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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欠他一条命(第1页)

长安城乃是天下菁英汇聚之地,各种匠人也都是顶尖的,又有李煦这种宗室贵胄出面,只十来天时间,就弄出了第一套活字字模,李煦等人用这一套字模,印出了第一本书,呈交给天子看了之后,又在长安城进行售卖。

价格只有普通书籍的三成。

与此同时,在东宫的授意之下,李煦还把林简写的那个小册子也给印了出来,免费发放给京城里的各大书坊,并且张贴告示,写明此法是元达公所创,现推行天下,造福世人。

一时间,林元达虽然人不在长安,但是却在长安城声名大噪。

而且在可见的未来里,他的名字很快就会传遍天下,林元达从前的功绩暂且不论,只因为这个印刷术,他就会被后人记在史书里,千古传诵。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越州的林昭,除了每日在三元书铺看店,然后调戏调戏东家的小姐之外,也会与谢三元一起商量铅活字的事情。

这个铅活字的项目,林昭与谢三元各投了一千贯进去,仍旧是谢三元主要具体的操作,林昭负责提供构思。

之所以投入这么多钱,是因为这东西在前期基本上不太可能有什么收益,而且还要招一些铜匠过来做工,花销很大。

但是一旦把所有能制造铅活字字模的铜模做出来,这东西就会变成一本万利的行当,初步估计,收益最少应该在十万贯左右!

十万贯钱,在这个时代就可以称得上大商人了,再进一步,就可以称得上是巨贾。

人生最畅快的事,就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因为活字印刷,谢三元的人生事业迎来了第二春,这位谢老板干劲十足,每天一大早就会扑到新的作坊之中前后奔忙,忙的不亦乐乎。

而林昭,一边在三元书铺看店,一边翻看着店里有关科考的书籍。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想要真正取得社会地位,就必须往上攀爬,成为官老爷。

最起码,也要成为举人老爷,进士老爷,才能进去“士”这个圈子之中,成为四民之中的第一民。

林昭不说绝顶聪明,但也可以称得上是聪慧,他又被林二娘打下了基础,如林简所说,只要他肯沉下心读几年书,一个举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况且他的母亲林二娘,几十年的心愿就是让他读书做官,从而得以挣脱如今的阶层,摆脱现在的困境。

虽然除了读书之外,林昭还有别的选择,但是他闲暇的时候,还是会翻一翻书,万一将来需要去考学,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此时,距离他拿到约书,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时间。

林清源在越州住了三四天,又回东湖镇住了三四天,然后就回姚江做他的师爷去了。

这么多年他在姚江,根基不浅,不可能平白无故就放下了姚江那边。

而林二娘住在城里,平日里也就是侍弄侍弄花草,偶尔读读书,写写字,日子远比在东湖镇舒服得多。

这天中午,谢澹然依旧提着饭篮去给林昭送到,到了三元书铺门口的时候,她才看到自家铺子门口,贴上了一张大红纸,红纸上写了招工启事四个大字。

她皱了皱眉头,走进书铺里,把篮子放在桌子上,看向正在一旁整理书本的林昭,声音轻柔。

“三郎,外面的告示是你贴的?”

林昭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我过段时间可能会有些事情要忙,不能一直待在书铺里,所以就想着再招一个伙计看店。”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信用体系,也没有监控等电子设备,招伙计也是做一些杂活,太不可能让他接触到柜台,账面。

林昭刚来三元书铺的时候,店铺也是谢三元看着,他只跟着做一些杂活而已,一直到他拿出一百贯钱,然后给谢三元看了活字之后,谢三元才放心把书铺交给他看着。

毕竟当时林昭出了一百贯钱,是书铺差不多一整年的收益,这笔保证金足够庞大,谢三元才把书铺交给了林昭。

林昭本来是准备让林二娘来这里看店的,这个时代的理教远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宋明那么森严,常有女子出面打理生意,但是林二娘不怎么喜欢见人,性格又太过柔弱,因此林昭才打算招个伙计,自己带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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