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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两人也越喝越有感觉,开始聊起了家乡旧事。洛克看出约夏克大叔是想他的两个儿子了,言语间尽是教导洛克做事的行为态度。洛克也对约夏克大叔的这份情谊很是感动,频频以晚辈自居,向约夏克大叔敬酒。对于约夏克大叔的两个儿子,洛克也有印象。当初参军时,他的大儿子继承了约夏克大叔的铁匠铺,小儿子还是铁匠铺里打杂的小伙计。但就是这个小伙计,打造了洛克的第一把武器,一只短匕。
这把短匕没有木质柄手,只有刀末端用一条粗糙亚麻布缠绕作为刀柄,短匕小且薄,一直被他藏在靴子里。这个短匕也有故事。
在他14岁偷偷来参军时,他只带了这一把短匕,当时一个带着巴掌大匕首的半大小子来参军,成为了矿山镇训练营饭后的笑点与谈资。本来没有亲人引荐的他是不能参军的,但是洛克从小在矿山镇混熟了脸,时任镇军营第二小队队长的约夏克认出了小洛克,这个曾经的铁匠见过小洛克,其实在这个小镇,加上附属的村庄也就拥有一千多人而已。人数并不多,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除去一半的女人,以及剩余一大半的老弱,能参军的青壮年也就那么两三百,谁能参军谁又会去参军大家心里都有数。
而且洛克的短匕,还是他的儿子,小约夏克打造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洛克偷偷来参军时他的父母并不知道,知道的只有他的姐姐,在那个炎热的夜晚,洛克偷偷爬起床,拿着自己的亚麻衣服,穿着草鞋离开了他们的茅草屋,或许是他的姐姐了解自己的弟弟,又或许是毛手毛脚的洛克惊醒了自己的姐姐,在洛克刚刚离开不远时,夜色下,他的姐姐莉亚追了出来,追上了洛克。
她心里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弟弟要偷偷离开,他要去挣钱为这个家做点事,他要去参军!为了不让一家人在旱灾中饿死,为了不让自己被卖给商人,自己的弟弟在父母反对参军的情况下决定偷偷去,一旦他被军队录取,他就无法擅自离开!除非当逃兵,这是不可能的,他的家人还在这。所以,即使事后被父母知道,他们也只能接受这个现实,而且弟弟参军后上了前线就能有军饷了,父亲太老了而且身体也差,不能响应男爵的号召参军,只有弟弟的年龄刚刚符合,为了这一家人,弟弟决定用命去搏。
看着这个满脸倔强的弟弟,洛克的姐姐莉亚忍不住哭了,她哭得泪流满面,眼泪浸湿了这个消瘦女孩的面庞。14岁的洛克有一股冲劲和一股狠劲,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忍受,唯独不能看到姐姐哭。他爱自己的姐姐,胜过爱自己。在洛克手足无措的安慰与劝导下,莉亚渐渐地停止了哭声,但眼角的泪痕使这个营养不良、瘦弱的女孩更添几分柔美。她看着自己的弟弟,翻便身上每一个角落,取出了20余枚铜德勒,这是莉亚所有的钱,她怔怔的对着洛克说,活着回来!
洛克带着姐姐给的20余枚铜德勒,走了一晚上的夜路,在清晨到达了矿山镇。他用这仅有的钱去矿山镇的铁匠铺,希望打造一把顺手武器,然而当时铁匠铺老板也就是约夏克大叔的大儿子告知这点钱连一把剑柄都买不起,就在洛克失望的离开铁匠铺时,铁匠铺冲出来一个和他一般大小的孩子,他或是同情或是想赚点外快,他对洛克说“20铜德勒,用打锄具剩的铜矿石和铁矿石给你做一把匕首,成交不?”随即指向铁匠铺门口两三块不起眼的石块。
洛克看向那堆比拳头还小的黄褐色和赤红色的石块,纠结一番后,只能无奈同意,毕竟军营的情况他还不了解,必须有一把家伙什,不然参军去干吗?当炮灰吗?
于是洛克有了第一件自己的武器,一把没有刀鞘也没有刀柄的短匕。洛克怀揣着这把比自己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短匕,以刚刚够着年龄线的标准,参军了。第二天洛克父母就匆匆的带着他的姐姐来到了镇上,看着在军营里随着众人训练洛克,老洛克夫妇只能泪眼惺忪地长叹一口气,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是穷苦平民的悲哀,在天灾下,人力的作用微乎其微,更何况是世代平民的他们家,他们给洛克留下了三张大大的槺栗饼,洛克知道,这是父母用家里剩余的所有粮食做的。。。接下来的半年,他们可能只能去吃树皮。
洛克的姐姐,将裹着长发的亚麻布解下交给了洛克,还是对他说道“活着回来!”在傍晚时分,洛克的姐姐搀扶着一天间苍老了不少的父母,走向了回枫叶村的道路。洛克紧握着手中还带着发香的亚麻布,将它小心翼翼的收起,他准备将它缠到短匕上,让它携带着姐姐对自己的爱,与自己一起战斗。
看着父母和姐姐离开的背影,洛克发誓一定活着回来。从那之后,洛克开始了他为期两月的军营训练生活,他在训练场上拼命的随着队长训练,年龄是他的劣势也是他的优势,他回复的要比一般成年人快。也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一直与自己玩耍的邻居小汉斯也参军了,不过他是为了吃饱肚子参军的。经历两月的训练,洛克他们奔赴了战场。
这把短匕是洛克刚刚参军时真实的写照,稚嫩却不失锋利,年轻又朝气蓬勃充满潜力。洛克的短匕见证着洛克的一次次的在生死间擦肩而过,军队发的劣质铁
;剑在第一次战斗就折断后,他用这把短匕杀了自己的第一个敌人。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14、5岁的夏尔洛王国仆兵,那一战后洛克吐了整整一天。然而那一战后,洛克缴获了一把质量同样不怎么好的长枪和一双短靴。
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洛克的武器坏了又换,换了又坏,直至变成如今的装备,然而他的短匕却没有坏,也许是他保养得很好,也许是约夏克小儿子的技术很棒,他的短匕伴随着他成长。如今裹着刀柄的亚麻布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颜色变得血红,有他的血也有敌人的血,洛克时常拿出自己的短匕端详,从那卷粗糙的亚麻布中,洛克仿佛又闻到了姐姐的发香。
麦酒让约夏克大叔想起了他的儿子,也让洛克想起了他短匕的由来,想起了姐姐,想起了父母。两人一杯又一杯,第二瓶也马上见了底。绿棕榈酒馆的麦酒味道一般,不过它有一些后劲,两瓶麦酒并不能让两人喝醉,但也让两人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在喝掉最后一杯麦酒后约夏克大叔建议离开,的确已经不早了,快到晚饭的时候了,绿棕榈酒馆可不提供吃饭,他们还得回营,约夏克大叔更是得回中军营帐和男爵他们一起吃饭,洛克他们晚上也会有巡营的查勤。“大叔,我们走吧。”洛克起身帮约夏克大叔拿起便服说道。
在走出包间后,两人的情绪还是因为思家而沉闷,约夏克不愧是老油条,很快调整好情绪,还和洛克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活跃了一下气氛“你小子都18了,不会还是处男吧,我看这酒吧老板娘就不错”说了还对洛克挤了一个笑眼。
“大叔你快别开玩笑了,人家还能看得上我?她那丈夫不挺有本事吗,还能和男爵递上话。”洛克也被这玩笑给逗笑了,伤感的情绪一下子冲淡不少,他对酒吧老板了解不多,不过一个能早早识得大局的人,想来不简单。
“嘿,一个投机者,小丑罢了。男爵能正眼看他?”约夏克大叔显然对这个酒吧老板的认识比较深刻,这个看法应该不止是他的。哎,一个可怜的家伙。洛克心中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酒吧老板感叹道。看来营里高层对这个早早投诚的家伙并不是看的上眼啊。随即洛克又想起了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或许是酒精的影响,心里突然一阵火热。
洛克的确不是什么处男,他参军第二年,在一次较大规模战斗中死里逃生后晋升为了三等兵。那时候每个月除了给家里寄钱外洛克也攒了一些闲钱,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在战友们的怂恿下,去了军需营的那儿解决了自己的第一次。或许心里还是个孩子的缘故,他对比自己大的女人最感兴趣。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这个情节的。其实,洛克潜意识里认为,他所遇见的女人里,最漂亮的当属他的姐姐,但每次有这个想法,他都强迫自己冷静,并给自己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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