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色。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血的颜色。
他晃晃脑袋,只觉得一片眩晕。
我这是——在哪里?
胸腹部一片剧痛袭来!
他慌乱地呻吟着,茫然地睁眼,眼前依旧只有一片血色。
“葺仁,再坚持一下!救护车快到了。”就在此时,一个温柔又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平静了一刹那。
但下一刻,他胸口的剧痛和头部的眩晕就越来越剧烈。
“吴葺仁!”那个声音越来越慌乱,“你不能死在这里!你——对了,你还没有改变这个世界呢!怎么可以死在这种地方呢!你都没有改变世界,怎么有资格跟我生猴子啊!”
改变世界?生猴子?
他的大脑清醒了那么一瞬,大口地吸进一口气,好受了许多。
在一片血红中,他强忍着剧痛,拧起一个笑容。
“中二是病——得——治——啊~”
那个熟悉的声音,像是喜极而泣起来。
他在剧痛中笑了笑,想要叫住那个声音,像平常一样跟她开个玩笑。
然而,他迷茫地张开嘴。
却发现自己叫不出她的名字。
眼前还是一片血红,只有全身上下越来越烫。
“噗!”
泰尔斯摔落在一片草丛上。
他睁开眼,从血色里彻底清醒过来。
“该死!怎么回事!”他的身侧,那个金发的苍白男子惊怒地咒骂着。
“怎么消耗了这么多血液?”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惊疑和不满。
只有泰尔斯知道,在金发男子化成血水,带着他极速飞离的时候,泰尔斯找到了一块记忆碎片,在碎片的梦境里,穿越者似乎又“失控”了一次。
这次,发生位移的,似乎是金发男子化出的部分血水?
泰尔斯像是刚刚从过山车上下来一样,趴在地上干咳着。
幸好,晕车——额,晕“人”的经历嘛,之前在约德尔那里也有过。
他心想着,摇摇头,把那一片令人不安的血红色赶出大脑。
“明明都快到了——是伤势还没好吗?血影之舞都不熟练了。”那个英俊的金发男子喃喃道,粗鲁地一把抓起泰尔斯。
原来已经是黄昏了,果然太阳下山了么?
有点冷,这是室外?
泰尔斯这才看清,他们正落在一条昏暗的小道旁的草丛上,眼前是一座宽阔的庄园,和附属的大花园。
花园到小道之间的铁门上,也飘着一面旗帜,但总体,这幢庄园看来似乎野草丛生,好像业主都没有在专心打理。
要不是精致程度上不如,简直就可以跟闵迪思厅相媲美了。
那面旗帜——泰尔斯眯起眼睛,看见一朵奇怪的三瓣花,有着红、蓝、绿三种颜色。
泰尔斯认出了这朵花——那是吴葺仁的第一任女友最喜欢的花。
这是,鸢尾花?
贵族的纹章?
恐怕,这就是基尔伯特所说的“敌人”之一吧。
真是糟糕,我这是直落敌巢了。
“快走!短生种的小崽子!”金发的英俊男子不耐烦地推着他,往庄园前进。
泰尔斯的脑子,开始疯狂地运转和推理。
看来,这个金毛小白脸会说话,不是什么兽性难驯的怪物。
而且从他掳走我时留下的话判断:
“本来只是活动活动筋骨——”
“还好太阳快下山了——”
幸好,是个有理性的家伙——泰尔斯思索着对策,他的JC匕首插在腰间,但显然依旧不能指望什么“把匕首撂上他的脖子”之类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点灯火,在漆黑荒凉的山道移动。 夜鸦嘎鸣。 一名体格稍矮,身材略带圆滚的少年,年纪约略十六,七岁,丰隆挺鼻,浓眉如刀,大眼明亮,长相福气圆满,穿的虽是粗布麻衣,却让人感觉此子他曰必非池中之物。 平曰纯真开朗,眼底总是充满憧憬的他,此刻却是神情焦灼。...
把恐怖游戏当乙游,倒反天罡作者红烧肉yyds完结 本书简介 公元3028年,全息恐怖游戏永坠其间上线,开局就被打了98分,无数人为之疯狂。 直到死在游戏的玩家,真的在现实中以完全一样的死法死去後,全球的人为之哗然。 这时候人们才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游戏,而是一座以玩弄人类为乐的游乐场,所谓的游戏直播间的...
方夕穿了,而且是二穿!在修仙界我唯唯诺诺,在异世界我重拳出击!没想到千百年后,在修仙界也成了大佬!...
别名空梁自去自来如梁上燕高冷毒舌易心软的病弱野心家女主x看似聪明实则蠢猪的直球系欠登男主所有人都说我们应该在一起。--从江南回到京城,宋却用了十七年。她学得一身的谋算学问,带着许多人的仇恨,与十六座佛塔对望。有人为她铺好了路,只需要顺着走两步,她就能结束数十年的仇怨。但报仇艰难,时局不稳,有好多东西随着入京前的麦浪变了个彻底。江南雨季,雾笼青山,幼年的宋却指着远方的迢迢山峦,属于他人愿景和遗憾的名字就这样被定下。她被催着往前赶路,一句风霜摧折莫回首将她困到如今。好像完全不能停下。大梁的风要把所有人卷走,在这段可有可无的空梁上留下虚无缥缈的叹息。可徐敬慈拉住了她。在後院那棵一叶落满城的银杏树下,他背着从她这里学来的文章说欲揽隋侯明月。原来她也不是踽踽独行。-注是万人迷女主。且作者欠缺智慧所以在某些情节上可能有点降智。题目取自杜甫和薛道衡感谢亲友制作的封面!内容标签近水楼台天作之合轻松傲娇万人迷其它写文我有三不写。剧情流畅的我不写,因为不会感情线流畅的我不写,因为不会动脑子的我不写,因为不会。...
...
虞倦穿书了,别人穿一次,他穿两次。第一次,他穿成一个病体沉疴的垂死之人。临死前,虞倦才知道自己是复仇爽文中与男主联姻的恶毒炮灰,本来要被送进局子,结果重病将死,才在荒郊野外的庄园中了此残生。虞倦替原身捱了很久,他记得死亡逼近时的痛苦折磨,记得那扇离得不算太远但自己永远没力气推开的窗。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虞倦感觉到主角站在自己面前,无意间碰了碰自己的头发。那个人的体温很低,声音是冷的,漫不经心地说虞倦,等你死了,你的亲人会为了你有一秒钟的伤心吗?第二次,他穿到十五年前,一切还未发生的时候。虞倦感受着自己健康的身体,想到第一次穿书的种种,摩拳擦掌,准备先去找主角报仇雪恨。夏日的午后,人迹罕见的庄园里,落魄的主角躺在床上,双腿骨折,难以动弹,却没有一个照顾他的人。周辉月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神情恹恹,垂眼看着窗外,连有人进来都没有回头。好像随时都会悄无声息地死去。准备动手的虞倦愣了。周辉月冷淡地问你是谁?语气和虞倦临死前听到的如出一辙。虞倦凶巴巴地说你的联姻对象。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的新时代好青年,虞倦不仅下不去手了,还有点不忍心了。虽然很想报仇,但虞倦自认不是不讲武德的人,所以还是先让主角养一养,再图报仇大计吧。然而主角周围并没有其他可信任的人,能照顾的好像只有自己这个即将解除婚约的联姻对象了虞倦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抬着下巴,看起来又娇气又高傲我的未婚夫,怎么能是这幅颓丧的样子?主角终于瞥了虞倦一眼,阴郁的眼眸中有一闪而逝来不及捕捉的莫名,忽然笑了笑好。与原书中的剧情不同,周辉月迅速东山再起,掌控局势,众人都以为虞家小少爷作为率先解除婚约的前联姻对象,一定会被狠狠羞辱报复。而那个阴鸷寡欲的主角却站在虞倦面前,脸上挂着伪装得很好的温柔笑容,诱哄道你喜欢的那栋庄园买了,讨厌的人不会再出现在面前。所以,我的未婚夫,什么时候结婚?最后垂下眼睑,状似无意的强调最近三天都是良辰吉日,正宜嫁娶。重生占有欲超强控场大佬攻×高傲美丽嘴硬心软娇气大小姐受大佬很会装可怜,大小姐心很软,小情侣甜甜蜜蜜双向救赎,很甜的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