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见深这次出任务的地方挺远。不提任务,单单是路程,正常情况下一个来回就得是**天光景,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事,寻常弟子都会磨蹭到一个月甚至更久。
但这次顾见深全程只用了六天便回来了,速度之快、效率之高、心情之急迫,由此可见一斑。
他这么急着回来,无非是走的时候太匆忙,没能履行和沈清弦的约定,他怕时间久了,沈清弦就会把他给忘了。
相逢一面他刻骨铭心,却不敢想他是怎样。
可能沈清弦也觉得他有趣,还想与他再见面,只是时间久了,这心情是不是就淡了?是不是就不愿再同他见面了?
揣着这些心思,顾见深当真是归心似箭。
若非这任务不得不做,他都想直接放弃!
紧赶慢赶地回到万法宗已是深夜,顾见深很清楚这会儿是见不到沈清弦了,可让他回上德峰,他是睡不着的。
而且他想去小院看看,万一沈清弦给他留了话,他也能聊以慰藉。
抱着能见到一个小纸鹤也好的心情过来,结果却看到了朝思暮想的人。
顾见深的心中的喜悦,怎能用笔墨形容!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生怕自己是在做梦,他借着薄薄的月光看了又看,一边确认了这是真实的,一边也压不住心中的火热了。
他是在等他吗?他也在想着他吗?他也这般急切地想和他见面吗?
顾见深越想越难以自持,他无法想象自己怎么会对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人滋生出这样的深厚的感情。
想拥抱他、想亲吻他、想告诉他他有多么的喜欢他。
若是说出来会吓到他?他会觉得不可置信?
其实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他的心里全是这样的情绪——塞得鼓鼓的、满满的、快要涨出来的全是对他的欢喜。
顾见深站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站着、眼睛不眨地看着,好像在担心自己挪开视线,这人就会被如寒霜般的月华卷走。
他想触碰他,想圈住他,想用这些贪婪的方式来将他留在身边。
他的视线落在他的白皙的小臂上,落在他漂亮的锁骨上,最终如同被妖精蛊惑了一般,紧紧地黏在了他嫩色的唇瓣上……顾见深瞬间觉得口干舌燥,嗓子眼处的灼热让他急于做些什么。
——吻他。
绝对比琼脂玉酿还能滋润他的干渴。
沈清弦其实已经醒了。
他何等修为,从顾见深疾步走近时他便惊醒了。
只是察觉到来人是顾见深,所以他没敢乱动。
这可如何是好!深更半夜的,他偷偷来人家的私院,睡在人家床上,盖着人家的被子,该……该怎么解释他这“变态”行为?
顾见深也真是的……为什么大半夜回来了?为什么这么晚回来了还来这小院!
顾见深不是说他不在这里住吗?
沈清弦真是尴尬死了!
他想不出自己醒来后能说什么,索性就……装睡!
谁知这顾见深不走也不叫醒他,就这样站在床边,一站就站了好久。
他在看他?沈清弦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他裸在外面的每一寸肌肤都有种极轻的灼烧感。
顾见深的视线当然没这么大的威力,是他自己的心理作用。
总觉得……总觉得他在眼睛不眨地盯着他,一想到他盯着看了这么久,这灼烧感便越燃越烈了。
怎么办!沈清弦快要装不下去了!
顾见深也快要忍不下去了。
亲一下,他还在睡着,他不会知道,他只轻轻碰一下,很轻很轻,他不会有所察觉,而他却能让沸腾的血液稍微平静一些。
这么想着,顾见深俯身,慢慢靠了过去。
离得越近看得越清楚:他真好看,睫毛卷翘,鼻尖秀美,唇瓣甜嫩……
顾见深喉结涌动,那股滚烫已经蔓延到了唇畔,他薄唇微颤着,眼看着就要亲上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