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第1页)

不过程如酒并没有把整棵紫荆树都砍了拖回来,而是为了不弄出太大的动静,只折了一些方便拖运的树枝,其中有几条应该是变异成熟,或者是即将成熟的紫荆树枝条,即使已经脱离了主干,枝条还是会时不时地抽动一下,仿佛具有生命力一样。

丧尸们被挡在了围墙后面,看不见程如酒的身影后,丧尸们的嚎叫声慢慢便小了下来,有些丧尸不甘心,用力推挤着围墙,围墙原本就老旧,还真的被丧尸扒拉下一层墙灰。

程如酒抱着树枝回到之前焚烧变异植物的地方,这时候何慕安一行人也从楼上下来了,顾泉虽然不知道程如酒在做什么,但还是先一步上前帮忙,“老酒,你弄这么多树枝回来做什么呢?”

顾泉看着那些树枝上泛着黑色脉络的叶子,被何慕安科普过,他现在也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了,“这些是变异植物吧?”

“嗯,把这些树枝烧了就能弄到晶核。”程如酒咧着嘴笑了笑,他的脸上被树枝划破了一道小伤口,有血水渗出来,难怪会突然引来那么多的丧尸。

何慕安目光复杂地看着那堆树枝,虽说每棵变异植物的晶核所处的位置都不太一样,但大部分都是位于坚固的主干中的,有些甚至是埋在地下的根系里,像程如酒这样把枝干给扒拉下来的方法,除非是晶核正好在这些枝干上,要不然过不了几天,那些变异植物又会重新长出新的枝干出来。

所以何慕安并不认为这些树枝里面能弄出晶核出来,不过看程如酒那副兴冲冲的模样,他也没有说什么泼冷水的话,而是上前帮忙点火焚烧。

程如酒一直盯着这几捆树枝焚烧完,连脸上的伤口都来不及处理,还是何慕安看不过去递了一片止血贴过去,程如酒这才草草贴在脸上。

没了新鲜的血腥味吸引,特别是变异植物被焚烧后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充斥在空气中,一墙之隔的丧尸们很快便陆陆续续地散了。

何慕安自然也没兴趣在大太阳下看着火堆燃烧,祁峥确定没有危险后也早早就回了五楼,他还要尝试吸收晶核把自己的异能提升上来,顾盼盼因为刚才消耗能力太多,现在精神也有点恹恹的,也被顾泉打发回去歇息了,只有顾泉是陪着程如酒一起,务必让每一根树枝都被彻底焚烧掉,完了后则帮忙从一堆碳灰中寻找不过黄豆般大小的晶核。

何慕安从一楼的教室里拖了把椅子在阴凉的走廊上坐着,现在周围看不到半点绿荫,连呼吸的空气都带着几分热意,他用硬皮纸叠了把纸扇,轻轻摇着,看着不远处程如酒两人忙碌的身影,竟然有几分困意。

就和何慕安之前猜想的那样,那么大几捆树枝,烧完后除了让周围的空气变差之外,并没有任何晶核。

程如酒不死心地把每一处碳灰都捏碎寻找了好几遍,这才不得不失望地停手。

何慕安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走过来,“像你这样弄晶核纯粹就是碰运气。”

“难道一定要把整棵树都烧掉才能弄到晶核吗?”程如酒有点丧气,外面的紫荆树实在是太过高大了,想要在不引起丧尸的注意下把树砍掉再拖回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才想着先折点枝丫回来,果然没有自己所想的这么顺利。

“你之前不是对付过变异向日葵吗?对付那些树木有难度,但是那些花花草草一样是有晶核的。”

不过花花草草的变异率很明显要比树木低得多,而且它们的成熟速度也比树木要快,程如酒原本倒是想要拔两棵花草回来,可惜遇到一棵开得正艳的小丽花,不等他靠近,那花朵和叶子就像利刃一般不要命地往自己身上砸,旁边还有一棵紫荆树伸出枝蔓想要把自己绊倒,程如酒躲避攻击的时候引来了附近的丧尸,好一阵狼狈,不得不先找安全的地方躲了一会儿。

连续几次后,程如酒就对绿化带里的花花草草不敢动手了,看到了也只能远远避开,毕竟稍不注意就会让他吃上大苦头。

“我也想拔点花花草草回来,但是我一个人打不过它们呀。”程如酒语气委屈地说道,这要是在以前,说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打不过一棵花,估计别人能直接当他有病。

程如酒也就自个儿地沮丧了这么几秒,就又振作了起来,“我是不会放弃的,阿默还等着我给他找吃的呢。”

阿默,想来就是那个被程如酒偷偷养在棺材里面的丧尸了。

“也不是没有办法。”何慕安轻轻摇了摇手里的纸扇。

程如酒闻言眼睛一亮,他抢过何慕安的纸扇给他大力摇了几下,那可怜的纸扇差点被摇解体,“老何,你有办法对付那些变异植物吗?”

“把你的异能等级提升上来就行。”

不等程如酒询问,何慕安就简单地说了一下用丧尸晶核升级异能的事情,旁边的顾泉也听得认真,他清楚现在这个世界,只有自己实力强大才有更大的几率可以活下去。

“丧尸晶核?”

“嗯,不过最好不要把丧尸晶核喂给丧尸。”何慕安之前给丧尸狗喂过丧尸晶核,但是丧尸狗吃了后并没有任何异状,反而是吃了变异植物的晶核后才渐渐变得安静下来的。

虽然观察的时间还太短,何慕安没办法得出什么太过确切的结论,不过他清楚程如酒很看重那个丧尸,容不得有半点疏忽,只能提前提醒了一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