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第1页)

一只丧尸很快窜了过来,可是因为开口过小,每次丧尸只能拼命的挤进来一只,随后被他们解决。门边的丧尸察觉到这里有空隙,撞击门的力度都小了很多。

“砰砰砰——”一会儿后,年久的窗户没能坚持住,忽然破裂,江冥早有准备,一铁课桌砸了过去,冲击力把上面的丧尸全部打了下来。

祈闽借机上前,很快杀了三四只丧尸,又赶紧推后。

楼上的丧尸听到动静开始狂暴起来,奈何楼梯上的锁已经被江冥缠住,怎么着也跑不出来,只能发出无力的哀嚎声。

终于,在杀完最后一只丧尸的时候,一楼开始恢复了平静。

两人着实都累的够呛,坐在仅剩的几只课桌上,全身都是汗。

“做的不错。”江冥揉了揉他的脑袋,结果摸到了一头的汗。

祈闽往旁边避开了他的手,闷声道:“好多汗,别摸。”

江冥笑了声,道:“刚刚太危险了。”

祈闽抬眸看他,这人嘴上说着危险,可是面上却笑嘻嘻的,一点都没有“危险”的意思。

他很强,不像他,还需要凭借外力才能勉强追上他。

想到这里,他低下头,道:“对不起,是我太弱了。”

“嗯?”江冥被他这句话弄得有点懵,他有说什么吗?

“你还弱的话,让我怎么办。”江冥笑道,他这个时候只知道躲和跑,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可以和他重生回来的人比,他太优秀了。

如果给他时间,他肯定能成长为一方强者,甚至更有他意想不到的成就。

只是有一说一,刚刚另外一个班级跑出来那么多的丧尸,确实是他没有想到的。加上他们又惊慌之中跑到了班级里,更是自找死路,应该跑到外面才对。

江冥皱眉,为自己的不冷静懊恼。

这么多只丧尸实在是杀到他们脱力,周围暂时是安全的。两人在这间教室里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才缓过来,随后去清理战场和收获。

丧尸的石头说起来是没有晶核值钱的,且丧尸的等级通常都比较低,它们想再净化比较难,在城市里的丧尸通常只是个小啰啰。

在野外生存下来的丧尸,那才是真正的霸者,不过那种丧尸难杀程度,比同等级的怪物都要多很多。

祈闽在挖石头,江冥去五班里找变异物品。

一连四个班都没有找到什么变异物品,没想到却在五班找到了。五班的情况相对来说比其它几个班都要惨烈一些,看情况五个班级中,应该是这个班最先变异,里面大多都是残骸,刚刚的丧尸中有不少都是缺胳膊少腿的。

而五班的变异物品,是一盒完整的,放在讲台上没有拆封的彩色粉笔。

粉笔变异,对江冥来说是个新奇的玩意,他把这个粉笔拆开,随后在里面一根如同血一样的红色粉笔上看见了一个“爆”字。

他一一检查了一番,发现这盒粉笔的颜色都比较奇怪,颜色特别鲜艳,且每一根都有写着“爆”字,一共有二十根。

虽然不知道这个怎么用,但是能实验的机会多的是,江冥捏起一根在手里把玩,猜测着这个粉笔应该是个一次性用品。

清理好丧尸的晶核,两人又去一楼的教室办公室里看了看,不过可能因为末日来的时候,大多数老师都在上课,所以里面没什么怪物,也没有什么变异的东西。

回到门卫室,他们吃了些东西后前往下一栋楼,这是初二年级的楼,同样是五个班,可是这五个班的门有三个都没有锁上,里面的丧尸已经跑出来的差不多了。

估计他们之前在外面杀的就是这些丧尸。

不仅如此,在班里面的丧尸幸存下来的也不多,很多都是残肢断脚的,还有不少被啃的光溜溜的骨架,这些都是没有变异成丧尸的人,又出不去,只能被活活咬死。

一直到天黑,两人才清理到第四栋楼,最后收集到了一大堆的石头,和一些变异物品:不限油墨的笔,一本水火不侵的空白书,和两盒同样是二十根的粉笔。

总得来说,付出不成正比。

一大把粉笔放在手里不知道怎么用,最后一栋楼,江冥干脆拿了一根粉笔,尝试的往其中一个教室摔去。

接着,没多久后,一楼突然响起了如同鞭炮一样的声音,噼里啪啦的炸的二楼的丧尸全部暴动,地面都在不停的晃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其实江冥也很懵逼,和祈闽两个人面面相觑。

刚刚扔出去的粉笔是炸了,威力挺大的,炸的当场就有一只丧尸的胳膊从屋子里飞了出去,不过,之后的连续爆炸却不是他的杰作。

连续爆炸把那间教室炸的粉碎,还顺带祸害了隔壁班级。

好在这栋楼够坚固,没有当场倒塌给他看,不然不怕他们压不死,倒是怕满楼的丧尸爬出来,那场面就很壮观了。

等到爆炸停止后,江冥从倒塌的门钻进去,看见了一屋子的碎肉和腐烂的内脏,一股恶臭附在墙的内侧,唯一一个完好的,是掉落在地面上干净的粉笔盒。

难怪,原来这里也有一盒粉笔,因为他扔的那根爆炸全部炸了。

再看看教室里惨烈的样子,江冥不禁把原本背在包里的粉笔转移到了空间手表里,放在后面背着太不安全了,这要是万一炸了……

爆炸同样祸害了第二个班级,连着两个班级的墙被炸开,另一个班级里的丧尸还好一些,没有成为碎尸,有点还保持着大概的完整尸体。不过也已经全部被炸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