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0章 交易会(第1页)

红月在河谷内部找了一块儿空地,将天狼背上的包袱都取下放在地上,然后便让天狼们都退去,这里人多,天狼待在这里不方便。

取下来的包袱也不整理,将包袱摊开,就算摆摊了。

姜宁看着这乱糟糟的摊位眉头微皱,显然有些不满意:“这样就好了吗?”

“是的,有什么问题吗?”红月有些茫然,部落一直都是这样摆摊的,他不太明白姜宁的意思。

姜宁想了想刚刚看到的其他几个部落的摊位,他们好像也是这样摆摊的。

可是天狼部落要用来交易的商品是衣服,这样在地上摊成一堆,别人没准还以为他们在卖兽皮呢。

“红月,你带着他们留在这里看着。红枫,火云,你们跟我来。”姜宁果断地吩咐道。

三人一起前往附近的树林,寻找合适的树枝带回天狼部落的摊位。

姜宁用这些树枝做了许多衣架,再用粗一些的树枝做了一个大型的晾衣架。

天狼部落做的那些兽皮衣,每个款式都做了好几个尺寸,姜宁将每个款式都挂了一部分,然后挑了几件花纹比较符合原始人审美的兽皮衣挂在外面。

鞋子也有好几种类型,冬天的靴子有长靴、短靴,夏天的鞋有兽皮鞋、草鞋。一双一双摆放整齐。

这样既展示了天狼部落的制作工艺,也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果然,很快就有人被这里的动静吸引,他们还从没有看过这样的摊位,纷纷围了过来,好奇地打量着这里的商品。

与其他的摊位相比,天狼部落的摊位显得整洁而有特色。

那些挂在晾衣架上的兽皮衣在阳光下闪闪光,兽毛散出的光泽与皮质的坚实质感相得益彰,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兽皮衣的款式更是从未见过,有人看了看天狼部落人身上穿的衣服,又看了看他们摊位上挂着的兽皮衣,有些不确定的上前询问:“这是兽皮衣?”

姜宁热情地迎上去:“没错,这是我们天狼部落新做的兽皮衣!冬季就快要到了,穿上我们的兽皮衣可暖和着呢!”边说边取下一件外套,要给他试穿。

那人显然没经历过这样的推销方式,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姜宁将兽皮外套穿到他身上,又给他扣上扣子。

“您看!这兽皮外套穿到您身上多合适啊!这外套后面还有兜帽,等到下雪的时候,把帽子带上,暖和得很!”姜宁把帽子扣到那人头上。

那个人虽然对姜宁口中的“外套”、“兜帽”等词汇有些不理解,随着姜宁的动作也知道了她在说什么。

他动了动四肢,天狼部落这兽皮衣也不知道怎么做的,把他包得严严实实的,把这件兽皮衣带回去献给巫,冬天穿这个肯定能抵御寒风的侵袭。

他心动了,遂问道:“这兽皮外套怎么换?我只有肉干和兽皮。”

姜宁心中更倾向于交换一些珍稀且具有特殊用途的物品,如珍珠之类。

只是这样的东西也比较昂贵,有肉干也不错,哪个部落会嫌弃食物太多呢?

“我们部落这次带来的兽皮衣可都是用异骨凶兽的兽皮制成的,不仅结实耐用,穿出去还威风霸气!红月!过来看看!”

这里没有计量工具,具体怎么交换就要交给红月,红月平时话不多,这种时候竟然也会跟那人讨价还价。

姜宁掂量了一下最终用来交换那件兽皮外套的肉干,毕竟是异骨凶兽制成的兽皮衣,这些肉干大概有个二百来斤。

旁边围观的人看着他们的交易,觉得这兽皮衣也不算太贵。

异骨凶兽的防御力比普通猛兽要高出不少,这样的一件兽皮衣十分结实,能穿很久。百来斤肉干也只够战士在冬天省吃俭用吃几天的。

一些人甚至上前摸了摸兽皮衣的质地,对它的质地和仿若浑然天成的工艺赞不绝口。

姜宁又道:“我们这边还有夏季能穿的兽皮衣,不管是在丛林里奔跑还是跟猎物搏斗,这种兽皮衣都非常方便,而且不会脱落!”

“这边还有我们天狼部落特制的鞋,夏季穿到脚上可以保护你的脚底,走路的时候再也不怕踩到毒虫了!也不用担心地上有什么尖刺或者石头划破你的脚!这种是冬季穿的靴子,下大雪也不怕冷!”

又有人上前询问,天狼部落的其他人接过了姜宁的工作,姜宁毕竟是巫,他们怎么能眼看着自己的巫亲自做这些迎来送往的事。

有着姜宁的指点,他们很快掌握了推销技巧,姜宁跟红月说了一声,便自己去别的摊位上闲逛。

现在到了的部落摆出来的东西没什么稀奇的,都是一些兽皮、草药之类。还有一些石器、骨器之类的工具,姜宁还看见一个部落摆出来的东西全都是一些骨饰。

这样的东西对原始人来说可有可无,大部分东西自己部落就有,姜宁估摸着他们主要是送族人来寻找配偶的,顺便摆个摊等个“有缘人”。

姜宁走回自己部落的摊位,这些兽皮衣的销量不算好。

毕竟这里的人大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自己部落的兽皮衣也勉强能用,何必浪费肉干去交换天狼部落的兽皮衣。

除了一开始姜宁换出去的那件兽皮衣,这么一会儿只换出去了一些小尺寸的兽皮衣。

这是那些心疼自己部落幼崽的部落交换的,这样寒冷的冬天,战士身强体壮,可以勉强忍受寒风的侵袭,但那些年幼的孩子就不行了。

幸好部落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小尺寸的兽皮衣带得是最多的。

鞋子的销量倒是不错,虽然刚穿上的时候大家都不适应,但很快大家就知道了穿鞋的好处。

到了第二天,莲部落的人到了。

第三天下午,蚌部落也到了。

蚌部落比天狼部落早几天出,只是没有坐骑,行进度慢了许多,这么久才到。

他们先过来跟姜宁行了个礼,见她没有吩咐,这才带着人退去,寻找摊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换妻之后迷途

换妻之后迷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方琴当然也不例外,人到中年,女人的很多矜持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慢慢被剥离。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几个女人堆在一起说的话也不见得比几个大男人说的好听。  方琴的闺蜜们也和她一样已经成为了人妻人母,聚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没有以前的多,不过只要有机会都还是会抽时间一起喝杯咖啡,然后聊聊各自的生活。这时候方琴才现原来出问题的不只她一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或多或少的和自己的丈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而这个时候,几个女人中一向以作风大胆着称的齐月则神秘兮兮的告诉她们有一个能唤起她们这种中年夫妻重燃激情的秘方。...

我从地狱归来,策划连环完美复仇

我从地狱归来,策划连环完美复仇

无女主疯子主角优雅高智商犯罪无系统十年前,沈家被神秘组织「联盟」灭门,沈风被打死弃尸荒野。而现在,沈风的灵魂从地狱归来。那天,刑警大队接到神秘人的电话,称他将会在股东大会上,杀死知名女总裁柳如絮。噩梦,从这一刻开始。沈风策划了一起又一起的完美猎杀,每一次,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逃脱。所有人,都成了他复仇的棋子。他精通各种各样的手法,充分利用人性的缺点来布局。随着猎杀的次数,沈风引起了轰动,当年参与灭门事件中的人,人人自危。直到有一天,警方在一处天台寻到沈风。他却不慌不忙的掏出了指挥棒,随着他的指挥,远处的摩天大楼,传来惊天巨响,火光冲天!而这一切,只是他复仇的开端。他要剿灭「联盟」!在沈风的影响下,无数的人都带上一模一样面具,化身于黑暗中的杀手。他们,被称为地狱仇杀队!我于地狱深渊归来,赐予你们绝望...

蜜糖罐子

蜜糖罐子

车祸後丈夫移情别恋,哈尼伤心欲绝,偏偏此时位高权重的公爹乘机而入,在儿子眼皮子底下收获儿媳芳心。斯诺曼罗素vs哈尼贝坎利无底线宠受的爹系攻vs前期哭包乖巧後期娇气受僞ntr,自割腿肉的短小甜饼(没文笔纯粹乱写大家看个乐)谢谢收藏点赞和评论,每条都有认真看捏~ps本人自割腿肉,因为工作繁忙,更新时间不定。文笔很一般,写文只为满足自己的xp,如若不喜欢,请不要继续阅读...

虫族渣攻,在线宠妻

虫族渣攻,在线宠妻

文案一身为s级的星际佣兵,司焰在任务中发生意外,穿过时空乱流来到未知的星球。因为身受重伤,司焰连一个小小的娱乐主播没能制服,差点被对方反杀。司焰痛快点给我一刀。雌虫主播不用你说我也,等等,你怎么有点像雄虫?还是未成年幼崽?直播间观众卧槽,这怎么回事?雌虫主播我也不知道啊,这只幼崽突然就拿着刀冲上来了直播间观众这一看就是雄虫崽崽的游戏啊,你不会装作被捅死吗?雌虫主播啊这直播间观众你快点啊,没看见崽崽要哭了吗!?雌虫主播赶紧把刀放回司焰手里,然后原地躺下装死。直播间观众崽崽别哭,你看他死了!司焰???文案二据不完全统计,雌虫结婚后,家务能力会直线上升。叶绻对此一直深信不疑。但等他成了司焰的雌君后,他别说是家务能力了,就连智商都直线下降。一天天的只会幸福地傻笑。最后就连自家幼崽都看不下去了,为难地说道雌父,你可长点心吧。点心?叶绻探头什么点心?我不挑,都可以。幼崽幼崽跑去找司焰告状,司焰摸摸他墓吠返溃骸澳阋丫歉龃筢提塘耍灰湍愦聘敢话慵平希粤怂迪氤允裁吹阈拿挥校俊幼崽你合理嘛!文案三司焰一直很支持自家主播雌君搞事业,所以经常在他直播间里客串,本色出演。无奈直播间的观众老觉得他们在演戏。你这雄主太假了,演员吧?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雄主,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是s级?做梦都不敢这么做。涉嫌诈骗,举报了。为了自证清白,司焰只好加倍宠爱自家雌君,最后不仅把叶绻从十八线娱乐主播变成了情感主播一哥,甚至独创精神力药剂,彻底打破了雌虫对雄虫的生理依赖,让延续了三千年的雄尊文化彻底被淘汰。观众们纷纷被这波恩爱秀到失了智。私设1成年雌虫雄虫体型上没有差距2雄虫成年期前都是幼崽待遇,且成年期为2655岁,成年点在期间内不定,雌虫18岁成年三观端正武力值超高靠谱攻X单身带崽(非亲生)美貌主播受1V1主攻攻宠受plus轻松的日常文,尽量日更,每晚1824期间更新有幼崽出没,但不是攻...

(综港剧同人)[综港剧]跟着男主混日子+番外

(综港剧同人)[综港剧]跟着男主混日子+番外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综港剧跟着男主混日子本书作者赠予一支桃本书文案骆扶夏重生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她思索许久,决定跟着那个有特异功能的大佬混。谁知道兢兢业业跟着特异功能大佬混了四年,她居然又遇到了另一位主角,只是直到最后她都不知道,这个主角是反派时间设定在2010年~文案废人设崩逻辑...

小丧尸他不想挨打

小丧尸他不想挨打

末世背景,受是只变异小丧尸,可可爱爱,还有脑袋。除了身子很凉,胳膊有伤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显得特不合群。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觉得人血明明好臭。他饿到委屈,想干脆死了算了。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都好凶残,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他不想被爆头。某天,丧尸群集体猎食,围住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靠在树上,冷眸透着戾意,薄唇咬起手背绷带小丧尸眼睛一亮这血真好看,不,是这白大褂真香甜!遂,冲进丧尸群,挺着小身板挨了顿打,把男人抢回了窝。后来。再又一次偷偷陪着男人执行完任务后。小丧尸拽着男人的白大褂,可怜巴巴你,你可以让我舔一口吗?男人垂眸看着这张白嫰又乖的小脸,沉默。小丧尸失落摸着瘪肚肚,吸了一下鼻子。他好饿,每天挨饿的滋味,实在让他扛不下去了。那,那我换个请求叭。你可以鲨了我吗?我不想在被当个小怪物了。小丧尸蹲在地上,委屈到啪嗒啪嗒掉眼泪要先打麻醉剂,再鲨掉。男人…男人低叹一声,将哭的满脸泪的小丧尸拉进怀,咬开绷带,似投降,又似诱哄没有麻醉剂。我的血,都给你。*1v1,甜。*ps丧尸崽崽不会把血当主食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