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 混血儿艾斯特尔(第1页)

这片大陆并不缺乏混血儿,他们是一个颇为特殊的群体。

混血儿的种类有很多,人类内部不同人种之间的结合,属于广泛意义上的混血,巴里特就是其中之一。

他的父亲是个纯正的诺德蛮子,一位退了役的皇家诺德卫士,诺德皇帝最强大的近卫;而他的母亲则来自沙漠王国塔卡拉,听说出自一个颇为富裕的商人家庭。

那个女人在巴里特尚未懂事时便已离开,所以我们的蛮子冒险者对他母亲了解的并不算多,只知道她似乎是因为和老巴里特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便独自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为此,老巴里特经常对小巴里特教育道,如果长大了要结婚,可千万别娶玛维拉沙漠中的女人,因为那里的女人实在是太泼辣、太蛮横,就像纯血的梦魇战马一样,十分难以驾驭!哪怕你用最好的饲料喂养它,每天都给他梳理火焰一样的马鬃,但稍有不顺心,它依然会将你从马鞍上掀下去。

骑它(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让我们将话题回到混血儿的身上。其实像半精灵艾斯特尔这样的,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混血。他的父亲是人类、而母亲则是来自精灵圣地‘洛丝萝林’的精灵,这种结合创造出的是一个全新的种族——半精灵,这种不同物种之间的结合,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混血。

除了半精灵以外,这片大陆上还存在着半兽人、半巨人、龙人、半矮人、半地精......

天啊,不能再说了,再说就要吐了。

在这个多元宇宙中,不同物种的智慧生物,他们之间的生殖隔离就仿佛是正午阳光下的肥皂泡一般,看似耀眼无比,并通过瑰丽的色彩彰显着自己的存在,但是只要轻轻一捅,‘肥皂泡’便会破碎、化为乌有。

......

迷雾森林中。

红色的浆果,像是醋栗,但又比醋栗的个头大些。

半精灵艾斯特尔看着那些隐藏在灌木丛中的红色果实,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在‘洛丝萝林’生活过的岁月。

洛丝萝林——精灵族的圣地

精灵曾是人类之前的大陆主宰,他们曾有着极为辉煌的文明。那时的人类尚未脱离蒙昧,甚至还没有国家的概念,文明程度比之于丛林中的猴子也好不到多少。

而现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猴子’统治了大陆,精灵这个优雅的种族却只剩下‘洛丝萝林’这最后一个栖息之所。

艾斯特尔并非自小就生活在洛丝萝林,他原本出生在神圣阿拉索王国的一个贵族之家,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叫‘艾斯特尔’,而是有着一个人类的名字——‘夏佐’。他的父亲是一名很有些身份和资产的贵族,而他的母亲,则是一个女奴,一个精灵女奴……

事实上,魔法协会并不允许人类王国蓄养奴隶,但是奴隶贸易依然在各个人类王国的地下黑市中火热的进行着。而且因为参与交易的大、小贵族数量十分庞大,各个人类王国的国王也只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有魔法协会下令整治时,各个人类王国才会对此严厉打击一番,但风头一过,这种奴隶交易依旧继续着。但也正因为有法师们明面上的禁止,所以这种交易从不敢过于猖獗。只是在黑暗中偷偷的进行,维持着一个尚且算平稳的度。

艾斯特尔并不知道他的母亲是怎么成为一名女奴的,他的母亲也从未对他谈起她的过往。但是在神圣阿拉索王国,精灵奴隶的数量其实并不算少。

这个人类王国和精灵族的关系极差,虽然在魔法协会的‘皮鞭’下,双方哪怕关系再差,也不会发生战争,但是彼此间的小摩擦却从未间断。

自艾斯特尔记事时起,他的母亲几乎就从未出过门,因为他的父亲并不允许。其实,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还算不错,锦衣玉食从未断过,说话时也总是温柔细语、细心呵护,但是却限制着后者的自由。

母亲的脚踝总是套着一对做工精美的脚镣,脚镣打造的轻巧异常,外面还包裹着淡雅的紫色天鹅绒,带上之后颇有种异样的美丽和妩媚。

年幼的艾斯特尔曾问过他的父亲,为什么要给母亲带上脚镣?而他的父亲,当时摸着艾斯特尔的头,这样说着,“美好的事物如果不紧紧抓住,便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消失,尤其这种事物还有着自己意识。听不明白?我的夏佐,如果没有脚镣,你就会失去你的母亲了,我也会失去我的奴......妻子。去玩吧,别在意这些事情。”

艾斯特尔并不想失去母亲。母亲虽然眉宇间总是充满忧伤,但是却很疼他,总是喜欢将年幼的艾斯特尔抱在怀里,轻声哼着那些他听不懂的歌谣。

那歌谣空灵而幽静,虽然在耳畔回响,却仿佛来自天边。

在艾斯特尔八岁时,有一天他的父亲出门后,母亲把他叫进了房间,双手捧住他的脸,用很低的声音颤抖的对他说道,“melaen'coiamin(精灵语,我生命中的爱),帮帮你的妈妈,去那个男人的书房找一样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夫郎每天只想挣钱怎麽办

夫郎每天只想挣钱怎麽办

双男主种田无金手指家长里短发家致富在林晋逐最狼狈的时候,遇到了他一生最想守护的人叶稚是个赚钱小能手,自从来了林家带着他们发家致富,各种挣钱小妙招层出不穷林晋逐表示又是被家里小财神带飞的一天...

请你吃黄瓜(1v1,H)

请你吃黄瓜(1v1,H)

乔凌20岁时睡了个男生。睡多几次后。变成了犯罪。支教女老师山村穷学生男女主双C,雷女主与他人有亲密接触100珠加更~微博十夜灯灯,欢迎宝贝们找灯聊磕呀...

春台濯雪(双重生)

春台濯雪(双重生)

左相嫡女江容是名满长安的贵女,生得冰肌玉骨明眸姝貌,及笄那年对裕王萧显一见钟情,满心欢喜嫁入裕王府。与萧显琴瑟和鸣的第二年,江容死在了他的野心谋逆中。那夜血染长街,满城腥风。长安变天,兄弟夺位。她看着向来温润谦和的夫君杀伐果决,踩着累累尸骨登顶帝位。才知昔年夫妻恩爱皆为虚假。谦卑温润是假,存心蛰伏是真。一见钟情是假,蓄意利用是真。她竟从未看透他。再醒来,重回初见萧显那日。江容告诫自己,要想长命百岁,首先远离萧显。...

你笑一下呗

你笑一下呗

(双洁1v1双豪门甜文爽文青梅竹马暗恋成真)徐京墨打小就是个混世魔王,人尽皆知。家世好丶长得好丶玩得好丶学得好,buff叠满,身边簇拥者衆多,不过本人却颇有一种万花丛中过丶片叶不沾身的意思。拒绝人的答案永远老三样,漂亮丶聪明丶门当户对。衆人私下调侃他眼高于顶,直到他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女生,衆人才知,原来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仙女存在。徐京墨有个藏在心底的人,没法招惹,又配不上,他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曾想,有一天,那人突然出现,开始吃他的,喝他的,睡他的…徐京墨忍了又忍,这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杜若自小就知道自己跟同龄人不一样,玩不到一块去,且年轻气盛丶性格孤僻。有前辈激将法刺激她,年轻人就应该干年轻人的事,要有年轻人的活力。于是,她决定去找她朋友圈里最有活力的那个人,观摩学习。後来有记者采访她,听说A大和B大同时向您抛出橄榄枝,您最终为什麽选了B大呢?杜若回听说A大禁止师生恋,我男朋友在A大上学。衆人傻了,徐京墨高兴坏了,A大校长要气死了。...

穿成摄政王的侍爱逃妻

穿成摄政王的侍爱逃妻

大宗摄政王蔺泊舟,表面光风霁月,背地肮脏到令人作呕。大奸臣,人人得而诛之。这天,一抬软轿将刚穿书的孟欢抬进寝榻,强卖成了摄政王的通房男妾。面对奸臣如何自救?孟欢准备艹原主人设,即高贵冷艳,对摄政王宁死不从,看不起他鄙视他,同时展露自己的聪明才智,时不时和摄政王来两场智谋间的对手戏。这样,摄政王才会对自己又爱又敬。他也能像原主后来的剧情一样,博得宠爱却不屑一顾,潇洒逃走,让这素来冷静的摄政王红了眼。不过,回想即将展开的对手戏时,孟欢突然呆住了。孟智商不高欢什么阴谋诡计来着?孟智商不高欢该骂他什么来着?孟智商不高欢完了完了完了,芭比Q了qaq买来的通房男妾据说性格极烈,很可能咬舌自尽,或对他破口大骂。蔺泊舟一向清静惯了,不爱强人所难,也不爱见血腥,准备放他走。他进了门,却见美人呆呆的,有点茫然,但声音很软夫,夫君?似乎在拼命思索。接着,懵了好几秒,放弃似的我还是侍奉你就寝吧。蔺泊舟?智绝权臣和他的笨蛋老婆)本书又名穿进权谋文里的废物城府极深权臣攻vs笨蛋美人娇软受...

[综崩铁]欢愉令使在柯学剧场

[综崩铁]欢愉令使在柯学剧场

文案离魂曾经是一只漂浮在宇宙间无忧无虑的岁阳,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他被阿哈捡到了。很快,几个琥珀纪过去了,他变成了乐子岁阳,在一次针对毁灭的欢愉行动中不幸翻车,被迫落在了一个奇怪的世界。刚降落,就不幸砸到了一个奇怪的老头,为了表示歉意,他给了老头药王秘传练的丹药,然後,老头对他的到来很是欢迎。他有了新的名字,乌丸乐兹老头说要给他一个酒名,他说他想叫苏乐达,没有这种酒怎麽办,老头说不是问题,钞能力的加持下,很快,一种全新的酒精饮料成为了风靡全世界的畅销品。後来,他发现这个世界真是太有乐子!观前预警1丶人物可能会出现ooc,我的锅没跑2丶主角无CP,但文中会有理砂要素3丶主角混沌善,纯正欢愉乐子人,大部分时间都是正太体型,良心时有时无4丶会偏向日常文一点,日常跟自己大纲打架选手路过5丶以後想到再补充PS目前可以确定的观前要素迫害酒厂乐子文暂定出场的崩铁人物,砂金,真理医生,屑屑的星,欢愉派系大团建广告位已完结开拓者在横滨的开拓之旅穹主角,无cp,小浣熊躺平任摸中已完结救世主的一见钟情以前的纯爱完结小扑街,主受,但免费,可以康康内容标签柯南轻松日常星穹铁道乌丸乐兹离魂柯南衆崩铁一句话简介群欢愉,来找乐子立意人生总要拥有一些乐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