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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振东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疯子。或许她确实是疯了,居然失手打自己的孩子。屋里太安静了。杜瑜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她的女儿也不见了。保姆告诉她,简随安被宋先生接走了,要在他那住几天。家里,桌上还放着简承柏早上丢下的玩具车,地上有小孩乱扔的袜子。偏偏,那个整天在身边晃来晃去的小姑娘,不见了——书包不在,外套不在,就连她最爱抱着的玩偶娃娃也不在,跟着一块去了宋叔叔家。他当然要接走。他知道了她打人,知道她失态,知道她把女儿吓成那样。“也是。”杜瑜喃喃道,视线落在茶几上的烟灰缸里,那是简振东昨晚留下的烟蒂。“谁会把孩子交给这样的妈。”至少,还有人心疼这个孩子。杜瑜抬手捂住眼睛,肩膀一点一点地发抖。“随安啊……”她轻声地问。“你……也嫌家里乱,是不是?”当然没人答。离婚是顺理成章的事,就跟他们当年结婚一样。杜瑜走的那天,穿了一件很衬她的米白色风衣,腰身收得利落,头发挽起,口红不算艳,抹上倒真有点风华不减的味道。简振东看着她,难得泛出了一点好久不见的温情,毕竟是给他生儿育女,跟了他十多年的女人,也是他前半生最漂亮的一任点缀。他们俩没有砸杯子,没有吵骂,没有“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你”。她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儿子随她一起走。这倒让简振东犯了难,他瞥了眼简随安,叹气,“这小丫头片子……”怎么给他留下了?他想要的是儿子。可杜瑜态度坚定,再说,他外边那位女人可不能再拖了,闹来闹去,影响不好。所以他不得不答应。简承柏也有点不高兴,手里还拎着一个新买的玩具枪,小声嘟囔:“我才不想走呢。”他舍不得走。因为他知道,跟着杜瑜没出息。杜瑜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风衣,轻轻呼了口气,拉起简承柏的小手:“走吧。”他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简随安一直在看着,等着,等着杜瑜也喊她。可是没有。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往前迈了两步,小心翼翼地开口。“妈妈……”“那我呢?”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问的。杜瑜确实回头了。她抬手,像以前温柔的时候那样,想摸摸她的头,又在半空停住,最后只是把那只手缓慢地收了回去。“你留在这儿。”然后,门“砰”地一声合上。那个唱着《甜蜜蜜》、和一个男人有着近乎良辰美景般邂逅的女人,在多年后,轻歌曼舞不再,牵着儿子,彻底离开了。她不傻。她已经看明白了。简振东重男轻女,简承柏是“血脉”“香火”“继承人”,钱会跟着儿子走,而不是跟着女人走。带走简承柏,简振东一定会给钱带走简随安,未必。到时候,母女二人身无长处,难道要让简随安看着杜瑜重操旧业,看着妈妈和别的男人在一块讨生活吗?届时,母女俩就真像两只落水的鸟,连扑腾的力气都没了。留在那,至少吃穿不愁,不用跟着她一起受苦。还有一点。杜瑜想起那个教孩子读书识字,把孩子接走,会轻声细语跟她说话,真心实意心疼孩子的长辈。这世上总归有那么一种人,话说出来就是要算数的。他那样的出身,那样的性子,不会看着一个小姑娘往火坑里推,也不会眼睁睁看她学自己走那条路。将来,等孩子长大,就算是他指缝里流出那么一点,也够她衣食无忧一辈子了。这是杜瑜为女儿最后的打算。她再没回去过,只是,简承柏倒是会过去,同简振东好好团聚一场,每次回来,无外乎那几句话,抱怨她为什么要带他走,不让他跟着父亲。偶尔,他会随口一说,谈起简随安。“她越来越闷了,不讨喜。”“别人跟她说什么,她都嗯一声,一点意思也没有。”说着说着,他又谈起别的。杜瑜正在给他夹菜的手顿了顿,筷子在瓷盘边缘轻轻磕了一下,发出很细的声响。她把这句话反复咀嚼了很多年。此后,她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见被她抛下的、那个女儿的消息。“她上大学了,学校挺好的。”“她都是大姑娘了,长得越来越漂亮了……”“出国了吧,在澳洲,听说瘦了不少。”“现在在哪个单位来着?安稳。”……那天温哥华下着一点细细的雨,像雾一样,落在身上也看不真切。杜瑜晚上散步,顺路在华人超市门口的点心铺坐了一会儿。店里放着老歌,邓丽君的。她端着一碗热豆花,慢慢舀着吃。豆花加得不多,糖水却叫店员多添了点——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对甜的东西反倒有点上瘾。有人在她对面坐下来,先是客气地打招呼:“哎,你也是那边来的?口音听着像北京。”几句寒暄之后,对方突然说起:“你以前是不是……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杜瑜笑了一下:“那都是老黄历了。”老乡最擅长的,就是把别人的过去一层层翻出来。那人当然知道她,没几句话,就谈到了她的女儿。“了不得啊,跟宋主任,你知道吧?那个宋——哎呀你肯定知道的。听说现在是正式结婚了,你这是享福咯!”那人笑眯眯的,像是真为她高兴:“谁说生儿子好啊,还是闺女争气!”豆花的热气一下子往上涌,熏得杜瑜的眼睛有点酸。那人还在感叹:“你这命多好啊,儿子女儿都出息。现在国内那些人,说到你女儿,都是要竖大拇指的,人长得漂亮还会挑人,这一辈子都安稳了!”杜瑜笑了笑,把勺子放下。“那是她自己有福气。”回家的路不远,雨也不大,她走得慢。楼下的树叶被雨打得发亮,她抬头看了一眼灰白的天,脑子里却莫名其妙地浮出一张小孩的脸——被裹在襁褓里,睁着一双黑亮亮眼睛看她。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她抱着孩子,给她取名字,嘴里说的是“顺顺当当,平平安安”。回到家,她把外套挂好。洗完澡,她站在镜前,灯光从上方落下来,照得人毫不留情。皮肤松弛的弧度,在肩颈处显露出来——不是病,不是意外,只是时间的重量。她低下头。腹部那道疤,比从前更明显了。随着年岁增长,它不再被肌肉掩藏,也无法再被忽略。那是她与简随安之间,唯一还能被看见的痕迹。除此之外,再无证明。她关了灯,躺回床上,闭上眼。屋子很安静。不知过了多久,黑暗里忽然响起一声低低的呜咽。起初克制、断续,像是怕被谁听见。后来却再也收不住。婴儿出生时也是要哭的。可简随安当年,呛了口羊水,所以是晚来的,慢了一拍。而现在,这是一位母亲,在许多年以后,终于补上了那一次,迟到的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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