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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琴斯再问:“还有呢?最后一句。”
小兵瑟瑟发抖地说:“是、是别人告诉我的,说你们快要在一起了,炽树上将追到您了。”
克里琴斯嗤了一声,渣里渣气地说:“他喜欢我是一回事,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是另一回事。他喜欢我关我什么事?我又没让他喜欢我。”
从克里琴斯有记忆里以来,其他同龄小孩还是拖着鼻涕泡在泥里打滚的时候,自己就已经是个讲究的小孩了。
他不允许自己头发乱翘,袖口有污渍,小手爬弄脏了要马上洗干净,小小年纪的他,已经在不自觉中对自己的人生充满控制欲。
他还记得,七岁那年,他还住在塞利乌斯的那会儿,曾经遇见过另一个调皮的小男孩,那人很讨厌,每天见他都要欺负他一下,比如把脏手擦在他的衣服上,比如揉乱他的头发,于是小克里琴斯忍无可忍,把对方揍了一顿。
两个孩子都脸上挂彩,彼此的父母见面协商,互相道歉个不停。
小克里琴斯憋住眼泪,倔强地说:“我没错,他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他活该挨打。”
场面一时很尴尬。
那个被打掉一颗门牙乳牙的小男孩被母亲抱在怀里劝说了一会儿以后,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两只小手手指绞缠着,对他说:“对不起,我是喜欢你,想引起你的注意,才那样做的。以后我再也不这么做了。”
——这就是克里琴斯平生第一次被表白的经历。
继父日常把对妈妈说的“我爱你”挂在嘴边,偶尔妈妈也会小声地回应一句“我爱你”。
准确地说,那是“我爱你”,不是“我喜欢你”。
所以,那是克里琴斯初次体验被喜欢。
并不是美好的经历。
回家的路上,小克里琴斯把气鼓鼓的脸倚在爸爸的肩膀上一抽一抽地流眼泪,爸爸说:“没关系,ti不想原谅他也没事,你没有一定要跟他和好的必要。讨厌一个人也是你的权力。”
小克里琴斯问:“他说他喜欢我,喜欢是什么?爸爸。”
爸爸似乎也被问住了,沉吟许久,不知该如何表达地说:“喜欢啊……喜欢就是一种会让人变得奇怪的情绪,每个人的表现不相同。比如我对你妈妈,我喜欢你妈妈,所以我希望他能平安快乐;也是因为喜欢,我也不希望你妈妈总是沉迷工作不愿意理我。”
小克里琴斯似懂非懂,摇了摇头:“ti听不懂。”
爸爸笑呵呵地说:“听不懂也没事啦,等到你遇见你喜欢的那个人,你自然而然就会明白了。”
小克里琴斯并不期待会遇见这个所谓的他喜欢的人,因为感觉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可也没想到,直到他到三十岁,还是对喜欢这件事稀里糊涂的。
听见他们高高兴兴地讨论他和炽树的恋爱,克里琴斯很在意。
以前没有真的有越规关系也就算了,如今他们的关系早已不算清白,他甚至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胡说什么!”
又或者,像以前一样,一本正经地训斥:“是不是训练量太少了,所以你们还能有闲心想象压根没有的事。”
炽树喜欢他有那么明显吗?
就算炽树追求得很明显,他应该没有对外有什么提现吧,他有表现得他很喜欢吗?
当他们说“听说炽树上将已经快要追到克里琴斯上将”的时候,克里琴斯尤其地、像心尖被轻刺了一下似的,慌了。
他什么都没想,脱口而出就是反驳:“他喜欢我是一回事,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是另一回事。他喜欢我关我什么事?我又没让他喜欢我。”
可这段话说出口以后,克里琴斯才觉得,依然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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