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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我的偏执
上、
我是一个弃婴,茉莉给起了一个名字叫阿城。茉莉说,在俱乐部外面捡到我的时候已经快到了深夜。四月的天晚上还是很冷的,茉莉当时都以为我已经死了,但是没想到摸摸脉搏,还能感觉到一点心跳。也许是被鬼迷了心窍,茉莉竟然偷偷地将我抱回去养了起来,而且一养竟然就是七年。我觉得她的思维完全让人无法理解,一个女支女竟然会在正当年华的时候养一个不知道是谁丢掉的小孩?简直脑子有病!
哦,对了,我忘记说了。茉莉将我捡回去的那一天,刚好是她二十三岁的生日。彼时,她是那条街上最红的小姐。没有之一。
二十三岁的茉莉是什么样的呢?如果硬要比喻,那就是真真的人如其名,娇媚俏丽地如一朵纯白的茉莉,香味浓郁,一动一静皆是诱惑。听后来那一片的人叨念过,二十三岁的茉莉是有着一个很有钱的相好。年岁不太大,长得也还算是一表人才,综合来说,如果不出意外,的确是个金主。嗯,为什么说不出意外呢?原因就是,茉莉爱上了这个男人。爱的没法儿没法儿的。
我越发觉得茉莉脑子有病。你说你一个年华正好,青春逼人正当红的小姐,不趁着这个时候多接点客,多向金主要些钱,好为将来姿色褪去之时做些打算,偏偏脑抽想要和一个事业有成,不可能为个三儿与上司女儿离婚的男人谈什么真爱。结果好了,金主跑了不说,人在这红灯区里也成了笑话。
后来经过这事儿,来找茉莉的客人就少多了。男人么,总是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老婆就是门面,情儿就是后花园。谁愿意为了一朵后花园的花毁了自己的门面?又不是脑残。茉莉这么个天真的性子,他们可是招惹不起的。
于是茉莉渐渐的就不那么红了,加上心里郁结,生活不如意,就像是失去了养分的鲜花,姿色马上就黯淡了下去。后来等到茉莉三十岁,由小姐熬成了妈妈桑的时候,她遇上了一个男人。
我还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长得真是好看,连对面鸭店的头牌鸭子都没那男人长得标致。想当然耳,茉莉和那个男人陷入了爱河。那爱的可真叫山崩地裂,海枯石烂。
我记得茉莉正式把我介绍给那个男人的时候,男人握住茉莉的手,一脸动容地说,“这么些年你真是不容易。放心,以后我们一起养这个孩子。”
哎呀,这话一说,可真是要了命了。那把茉莉感动的哟,真是没法儿没法儿的。一瞬间,那张已经被岁月留下痕迹的脸又重新光彩照人起来。我说过,茉莉曾经很美。所以我当初也觉得,那时候的茉莉也很美。所以,我忍住了没说:就昨天晚上,我去隔壁丽丽阿姨那儿的时候,看见男人正在和丽丽姐脱光了办事。丽丽姐的叫声简直要让整栋楼的人都听见了。
呃,不过后来我还是有些后悔的。如果我当时就告诉了茉莉,我想,茉莉也不会被男人骗走了所有积蓄之后果断地选择自杀?我很头疼。虽然我一直觉得茉莉的脑子有问题,但是失去了茉莉这个监护人,我估计是要被送去孤儿院的。虽然没去过,但是我觉得,我讨厌那个地方。
不过再怎么讨厌,还是被送去了。而且,孤儿院果然很讨厌。无论是那些小孩儿还是院长,都很讨厌。当时我就知道了,我是食物链最底断的人,就凭现在的样子,什么人都能压在我头上,什么人都能欺负我。
我必须要向上爬。是的,必须。我要有一天,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欺负我。
九岁的时候,我被人收养了。啊,不,应该是说买走了。罗家,很有钱的大家族。我的职责就是陪着他们罗家小少爷,当玩伴,当跟班,当条狗。起初我是不愿意的,但是后来,我就愿意了。
因为,我被人带着去看小少爷的时候,他对我笑了一下。笑得特别好看。比茉莉好看,比那个骗光了茉莉钱的男人温柔。就像是突然感觉天气变暖和了一样。我那一刻甚至不知道手在往哪里摆。
我低着头,看着身上破旧的衣服和鞋子,第一次,我觉得自己那么卑微。像是低到了尘埃里。
小少爷拉着我进了房间,让人带我洗了澡,换了衣裳,他对我说,阿城,你的皮肤这么白,穿黑色挺好看的。
我感觉心“怦怦”地跳,我简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小少爷问我,阿城,你以后就跟着我,我把你当弟弟看,以后绝对不会委屈了你。
我“嗯”了一声,声音竟然比蚊子哼哼的声音都小。我觉得自己很丢人,但是抬头看了看,小少爷竟然笑得更好看了。
小少爷说,抬起头给我好好看一看。
我抬了头,然后听见小少爷笑着说,哟,刚才没看仔细,原来阿城眉眼生的也挺好看的呢。我脸涨的通红。迅速低垂下头,心底却一点一点地将小少爷的模样印刻在了心底。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茉莉那个女人会选择丢掉金主的危险,抛去和金主的老婆上门地闹;为什么在那个男人离开之后,茉莉再也没有了求生的欲、望。
或许……茉莉也并不是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奇怪。
我对自己说,嗯,从今天起,这就是我的小少爷。我愿意成为他的玩伴,成为他的跟班,成为他的……狗。
下、
我觉得我的精神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嗯,是的,我知道。不用看着别人对我露出的那种奇怪的眼神,单凭我自己的感觉,我也知道自己已经越来越变态了。但是,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我不喜欢杀人,但是我很喜欢看着那些人临死前做着徒劳挣扎的蠢样。看着他们眼睛里的恐惧与绝望,我能兴奋地整个身子都颤栗。我很喜欢能够这样,帮助着小少爷处理掉所有阻碍着他前进的敌人。
只不过,有一点很可惜,那就是在国外帮着少爷杀人的时候,没有办法看到少爷了。甚至连个电话也是很少有的。怎么办?我很想少爷。
看着鲜血从那具尸体上缓缓滑落的样子,我觉得有些恶心。先前的兴奋感不知道怎么就被消磨掉了。心脏有个地方很难受。我想,我的心脏也开始出了毛病了。
这样我有些害怕。我知道,心脏那里出了毛病是会死的。我不想死,死了就看不到少爷了。而我是要陪在少爷身边的。
嗯……赶紧结束这边的事,快点回去。回去就能见到少爷了。我这么想着,浑身就突然滚烫了起来,连□都隐隐有了冲动。嗯,自从青春期之后,我的这种反应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我觉得很可耻,因为我的肮脏玷污了少爷。尽管没有任何的实质性动作,我还是觉得自己太脏了。少爷是天神,他合该高高在上,他不能被任何人玷污。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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