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幸好,不是她受伤,不是她的血。
秦宝儿原本慌乱的心,在见到萧珩的那一刻,仿佛瞬间安定了下来。
她这才瞧见,萧珩身后提着药箱,气喘吁吁的郑士。
她立马大声喊道:“郑大夫,快过来,我表嫂大出血了!”
大出血?!
听见这三个字,郑士也顾不得自己跑得火烧火燎的胸口了。
他立马推开一把椅子,来到赵春妮身边,掀开她眼皮看了看,又将手指搭上她的脉搏。
“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她是怎么昏迷过去的,又是怎么大出血的,你都做过哪些事情,全部讲给我听!”
秦宝儿也不耽搁,很快理清思路,将自己现赵春妮倒在地上,情况紧急,只能冒险给她接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郑士一边听着,一边看了看秦宝儿做过的措施。
瞧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惊叹。
一个十几岁小姑娘,又未曾生育过。
在此种情况下,还能如此从容不迫,做得如此之好,确实令人佩服。
若不是她,今日这对母子,很可能就一尸两命了。
“我知道了,放心,她还有救!”
听郑士这么说,秦宝儿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松了些许。
郑士掀开赵春妮上衣,将左手放在她肚脐下方,大约三寸处。
右手叠在左手上,用力按压了下去。
只见,混合着血块的恶露一下子喷溅了出来。
“右边的药箱,帮我取出银针,左边的药箱,取一粒安宫牛黄丸化在黄酒里,一会儿喂产妇喝下去!”
听见郑士的话,萧珩跟秦宝儿一个去取银针,一个拿安宫牛黄丸。
郑士持三棱针贯入赵春妮足大趾内侧的隐白穴。
手指捻转,放出一点血来。
随即三寸长针直刺她膝上两寸的血海穴,针插在上面,微微颤抖着。
这时,秦宝儿也将化开安宫牛黄丸的黄酒端了过来。
“郑大夫,我表姐现在昏迷,这要怎么喂她喝下去?”
“稍等!”
郑士说着走到药箱边,翻找了一下。
幸好他东西拿的全。
郑士拿出一点沉香,放进了一个空碗,又在碗里倒了点儿烧酒。
随即点燃了碗中的沉香。
他端着碗拿到赵春妮鼻子旁边。
烟雾缭绕。
熏了没一会儿,赵春妮就有了反应。
“咳咳!”
“表嫂醒了!”秦宝儿惊喜喊道。
“好了,赶快将黄酒给她喂下去!”郑士道。
秦宝儿赶紧走过去,将赵春妮扶起,取出她嘴里的参片。
一勺一勺将黄酒喂给了她。
喝完了那碗黄酒,赵春妮似乎也有了些力气,赶紧问道:“孩子,我的孩子呢?!”
秦宝儿赶紧说道:“表嫂,孩子没事,孩子很好,你别激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