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泰拉】
——怎样的星间游侠,叫得上是成功?
不是赚了多少钱,虽然这肯定蛮重要,也不是行侠仗义了多少次,毕竟这是星间游侠的基本功,任何一位星间游侠都曾宣过誓,誓死践行不可变之公义。
大多数人走上星间游侠的道路,往往源于一份最初的憧憬,对浩瀚星海、对光辉未来的无限遐想。一个个口口相传的显赫事迹,传奇人物,距离自己高不可攀却又息息相关的伟业。
所以......星间游侠这一行,固然有隐姓埋名,热衷于当无名英雄的选手。
然而更多的星间游侠,还是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大事件里,紧紧绑定,广为流转。他们对实打实的利益不在意,有没有都行,对虚无缥缈的名誉和声望则追捧得很,主打一个扬名立万。
一位真正成功的星间游侠,就是提起他的赫赫称号,就能想到他的名字,想到他的名字,就能在脑海中浮现出一连串惊心动魄、叹为观止的壮举事件!
这也是西索尔一个劲自嘲三流游侠,祝诚却始终不太能安慰对方的原因。身为一位颇为资深的星间游侠爱好者,枉顾事实,睁着眼睛说瞎话,实在有违本心。
“西索尔·奥尔丁顿”——
抱歉,真心没听说过这号人物,名字是没听过,称号是没有过,至于绑定的大事件,那更是哈哈。
短短一瞬间,祝诚完全理解了西索尔的想法。
自己、白印与洛法拉的找回记忆之旅,被他认为是一个打翻身仗的漂亮机会!若是运作得好,指不定能让“西索尔·奥尔丁顿”小小红上一把,出现在大众视野里!
全程免费护送,分文不收?
西索尔怕不是愿意倒贴钱!
信用点这种东西,第二环的灵能者不能说“仅仅是个数字”,但想赚也绝非难事。西索尔只要愿意,随随便便年薪百万,过上一般人眼中的体面日子。
唯一的问题是,有些人,偏偏就是不愿意罢了。
青年的注视中,男人大喘粗气,急红了眼,一副马上能提剑砍人的架势。
祝诚与白印对视一眼,微笑道。
“我......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哈哈哈哈哈!”西索尔喜出望外,眉毛都要飞了起来:“有我在,保管你们一路顺风!”
“来,随便点,这顿我请客!”
三流游侠大手一挥,豪迈气势,不过瞅了瞅菜单,挠挠头:“哦,哎,幽灵驿站这种地方,没啥好东西,顶多让你饿不死。改天我带你们去露西欧,那儿有家风味餐厅,老板跟我蛮熟的,到时候喊他亲自主厨!”
气氛热络。
如果说先前双方是萍水相逢,那么现在就是同行之人,没了顾忌。
祝诚率先发问:“我们算是阴差阳错到这的,你是?”
“我主要活动在银光之海,啊,当然银光之海的很多地方也没去过就是了。”西索尔解释道:“我原本是要去‘格朗德岩地’,那边快要到狩猎季了,本土生物进入新一轮活跃暴动期。我想着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做些事情。”
【格朗德岩地】是一颗银光之海的著名星球,高氧气高重力的环境,让原生物种大多异常高大,性格暴躁好斗。一头成年体的“格朗德岩龙”,好似移动的山丘,行走这个动作本身就会地动山摇。
“狩猎季还有一段时间,不着急,加上你走懂的,野航道的机会肯定比主航道多得多,所以我就打算全程走野航道。”
说到这里,西索尔自得道:“看见没!还好我没走主航道,还好我走的是野航道!要不然上哪里碰见你们?”
“我刷到过‘格朗德岩龙’的视频,它真的有那么大吗?”祝诚好奇。
“呃......老实讲,我不知道。”西索尔有点尴尬:“我也是第一次去狩猎季,以前跟你们一样,没去过啊。嘶,或者等记忆找回来后,你们要不要跟我一块去瞧瞧?就当长长见识?”
“行啊。”祝诚自无不可,钦佩道:“你去过这么多地方,好厉害。”
西索尔得意洋洋:“那当然!你别管西索尔·奥尔丁顿混得咋样,起码他去的地方不少!”
“这样,我给你们讲个我在另一座幽灵驿站的事,当时半夜有块陨石碎片砸下来,我......”
公允地说,西索尔讲故事的技巧一般,可故事的关键还是故事本身,任何技巧都不能代替。恰好,西索尔的故事很多——至少对祝诚几人来说,它们都充满了吸引力。
十来年的闯荡,一个接一个的故事,好似没有尽头地从西索尔的口中倒出来,眉飞色舞,许许多多的图片和录像佐证,绘声绘色。
到了后面,就连洛法拉都时不时会好奇地问些问题。
尤其是,包间内的三人一智械都不是寻常人,西索尔和洛法拉自不必说,一个第二环【超越】,一个能踢爆飞船,身体机能远远凌驾自然人,白印是智械,三天三夜不休眠都无所谓。
即便是祝诚,亦是一位第一环巅峰的【共识】,精神力旺盛耐久。旁人聚精会神十个小时,会感到莫大疲惫,他顶多“貌似是稍微有点累了”。
于是,几人谈兴浓郁,丝毫不在乎时间推移,一路畅聊。
“——最后,我抢在矿坑被掘金之王弄塌的前一秒,成功逃了出来。”
西索尔总结完,“掘金之王”是当地对一只巨型宝石蠕虫的尊称,长达数千米,所过之处,造成了蜂巢式的无数地底隧道。
“光长个头不长脑子,活该被我戏耍。”他端起酒杯,试图润润喉,接着发现酒杯早就一干二净了:“你们还想听什么?哈哈哈!”
“嗯......”
祝诚与白印相互看了看,好半晌,前者出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