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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插兜,一副拒绝与他交流的样子。
沈荞最看不得帅哥生闷气,尤其是这帅哥还是他的好朋友。
虽然他自己心里也不太承认,他自己就是个抖m型人格,有时上头了,还会有些奉献主义的骑士精神。
归根到底是讲义气。
所以他也会自己骂自己是乐于助人的傻逼。
就拿盛凌霄举例子,他们当时在国外读书时,这么快就成为这么铁的好哥们的原因,除了两人年纪差不多,男孩子的兴趣差不多之外。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沈荞的奉献精神。
狗子实在是太惨了,来到国外念书,生生因为语言不通成了个自闭儿童。
因此狗子就是喜欢黏沈荞,这可是为数不多可以跟他无障碍沟通的朋友了。
人美心善,还不嫌弃他,真是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他可要紧紧地抓住他!
所以有时候沈荞坏脾气上来,对他又打又骂的,他都表现的一副慷慨就义的样子,劳资忍了!
也难怪,别人会把他们错认为小情侣。
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样子,可不就是小情侣嘛!
沈荞是讨厌别人过分地黏他的,这让他感觉就像是被一个便太痴汉缠住了一样,没法呼吸。
热爱自由的他本来会像一阵风一样,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但是他生生忍住了。
没办法!兄弟需要他!
游戏打不过,他给他上分;考试考不过,他给他补课;打架也是狗熊,英雄来救狗熊了!
以上铺垫都是为了说——
“其实,你在我心里最帅哦!”沈荞露出礼貌不失尴尬的笑容。
其实他是在模仿钟澜的假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叫钟澜看出他其实也是在讲违心话。
事实就是——我最帅!我最帅!
钟澜看了他一眼,选择性地听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也露出一个笑容:“你在我心里也最好看。”
不错,这才是良性的商业互吹。
看到钟澜脸上露出笑容,沈荞就放心了。
因此也没有注意到钟澜在他转过身后,盯着他的背影深思。
刚巧沈荞回头:“钟澜,你下午就要走了吗?”
钟澜从自己的思绪中出来,对上那双明亮的双瞳,像股日光下的清泉,一边是波光粼粼,一边是清澈见底,明亮而又纤毫毕现地映照出自己的容颜来。
他盯着那双眼睛,其实是在盯着那双眼睛里自己的倒影,看见自己缓缓露出一个笑容。
像是水仙的自怜,有一点精神分离的味道。
接着听见自己的声音:“临走前,我们出去吃顿饭吧!”
沈荞根本无法察觉到身旁的昔日好友,已经换了心境。
只是敏感地觉察到对方的情绪有些低落。
也许他是感伤离别吧。
毕竟钟澜长得就是一副多愁善感的文艺逼。
随即他点点头,冲对方扬起笑脸:“必须的,要好几天见不到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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