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第1页)

“你就是老板吧,”见自己的目标出来了,孟骅便把火往纪何初身上引:“你员工服务态度太差了,懂事点儿的赶紧送我几杯补偿一下,还有,今晚我不想再看到刚刚那个磨叽鬼了,你来给我调。”“点的什么?”纪何初卷起袖子。“拉莫斯金菲士,十杯。”纪何初拿出一个高球杯,对孟骅晃了晃,“菲士系列有挑战活动,十五秒之内喝完免单。”“是嘛,”孟骅见纪何初神色镇定,加大了火力:“那来三十杯吧,我和我兄弟一人十杯。”“可以,不过点了要是喝不完的话,需要付双倍。”“你什么意思?我自己买的酒喝不喝完,你还管上了?”“当然不是,游戏规则而已。”纪何初的指尖敲打着桌面,不紧不慢地说,“如果您对自己的钱包和酒量没信心的话,可以选择不参与挑战。”“切,”孟骅翻了个白眼,紧接着掏出张卡甩在纪何初身上,“做!爷今晚就把你们这儿喝到破产。”纪何初看了一眼掉在自己脚边的银行卡,也没捡,直接拿起了酒和盎司器。“拉莫斯金菲士,帮男朋友收拾烂摊子不间断的shake,摇酒壶的杯壁上逐渐起霜,代表着一杯拉莫斯金菲士达到它品质的合格线。过筛原酒倒入高球杯,再缓慢倒入苏打水拉出一截绵密而不塌的泡沫。纪何初转了转酸胀的胳膊,将做好的酒推到孟骅面前。“哟,手脚还挺快。”孟骅讪笑着端起酒杯,看了一眼一旁的计时器,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第四杯、免费的酒咯,嗝——”他放下酒杯,朝纪何初示威似的晃了晃,一股灼烧感却从胃里慢慢爬上来,头也开始有点发晕。“还要继续喝吗。”纪何初捏着杯子淡淡地问。“切,”孟骅冷哼一声,他平时酒量不错,白酒喝个一斤都能面不改色,现在只当自己是喝太快了有些上头,“喝!我兄弟还没喝呢,你给他俩也做两杯!”“可以。”纪何初应得很快,娴熟地又拿起了雪克壶。纪何初顺从的态度让孟骅有些不得劲,他揉了揉眼睛,撑着吧台凑近嘲讽道:“怎么,心疼啦?哈哈哈哈,没想到爷酒量这么好吧,你们是怎么想出来这种傻叉赔本活动的?”“特意为你想出来的。”纪何初一边倒酒一边说。“什么?”酒壶的晃动声加上头晕,让孟骅只看到纪何初的嘴唇上下触碰,但没听清他在说什么。“我说,还有另外一个活动,”纪何初看了一眼孟骅的醉态,夹了几块冰放入摇壶,继续说道,“幸运数字活动,如果生日年月日和本店的开业日期重复超过三位数,送三杯酒。”“是嘛!”孟骅一听便来了兴趣,直接报了自己的生日,“我99年4月9号的,有重复的吗?”“可惜了,没有。”纪何初答完便扣紧摇壶,开始了新一轮的shake。孟骅越发觉得自己头晕,便也不再追问,靠着吧台打算缓一缓再战斗。他上下打量起纪何初,目光从律动的手臂滑到胸口的铭牌,再落到被马甲包裹住的腰线。纪何初今天穿的是一件青果领的黑色马甲,腰身处有轻微的收窄,动作间隐隐勾勒出腰背的线条。“操……”孟骅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下,酒精作用下,他看所有的东西都像蒙上一层滤镜,回过神来的时候纪何初已经推了第二杯酒出来。妈的,这骚蹄子。孟骅暗骂了一句,随即一个念头浮上心头,他想也没想便直接付诸行动,向吧台里的纪何初伸了手:“这同性恋就是不一样啊,看得我都痒痒了。”孟骅的声音并不小,有几个坐得近的客人已经转头往吧台这边看,纪何初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喝醉了吧。”纪何初一把抓住孟骅往他腰间探去的咸猪手。“没醉,你叫我一句哥哥,我能再喝十杯。”纪何初皱起眉头,甩开孟骅的手,没想到对方竟突然大叫起来:“装什么!你不是喜欢男人吗?你们同性恋都爱搞欲擒故纵这套?”这下看过来的人更多了。孟骅见状,嚣张地对纪何初笑了笑,用更大的声音企图激怒对方:“怎么着,不承认啊,刚刚扭得那么骚,要不问问其他人,看你那是不是在勾引我。”“好啊。”纪何初迎着孟骅的目光回了一句。孟骅傻了下眼,还没反应过来,纪何初又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一个大喇叭。“喂——”黑珍珠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纪何初不疾不徐地开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骤落

骤落

贺宣三十多了,又在里面待过两年,余生一眼望到头,洒脱又自在。他也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直到遇见了对门那个英俊的少年。贺宣年轻的时候就我行我素惯了,年纪上来了也没收敛多少,比如喜欢向边庭这件事。又帅又欲混血纹身师攻vs斯文温润贵公子受排雷年上,年龄差14同学婚约贺宣和向同学的故事...

她合不拢腿

她合不拢腿

阮绵绵,s市男高中部的女老师,家里催婚催得紧,一边教学还要一边相亲。  虽然已经交了男朋友了,阮绵绵还是决定相一个更好的。...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两相随

两相随

三百年前,叶青泽所爱之人孤身赴死,他替他守护了剑宗三百年。元初是个瞎子,流浪数年最後来到了无极道宫。剑宗宗主叶青泽一开始认定他为探子,时时防备着他。可探子只知道吃喝,打探消息演戏也假得很,实在太过于蠢笨。吃饭一餐至少五碗,早起不来,洗个衣服放错染料,做事笨手笨脚。实在不像个探子。所以,叶青泽觉得逗鸟很有意思。後来,他认为元初是他,加以上心。可是天意弄人。作者有话说喜欢快文可退(本文较慢,喜欢看男主直接切入感情可退内容标签强强仙侠修真励志成长正剧治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