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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桂花连忙起身把人迎进来,方槐从堂屋里搬了三把小杌子,又转身去竈房倒水。
“给倒那个可乐来!”
田小虎还是虎头虎脑的模样,他好奇地问道:“干奶奶,啥是可乐?”
“好喝的!”
“比糖水还好喝吗?”
白桂花摸摸他的小脑袋,点头:“比糖水还好喝。”好喝多啦!
田小虎眼睛亮晶晶的,有些期待。
她们刚坐下,朱氏就看桌面铺的红布,惊呼出声。
“哎呦,我的妈耶,这麽多红布,得要不少钱吧?”
白桂花脸上带着笑:“儿婿买的,赶两身衣裳,下个月大婚的时候穿。”
田氏也眼睛都不眨的看着红布:“这看着是细棉布?”
朱氏仔细一瞧,还真是。
细棉布贵,红色的细棉布更贵。
朱氏有些眼红,干干的笑了两声:“你家姑爷真能干,村里也就只有你们家有这麽大手笔了。”
这话不好接,白桂花笑笑,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开始聊起别的。
自从方槐被退婚之後,白桂花心里一直憋着股气,就想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槐哥儿的人好好瞧瞧,他家槐哥儿才不是没人要的丑哥儿,相反,还能找到一个很好的夫君。
但她也明白什麽叫做过犹不及。
就在这时,方槐端了三碗可乐过来。
田小虎看着碗里黑乎乎的液体,比红糖水还要黑。
原来这就是可乐呀?
他迫不及待的端起碗喝了一小口,瞬间眼睛弯弯。
“好好喝!”
再喝一口,补充道:“果然比糖水还好喝!”
“是吗?”
田氏和朱氏也端着碗喝了一口,果然好喝,又甜又凉爽,口感丰富,确实要比糖水好喝多了。
“嫂子,这是在哪儿买的?我以前咋没喝过咧?”
“我也没喝过,怪好喝的!”
白桂花笑,她的脊背挺得笔直:“我儿婿做出来的。”
“哎呦,槐哥儿真是好福气。”
几个人聊着家长里短,渴了方槐就及时的添上可乐,一点也不抠抠搜搜,田氏和朱氏心里松快,愈发觉得方家能处,完全没有因为日子好过就瞧不起别人的龌龊心思。
不像陈氏。
说着说着,她们就说到下个月的婚宴上。
“朱屠子家的,到时候给我们留一百五十斤猪肉。”
朱氏再次瞪眼:“一百五十斤?”
要知道村里吃席大多时候只买六七十斤猪肉,有个荤腥就成,条件好的也只买一百斤猪肉。
这一百五十斤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我也觉着多!”白桂花手上的动作不停,脸上的笑意就没下去过:“但儿婿说成亲一辈子就一次,他想给槐哥儿一个永世难忘的婚礼,想办的热热闹闹的。”
方槐脸红:“娘…”
“哎呦,槐哥儿还害羞了!”
朱氏欣然同意,送上门的生意,还是大生意,乐的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那做席找哪家?”
白桂花摇头:“还真没想好。”
他们村里也有做席的人,但味道一般,白桂花不是很乐意找他们。
而且陈氏提前预定了那家。
没错,陈旭和孙员外家的姑娘也定下来了,日子还和他们同一天。
不用说,绝对绝对是故意的,村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办喜事不撞日期,他们老早就订了日期,陈家不可能不知道。
白桂花膈应死了,既然这样,她更要把婚宴办好,至少比陈氏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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