叫做鸡脚菇啊。她自然是知道这鸡枞菌的珍贵的。原主之前对苏如霜那个态度,她怎好平白无故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
苏如霜只沉浸在和宋墨玉重归于好的喜悦中,一直把篮子往宋墨玉手里塞,见她不肯要又换了个说法:“就算是你不需要,我干娘也要的呀。这就当我孝敬她了。”
因为两人以前关系好,苏如霜平常都叫纪嫣做干娘。纪嫣也很是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孩子。
想到娘亲,宋墨玉也有些犹豫起来。鸡枞菌确实是好东西,它不仅细嫩鲜美,而且性平味甘,能调理肠胃,对体弱之人特别有好处。宋之衡在旁边使劲给她使眼色。
最后宋墨玉终于松口收下了这些东西,只是又让苏如霜在外面等一等她。她进厨房把中午多炒出来的一份溜肥肠装进篮子里拿了出来。这本来是她留着晚上给宋飞鸿做下酒菜的。
“这是什么?”苏如霜好奇地问道,闻着还有腥辣之气,是从前没见过的吃食。
都说君子远庖厨,她家招了仆役专门做饭。可以说苏如霜从小到大连厨房的门都没见过,更没有在饭桌上见过猪下水一类的糟污之物,才会觉得这般新奇。
“这个你回家让家里人热一下,晚上就可以吃了。虽然看着不大好,但味道应该还行,尤其是拌米饭吃。”宋墨玉说。
宋之衡眼巴巴地看着这盘子溜肥肠咽口水:“如霜姐姐,我可以为我姐作证。我今天吃这个菜,吃了三碗饭。”
“这么好吃吗?那我一定要试试!这是你亲手做的吗?”苏如霜眼前一亮。
宋墨玉在原来的世界,因为忙于学业和家业,没什么时间交朋友。现在被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眼冒星星地注视着,她都要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又说道:“是啊。我最近特别喜欢做饭,没想到做了两次家里人都说味道还行。你给的鸡脚菇太多了。到时候我煲了汤,给你送过去尝尝。”
“好!”苏如霜高兴地点头,她就是担心墨玉不收她的东西是还在和她闹别扭,如今肯收下她就放心了。她都想好了等墨玉去她家里玩,她要和墨玉说好多好多话。把一个多月没说的话都补回来。
她本来还想去探望一下纪嫣,知道纪嫣在休息后,便和宋墨玉再说了会话便回家去了。她舟车劳顿,一回来就到了宋墨玉这里,早就有些累了。
“姐,晚上做这个吃吗?”宋之衡看着厨房里的鸡枞菌两眼放光。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现在叫姐是叫的越来越顺口了。
“瞧把你馋的。光有这个还不够,还得配上只老母鸡。咱家根本没养鸡!”宋墨玉敲了敲宋之衡的头。
“啊,还得老母鸡去配啊。”宋之衡知道今天是吃不上了,有些失望。
“行了。明天镇上赶大集,我去镇上逛逛,挑只好鸡回来。等晚上我跟爹说,找爹要些银钱。”宋墨玉说道。原主之前“扶贫”,但凡有点首饰都拿去当了换钱,手里可是没有一点余钱了,更何况买鸡的钱。要想买鸡,还得宋飞鸿点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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