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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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第1页)

季严对此不做评价。

不敢说,感觉沈哥茶茶的。

大约排了十分钟,终於轮到我和季严了,巧的是招牌菜就剩下最後两盘了,我和季严正好一人一盘。

「威尔沙,好人啊。」』

季严吃着招牌菜,觉得刚刚威尔沙跑得好,不然他和沈哥就有一个吃不上招牌菜了。

我吃着饭,想着刚刚刷卡时在餐卡上显示出来的金额。

嗯,钱有点多。

闻笙从不来学院餐厅用餐的吗?

也是,他应该配有专门的厨师,厨师每天都会烧他喜欢吃的菜。

我左手持叉,右手持刀,轻轻松松将盘中的大块肉切成小块然後送进嘴里,吃的那叫一个面不改色。

季严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轻声道:「沈哥,你真的不是後来流放到浮游星的吗?」

我咬着肉,看他:「你想说什麽?」

季严低声道:「我的意思是,哥,你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从小生活在浮游星那种地方的人。不是,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是我永远的哥。但是哥,你真的是我见过最不像平民的平民。」他指了指我的手,「你看,你用刀叉的动作很熟练,看不出一点新手的生疏感。」

季严看我,认真道:「哥,你真的没有牛逼轰轰的身世吗?」

我也看他,认真道:「我想有,你帮我查查哪个有钱人家十几年前丢孩子了,我赶着排队去认亲。」

季严顿时泄气。

我继续吃,告诉他梦里什麽都有,但我睡梦不好,很少做梦。

季严也知道是他在异想天开,但真的很奇怪啊,哪有人第一次用刀叉吃饭就用的这麽熟练的?

我没说话。

我没有原主的记忆,我怎麽知道自己是不是浮游星的原住民。

弥尔曾说,在认识我之前,他从未在八二区听说过有我这麽一号人。

当然,每个人都存在信息茧房,弥尔不知道不代表我就不存在。

关於原主的经历,最早可以追溯到加入暗夜帝国的那一年。

六年前。

六年前,原主顶多十三四岁,有这么小的流放者吗?

哦,听说覃之鹤很小就来八二区了,他也挺惨的。

我同情了覃之鹤一秒钟。

一秒後。

覃之鹤,爬。

因为想到了覃之鹤,我又被恶心到了,吃的也越发不是滋味。

都说恨比爱要记得长久。

爱,我不知道。

恨,是真的很长久。

哪怕我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覃之鹤,但他就是那个吃苹果时呛到喉咙的苹果核,是那根扎在你喉咙里的鱼刺,无论怎麽遗忘,一旦看到或是听到他的名字,哪怕是仅仅和他有关的,那些关於他的记忆就会重新浮现在脑海中。

无比清晰。

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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