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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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第1页)

于红林噗地一声把嘴里的茶喷出来了:“南姐,你前面把我感动得眼泪汪汪,后面又让笑出声来。你说话可真有魔性啊。”

于红林说完这话,突然一拍大腿:“我知道《冢中花述》的基调是什么了?就是笑中带泪,让你愤怒让你哭的同时还能让你笑。这就是现实主义讽刺喜剧。人生百态全部摆上来,任君挑选。你是谁,你就能从中看到谁。”

一场聚会,格羽从中得到了治愈,于红林找到了灵感和人脉,白衣得到了写作素材,大家各有各的收获。

九点半,大家意犹未尽地离开宋家。

临走时,于红林说:“宋老师,以后这种局要常组,既有意思又有收获,谁不愿意来?”

其他人也附和道:“是啊,以后要常聚。”

宋知南笑着说答应,并说:“大家路上注意安全,谁家路远不便,我让冬宝送送你们。”

“不用不用。我们离得不远。”

于红林跟白衣还没聊够,两人一起走,边走边聊。

钱梦秋家就在附近,不用送。

格羽和罗静林住得稍远些,宋知南让冬宝送送她俩。

宋知夏在家休息两天,跟宋冬宝一起坐上了开往乌鲁木齐的火车。

这一去最少得半个月,宋冬宝细心叮咛:“姐,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记得按时吃饭啊。你不想下馆子又懒得自己做饭,就去隔壁群英姐家蹭饭。”

“行,你放心吧。”

送两人上了车,宋知南回到家里已经是中午了。

要文从幼儿园放学后就跑过来叫宋知南:“南姨,走啊,到我家吃饭去。我奶奶今天做好吃的了。”

宋知南笑道:“我还真来蹭饭了。”

几天后,白衣组了个局,介绍于红林和牛抗美认识,李群英也跟着去凑热闹。

她回来跟宋知南说:“牛抗美这人还真挺有意思,大大咧咧的,说话很好玩。她跟于红林聊得挺投契,感觉这次合作有戏。

哦对了,人家一听说咱俩是好朋友还是邻居,对我可热情了。她非常喜欢你,很想认识你。下个星期她在西城饭店请客,想请你吃饭,你给面儿不?”

宋知南想了一下,说:“既然人挺有意思,那就见一面吧。”

牛抗美整得挺正式,还特意让人送了请帖来。

到请客那天,宋知南稍一收拾,就带着李群英去赴宴。

两人要出发时,要文蹬蹬追上来,眼巴巴地望着李群英:“妈妈,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了?”

李群英认真想想:“我带了包了,还忘了什么呢?”

要文指指自己:“我呀。你是不是忘了带我了?”

李群英哭笑不得,跟要文解释道:“妈妈这是为了应酬,带着你不方便,你留在家里看家,乖。”

要文撇撇嘴,哼了一声转身回去了。

李群英对宋知南笑着说:“这小家伙越来越有主意了。”

“人家长大了嘛,现在得叫她要文同志。”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往西城饭店走去。

牛抗美在饭店门口等着两人,她大约三十来岁,个子挺高,身上有一股飒爽之气。

李群英介绍两人认识,牛抗美略有些激动地上前握着宋知南的手:“宋老师,您能赏光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我早就想认识您了。您写的那些小说读起来太带劲了,我跟我姐妹一起看,我把她的大腿都拍疼了。”

宋知南笑了笑:“你说话确实挺好玩。”

“唉,我这人就是嘴贫。”

牛抗美一边说话一边领着两人进包间,两人一坐下,她赶紧张罗着倒茶水,拿来菜单问两人想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

宋知南说:“客随主便,你随便点就行。”

“那就我点他们家的招牌菜了。”

这一顿饭吃得挺愉快,牛抗美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能说还会说,说话又风趣幽默,怪不得交游那么广阔。

哪怕对方是有钱的红三代,宋知南也没有一点巴结的意思,平常心对待。

她穷的时候就不把富人当回事,要不然也不会整治老板。现在不穷了,还有了点社会地位,更不把富人当回事。

用那句话说,就是“自家富贵,不着意里;人家富贵,不着眼里。”主打一个不把任何人当回事。

再有钱的人不请她吃饭,也跟她无关。

再有权的人只要不给她升官,也跟她无关。

今天吃什么跟她关系比较大。

宋知南这种云淡风轻的世外高人模样,让牛抗美愈发心折。不愧是她喜欢的作家,身上有一种高级的、让人不讨厌的清高,有傲骨但无傲气,

不像上次,她喜欢一个明星,经朋友引荐终于见到了本人,结果对方一听她的身份,对她的态度突然变得特别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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