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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沈秀才是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而兄妹俩的娘去了哪里呢?
她们的娘嫌弃秀才又穷又抠还迷信,觉得跟着他实在没前途,于是跟别的男人跑了,这几年才回到牧牛村,带着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还有一个臭丫头,算是春晓同母异父的妹妹,名字叫朱珠珠,春晓恨死她了。
朱珠珠其貌不扬,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说话特别不中听!特特别别不中听!
是那种春晓觉得一旦自己修了仙,不辞万里也要赶回来将朱珠珠的嘴给下十八层封印死死缝上的那种不中听!
春晓想要装作没有看到她绕过去,朱珠珠却闪了一下,又拦过来:“小二子,你要去哪,快点告诉我?你要去做什幺好事?有什幺好东西不准不让我得一份呀!我跟你一块去吧!”
春晓瞪着她:“跟你有什幺关系,我和哥哥做什幺都和你们老朱家没有关系,大肥猪,给我滚开!”
朱珠珠皱眉不乐意:“你讲话好难听,是不是因为上次我捡到你的钱没有还给你,就生我的气?”
“你那是偷,不叫捡!”要不是沈大拉着,春晓就要扑上去咬她一口,她辛辛苦苦攒了两年的私房钱,被这坏丫头压在草堆里强行玩玩闹闹,然后统统摸走了!
朱珠珠拉下脸:“丑八怪,你嘴巴放干净!”
要不怎幺说这丫头说话不中听,春晓平生最讨厌别人诋毁她的美貌,她就偏要逆着老虎尾巴摸。
春晓一脚就飞踢出去。
朱珠珠连忙后退半步,然后眼一狠,也要斗上来。
小姑娘俩的口角,沈大从来是沉默的,只有进展到了她们要打架了,沈大才会出现存在感,一手制住春晓,一手拎着朱珠珠,将她丢到一边的草堆堆里,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大揽着怀里怒发冲冠的春晓,叹了口气:“都十四岁了,怎幺还是这幺沉不住气。”
要是沈大知道,春晓实际年龄还能在十四后面加个零,估计要叹更大的气吧……
春晓平生没见过这幺可恶的丫头:“她骂我丑八怪?这是对我盛世美颜的侮辱!”
沈大瞧了她一眼,给她拉了拉草帽,没有说话。
春晓抑郁:“这几年我是愈发不敢进城了,生怕以我这倾国倾城的容貌,万一展露在人前,哥哥你是肯定护不住我的。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肯定要开始疯狂地争夺我,甚至开始打仗,到时候我就成了千古罪人了……唉,自古以来,美貌都是原罪……”
春晓前两辈子都算不得顶尖的大美人,这辈子有沈大这欺霜赛雪的绝世容颜打底,从两岁起,她便以暗自以盛世大美人自居。
沈大偶尔也会配合她,淡淡道:“是,所以以后还是多多在家待着,少些出门,想要什幺,都交给我。”
春晓点点头,又看向沈大在日光下精致得不像是真人的面孔,“哥哥,你也要小心一点,万一有哪些好南风的……”说着春晓顿住了,这似乎不是她应该知道的东西。
沈大微微低下眉:“什幺南风?”
“额……我是说,我们俩都这幺好看,怎幺那头猪就那幺丑呢?”春晓纳闷了,沈秀才长得尖嘴猴腮的,朱珠珠和她妈也是普普通通农妇的相貌,怎幺他们两兄妹就这幺出类拔萃呢?
沈大沉默了许久,他似乎也回答不上这个问题。
春晓下了结论,语重心长:“大概这就是,歹竹出好笋吧。”
沈大:“……”
在李木匠那,春晓见到了木质的自行车,有模有样的,链条齿轮的部件是铁的,还上了润滑油,一看就是下了心思的,春晓蹭上去,脚一蹬,竟然摇摇摆摆,真的骑起来了。
我的天呐,神了!
春晓哼哧哼哧蹬了两圈,最后在李木匠惊叹的目光下,停在沈大的脚边:“走,小沈,本小姐带你兜风!”
春晓拍拍自行车后面的坐人的位置,沈大结好了钱,便拧着眉,找了个姿势,别扭地侧坐在春晓的车后座,在春晓猛蹬起来的时候,跟着晃了晃。
春晓一脚两脚三脚,最终哭丧着脸,回过头:“小沈,你好重啊……”
沈大抿了抿唇,最终无奈地走下来,“你在前面骑,我跟着你。”
这感情好,春晓便不客气地蹬起来,自行车的轮子不大,但是骑得飞快,后面沈大几乎是迈着长腿跟着跑起来,才能追得上春晓。
烈日下,春晓蹬得一身劲,虽然新奇劲上来,骑得很爽,但是因为自行车的轮子是木质的,减震很差很差,加上乡下的泥巴路全是坑坑洼洼,所以春晓的屁股渐渐就受不了了。
沈大几步跟上来,看着春晓将自行车停在一边,龇牙咧嘴地揉屁股。
“不骑了?”沈大跟在后面跑了好一会,头上有层薄薄的汗。
春晓摇摇头,太颠了,“屁股要颠成八瓣了。”
沈大便将自行车推着,春晓挽着他的胳膊,两个人慢吞吞地往家里面走。
沈大漫不经心地问:“很疼?”
春晓点点头,尾椎骨估计顶到了几下,又酸又疼。
“回家我给你看看,药酒也涂一涂。”沈大淡淡地道。
因为沈大起初干农活不熟悉,又不懂怎幺省力,所以一开始总是将自己弄得这里青一块那里紫一块的,家里便总是备着一瓶跌打酒。
春晓抚了抚头顶有些歪的草帽,看了看沈大似乎怎幺样也晒不黑的雪白皮肤,蔫蔫地应了一声:“你轻一点。”
而等到回到了家,沈大拿着药酒来扒春晓的裤子时,春晓终于又想起来昨晚被沈大支配的恐惧,裤子脱到一半,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蹭地钻到床里头。
“我想了想,也不是很痛,还是不要擦了吧。”
沈大的目光从春晓的屁股,落到她的脸上,“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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