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吃。”李尽蓝的碗里,只剩薄薄一层碗底粉,油多,粉很少。
谢欺花又笑了:“这么殷勤?”
谢欺花没吃,让他自个儿吃。她不缺吃穿,起码比起这两个孩子。她不帮助他们,也不会做出为难他们的事。至此,谢欺花心想自己真是一个好人啊,上天知道了也会让她发大财的。
谢欺花喝了两杯,才想起黑麦村拐卖那事儿:“警方怎么说,判不判你?光头那群人呢?”
“都进去了。”李尽蓝说,“配合警方调查,死刑改成无期了。被拐的孩子也都找到了,我有提供线索。”
“那你呢?”谢欺花问,“你满十四岁了吧,不是得判一点?”
李尽蓝摇头:“我身份证上的日期,和在家里过的生日不一样,阴历和阳历的分别。平玺也是。”
谢欺花反应了一会儿:“你搁这儿卡bug呢?那时候你未满十四?”
李尽蓝短促地笑了一下,却是无奈的,“我不知道,没想那么多。”
“你当时……肯定怕死了吧?”
“我害怕!我哥可不怕!”李平玺嘴巴油亮亮的,“我哥特别勇猛!”
“恶心死了,把嘴擦干净再说话。”
谢欺花嫌弃地瞪他。李平玺嘴一瘪,放下碗筷,委委屈屈拿纸擦嘴。
“怕倒是还好。”李尽蓝说,“人到了那种时候,能思考的东西已经很少了,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我不会铤而走险。当时毕竟情况紧急,不是被别人拐就是拐别人,我没有选择。”
谢欺花淡淡地道:“那种小村子,山高水远的,别说你了,有的成年人一辈子也走不出来。别迟疑,你做的是对的,甭管违法还是不违法的事,首先要活着走出来,才可能给你判。”
“你说的也对。”李尽蓝轻声道。
谢欺花感慨:“你弟跟着你也是好命。”
“我哥可好了!”李平玺摇尾巴,“我哥就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谢欺花逗她:“那要是你爸、你妈和你哥同时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以为李平玺会纠结,没想到也应得很快:“当然是我哥!”
她打量了一会儿风餐露宿的俩小子,突然很轻地笑了一声:“你们啊,知道我再见到你们的时候什么感受吗?你们肯定不知道,我觉得恍若隔世,过去在你们家的两年都像一场梦。”
南柯一梦。
黄粱一梦。
李尽蓝垂下眼,目光扫过弟弟的脸:“现在想那么多也没用了。”
“是啊。”谢欺花递过烤串,“吃吧,吃吧。”
填饱五脏庙,回去的路上话也多了。李尽蓝问她为什么没上大学,谢欺花说学校倒闭了。李平玺瞪大眼说学校又不是公司,怎么说倒闭就倒闭,他小时候也希望他的学校快快倒闭。
“那正好。”谢欺花没心没肺,“你现在连学都上不了了,哈哈哈哈。”
李平玺撅着嘴说正好,反正他也不想上学。李尽蓝却坚定地说不会的:
“我会让李平玺上学。”
“多上点学,没坏处。”谢欺花说,“如果你们想跨越阶层,好好读书,这就是最切实最有效的方法了。”
很多观点上,谢欺花说的和李尽蓝想的是一样的,话糙理不糙。谢欺花比他们见识更广阔,也更有主见,李尽蓝找她拿主意:“有没有那种可以挣钱,未成年人还可以干的工作?”
“未成年人还想找工作!”谢欺花白了他一眼,“我看你们还是抓紧时间找一户好人家吧,攀一个富贵的再生家庭,也比别人少努力几十年……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放不下尊严。”
“不,我现在怕的,就是放下了尊严也会被人骗了。”李尽蓝说,“我现在不敢相信任何人,除了你。”
真是小孩子之间的信任啊。谢欺花把玩着手机,思索片刻开口:“你可以考虑找份家教。”
“我之前的学校,有很多学生都勤工俭学,加本地的家教群。”谢欺花顿了顿,“如果你能自学一些高中甚至大学的东西,就可以教别人,也不用太精湛,教小学生用不上那么多。”
李尽蓝整理思绪:“我需要一部手机,一张借阅卡,还有足够的钱,支撑学习知识这段时间的吃穿用度。”
“手机嘛……”谢欺花说,“我妈死之前用的那一部,功能什么的都齐全,如果你不嫌弃,就拿去用吧。借阅卡这个好说,租一个月比买的更划算。最后,钱这个事儿嘛……”
李尽蓝以迷惘报以谢欺花。
李平玺开口:“姐姐……”
谢欺花叹息一声,从钱包里抽出两千:“记得还。”
得了,这顿饭吃的,医药费没回本,反而出了血。
顺着灯火阑珊的夜市往老小区走,路过服装摊,谢欺花瞥了一眼兄弟俩的穿着。李平玺还算体面,穿着某文旅长衫,李尽蓝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油渍破烂的工装服像讨口子的。
“诶。”她索性叫停他们。
李尽蓝和李平玺回到摊前。
“这穿的是什么?”谢欺花睨过去,“都快冬天了,给你弟买点保暖的,不然又感冒了。”
李平玺还怯怯的,连连摇头,不想乱花哥哥这得之不易的血汗钱。李尽蓝让他快去挑,谢欺花说当哥的也是。
“要找份体面的工作,首先需要体面的服装。”谢欺花教他,“你没发现我当时到你们工地上气势那么足呢?我自己开车都穿着正装的,大夏天大冬天都是,这样给别人印象也好。”
地摊上十五块一件的衬衫,二十块一件的长裤,还有六十的皮夹克外套。这一身行头就把李尽蓝打扮得简练又干净。谢欺花带他们去五块钱理发,和大姐嬉皮笑脸,最后也没给钱。
“和人打交道,也是一门学问。”谢欺花伸手揩去李尽蓝鼻尖的碎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