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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打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
他离得不算近,但我嗅觉非常灵敏,闻得出他身上带着的香水味,不重,但存在感极强。威士忌和香草,是酒精在致眩。
天堂可能是古法酿酒厂*。
我往侧一步,远离桌子,摇摇头:“……不好意思,不用,谢谢。”
我慌不择路。
耿一直却揽住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笑笑:“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小,叫林小山。一座小山的小山。”他转头看我,“秃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大帅哥,名副其实吧……”
诡异的羞赧来得猝不及防,我避无可避,只能用胳膊肘怼上耿一直的肋侧,画蛇添足地打断:“一览众山小。是那个小山。”
他果然是裴雁来。
裴雁来的笑容像是画在他脸上似的。这话并不是说他虚伪,我的意思是,好看,稳定又得体。他从善如流:“你好,裴雁来。高斋闻雁来,是那个雁来。”
耿一直直笑:“你俩掉文呢?我学渣,不插话。”
我心说,我早就知道了。
不仅中考卷子上考过,我还做过娶个“雁来”做老婆的梦。
“你好。”
很不讲道理的,我突然耳垂发起高热,我不看都知道一定红成一片。好在八月末温度尚高,也不算奇怪。
裴雁来应付这类人际关系的方式很老道,挑不出任何错,第一回见面,会给人留下相当好的印象。不热切也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
没多久,另外两位室友回来,我寡言少语是常态,不热衷于社交,没说几句就找托词离开。
出门前,我没忍住回了一次头。窗子投进来傍晚的日光,裴雁来被笼在里面,背光沉出一片难以形容的阴翳。
他转过半扇侧脸对我时,有一瞬,面目冷若新刻的雕塑,光都照不透眼睛。
当时说不准那是什么,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是第六感在提醒我,裴雁来是个危险人物,一层套着一层,堪称活体糖衣炮弹。
要逃,快逃。
可十几岁的我并没有清晰地分析出信号的内涵,反而像是飞蛾扑向火一样想要再次靠近,猜不到最后会把自己烧成一小撮灰烬。
这就是我和裴雁来的初遇,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对他着迷了,字面意义上的。
我是个不上不下的人。硬件优越,但不是讨人喜欢的那挂,性格既不跳脱,也不算孤僻。内心戏编订起来,字数能超过当年很火的那套盗X笔记。
不过我也有很突出的优点,比如固执。像一只不咬死猎物不罢休的鬣狗,总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肯善罢甘休。
班级连着号,但到底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后来几次见到裴雁来,也全是我刻意为之。
在球场上,在办公室里,在卫生区……渐渐才能清晰地描述出他的长相。
我不知道他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还是混了大高加索国家的,总之,他个子很高,深眼窝,双眼皮宽而薄,眼睛颜色偏浅,山根高得离奇,很冷感的一张脸,在人群中要了命得扎眼。
他常常笑,既不产生亲切的错觉,也不会显得孤高做作。地球仪尚有一条缝,他却是个无孔可入的圆。
躲在人群中偷窥他,我连背影都不会认错。
最初我只能用这么单薄的词语来形容他。
好人,或者说好男孩儿。
可事实证明,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被颠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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