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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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向朔还很小很小才开始学习精细的双手抓握使用时,章矜之就敢使唤他给她剥虾。

她儿子不是被宠坏的幼年纨绔,一点也不娇气,不会随时随地等着人伺候,他坚信他是个有能力的孩子,只要是妈妈让他做的事情,说明他本来就能做到,而且这是妈妈信任他的表现。

于是他就拧着小小的眉头坐在餐桌前像模像样地模仿他爸爸是怎么给妈妈剥虾的,然后仔仔细细地把手里的大虾拆成一节一节一块一块。

虽然效果感人但这时候他妈妈并不吝惜对他的夸奖,然后还把他手里捏成碎渣的虾仁残块一一夹给他爸爸和爷爷奶奶分食。

再到他跌跌撞撞学着要走路了,章矜之也不会嗲着嗓子蹲在地上张开怀抱温声细语地哄着他向大人走过来,好像每迈出一步就是人类的历史向前迈进了一个伟大的阶梯。

她是直接轻飘飘地给他下达指令:

“我的包在那里你看见了吗?去把我的包拿过来。”

程向朔转身就去沙发上给她拿包了,前半程不小心摔了一跤,但没人去扶,只有一旁章矜之从学校领养回来的那只三花猫凑过来看了看嗅了嗅,然后就竖着尾巴从他背上踩过去走了。

其实家里铺了厚实的地毯,章矜之知道他不会摔出什么皮外伤来。

章矜之看着他从地毯上没事人一样很快地爬起来,然后再去给她把包拿过来,讨好地对她笑,迫切地等待她的夸奖:“妈妈!”

你看他现在不仅学会走路了他还会给妈妈拿东西了。

这位狐狸公子大概就是这么长大的。

他从小到大没有人捧着他哄着他让他去做什么必须完成的事情,会坐,会爬,会走路,自己吃饭,生病吃药,体检抽血,包括他的各种繁重课业,——他爷爷望孙成龙心切,按照他认为的顶格豪门精英继承人标准执行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英语流畅法语熟练,会马术还要能开自家的飞机等等等。

既没有人恶狠狠地鞭策他逼着他去做,没有人威胁过半句诸如“你不学习你爸妈就不要你了不爱你了”“你不学习就罚站就挨打就不给饭吃”;

也没有人哄着他求着他去做,真把他当成个豪门公子哥似的捧起来溺爱着。

都是他自己自然而然地主动就知道该干嘛,他自己主动去做的。因为他觉得他就该学会。

他的逻辑是,我爸妈没有强迫我去学,说明他们觉得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强逼着我,是我本来就该学会的,所以我在爸爸妈妈眼里有这个能力,那么我现在就要去学。

省心么,这样的孩子简直太让人省心了。

所以他还遗传了他爸的另一个——姑且算是优点吧,章矜之从不和她儿子玩肉麻的那一套,她从不主动强迫别人为她付出,但她奉行假如你说爱我你就要为我做点什么,程向朔学了下来。

他爸就是这么干的。他也不玩虚的那套。我喜欢谁我就一定要给对方什么东西,而且还是拼命地给不停地给,且对方还必须得收下,不能拒绝他的喜欢。

当然,章小姐口中那些她认为的、肉麻的哄孩子的育儿方法也绝非一文不值,那同样是另一群父母长辈对孩子的爱意表达,养孩子这种事情纯属是一个猴一个栓法,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

——再说了,她自己不就是被那么哄大的姑奶奶吗,现在不也还好好的,没见被教养得不好。

小时候她家里人哄她的那些话更肉麻发嗲呢。

章矜之在墨镜下翻了个淡淡的白眼,骄矜道:

“我和他能一样?他是乡下男孩,没那么多讲究,要放在几十年前早都该他下地干活拣麦穗子去了,忙农活呢,谁还有空哄孩子,不都是一个个刚生下来就会给家里干活了。”

为什么说程向朔是乡下男孩,当然是跟他爸那头算起的呗。这是她面对她丈夫时永恒的骄傲之处,不论他后来混成什么样,章矜之跟他在一起都不算高嫁了他,这桩婚姻的本质明明是一个城里娇生惯养的白富美嫁给了乡下一无所有的清贫穷小子。

程愈川躺在她身侧的太阳椅上,因为是在度假途中,他很休闲宽松的装束,随意地敞着领口,懒洋洋地揽着她的腰,诚恳地夸赞她:

“不错,我们金枝没去过乡下还知道乡下有拣麦穗的活,真了不起,瞧瞧我们金枝多聪明,我还以为城里的千金小姐都以为麦子是长树上结的果呢。”

彼时他们一家人正在自家加勒比海的私人岛屿上度假,为章小姐庆祝三十二岁生日。

这是供他们拥有一片独属于自己的沙滩的浪漫岛屿,两亿美金的岛,岛上有占地二十英亩的山顶庄园,内有主别墅、停机坪和众多其他建筑,光是供主人的起居空间就有近四万英尺,常驻在此的员工也有二十名,管家,园丁,厨师,保姆,沙滩维护人员,还有直升机驾驶员。

本就风景绝佳,沙滩又常年被专人团队维护,一眼望去、赤足踩过,能接触到的都是柔软细腻如白雪般的细沙。

程向朔在那玩沙子,和狗玩,很不幸他才三岁,哪怕长得再好能比同龄人高,可趴下来体型也就跟成年的大狗差不多大小,于是被热情的狗刨了一身的沙子。

是真的一条狗,他们家那只每天工作态度饱满积极送迎程愈川上下班的大黄狗朱莉,也被带来陪他们一起度假了。

自被章矜之领养回家后,它从食不饱腹流浪蜷缩在校园垃圾桶后的流浪狗摇身一变,变成了跟随主人搭乘私人飞机在万里之外热带岛屿上玩耍,还能随便刨沙子欺负千亿豪门公子的一方小混混。

大人在一旁说话,可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加起来的八只眼睛都是一直盯在他身上的。

章矜之看得发笑,推了下他,

“你儿子被狗欺负得一身沙子,还不如直接下地干活呢,好歹能捡几根麦穗回来。”

热带夏日阳光下,她的笑颜灿烂如宝石在日光中闪耀的火彩。

程愈川摊了下手:“难道你要我去帮他,那我们赢了也胜之不武啊。”

大黄狗刨沙子玩够了,望着大海的另一端叹了叹气,四只爪子被浅浅的浪花一冲,湿哒哒的。

它猛地想起身后的主人,又想去找他们玩,三两下卖力地冲着他们跑了过去,章矜之及时躲开,它只得扑到程愈川身上,被海水打湿的狗毛裹挟着细沙全蹭在他裤腿上,弄得一片狼藉。

程愈川越推开它它还越热情。

章矜之摘下了自己的墨镜戴在狗头上,笑得愈发花枝乱颤,她长发散乱,雪肤在烈日下白到发光:

“原来你也不比你儿子强,你们俩加在一块都弄不过一只狗,不如都回乡下拣麦穗算了,真丢人。”

章起卫和纪凝默默地在一边看着他们露出微笑。

这是被金钱堆砌出来的享乐时光,幸福的每一秒钟都是美钞在燃烧,但珍贵的不是钱,而是家人都在身边。

度假完回到家里时,章矜之自然也收到了她的生日礼物。她的生日礼物们。

和往年都一样,送她礼物的人不论真心还是假意,反正一整个客厅都快摆不下。

章矜之对这些兴致不大,管家一件件记下来登记在册后就收了起来。

她忽然问程愈川:“你觉不觉得我在这个家里缺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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