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垂下眼,缩进温暖的漆黑怀抱里。
这时候,司戎阿戈斯的本体已经释放得很大了,也许整个办公室的空间
都被占满。他的头也离开了温蛮的肩膀,拟态随着故事的讲述彻底变回原形。在阿戈斯的故事里,他以阿戈斯的模样面对温蛮,似乎更为合适。
无需人类的外形,只要相同的气息与感觉,温蛮就拥有最完全的安心。
“那为什么你想拟态成为一个人类?”
温蛮心里这样想,也这样问了司戎。
司戎沉默了片刻,但还是给了温蛮他没有粉饰过的最真实的答案。
“阿戈斯追求爱人,是祂一生最重要的选择。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祂们一旦选择了想要追寻的伴侣,就没有回头的机会。阿戈斯付出了全身心,以此为乐,但不代表阿戈斯不需要从爱人那里得到相应的回报。我们想要爱人的爱,爱人的肯定,爱人的赞赏,而且越多越好……从这一点上来说,阿戈斯同样很贪心,同样很挑剔。而据我所知,人类这个种族对爱情并不算忠诚。”
“我以为变成一个人类,就不会遇到一个会令我心动的人类,就可以摆脱阿戈斯基因里对我的影响。”
但谁知道呢。
命运的玩笑,命运的恶意,还是命运的好心。
司戎轻率而疯狂地选择先拟态成为人类,但最后他还是遇到了一个让他爱得无怨无悔、甘之如饴的人类。
司戎说这话的时候口吻是幸福的,但是温蛮听完却没有那么开心。因为他发现自己刚才的那份对于司戎过去的揣测、暗下的罪责,实际上无比吻合司戎当初对于人类的负面印象。
爱情里不忠诚的行为不只限于移情别恋,怀疑和撒谎也是一种不忠。
“我打破了你过去一直忠实履行的原则。”
“你是改变了我。”司戎纠正,“让我变得更完整了。”
“可你最后还是变成了你以前不想成为的样子。”
如果司戎呈现在温蛮面前的“完美”,是以改变自由的意志换来的,那温蛮会很难过。这样的结果,也许也在侧面证实司戎当初的轻蔑:阿戈斯的爱情究竟是祂们的选择,还是基因的作祟。
这种宿命,可能不是浪漫,而是悲哀。
“可我当初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它只是我在这个时期的观念。”
黑暗中走出温柔的绅士,他接替自己的本体,以人类的方式亲密地拥抱、亲吻着自己的爱人。司戎轻触着温蛮的唇瓣,一下、一下,在细密轻柔的啄吻间,哺喂他的爱语,他的坦诚,他的忏悔。
“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太轻慢,对于一无所知的事,却可以胆大包天地评价。我很庆幸,上天愿意让过去的那个我栽这个跟头。”
“在当初我看到蛮蛮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我要给不知道多少年前的那个自己擦屁股了。”
男人现在气定神闲地把自己批得什么都不是。
拥有了爱人以后,这些面子里子对于阿戈斯来说从来都不重要。
可司戎也不是全然沉稳的,他在和温蛮的亲吻中着迷,呼吸逐渐有了起伏。
“蛮蛮你不知道,在我意识到的那个瞬间,我的心情实际上有多么雀跃,多么快乐。”
而且谁能保证司戎是第一个“叛变”种族的家伙呢。指不定多少阿戈斯都有这么自负轻狂的时候,但上天宽容地对待了每一个这样的家伙,给予他们一次宝贵的机会。而所有喜滋滋痛改前非的阿戈斯,他们可以把这种糗事分享给爱人,但绝对不会留在传承的基因里。
司戎现在对这份阿戈斯的种族共同传承,算是看得够透了。
不就是一份集体参与作弊涂改的“满分答卷”么。
祂反正也这么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