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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非你太不厚道!这麽久的事了你怎麽还提!」张立新立马不开心了,「你别说我,某人之前还说不想读书呢,结果还不是被他爷爷抽了一顿。」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拆台,听得周振云满脸黑线,忍不住想之前觉得柴非远比同龄小孩成熟许多……难道只是个错觉?
杨越在青河镇待了几天,他母亲给他电话的第二天,陶其华安排给他的团队就到了青河镇。团队一起六人,对他倒是客客气气的,但仅仅也只是客气。
大概他们都知道,杨越这个杨氏集团的继承人并不得董事长陶其华的喜爱,只是身份好看而已。更何况陶其华现在还年轻,得她宠爱的小儿子陶爱南已有十岁,未来杨氏集团属於谁还真不好说。
杨越倒是不在意这些,每天都把林叔留在酒店,一个人在外面东逛西逛,倒是渐渐喜欢上这里淳朴的民风。
这天,杨越从外面满身大汗的回来,林叔在房间里等他,见到杨越和他交代完这一天团队那六个人都做了些什麽。
交待完这些之後,林叔停顿一下,开口,「小越,上次那个叫柴非的小孩刚刚打了电话过来。」
「怎麽说?」杨越脱掉上衣,裸露的上身覆盖一层紧致的肌肉,线条流畅充满爆发力。
林叔表情有点古怪,「他问你最近有没有时间,想邀请你去他家做客。还有……」
第十章
因为第二天柴爷爷和柴奶奶带着李柳妞一大早去看望乡下的一个朋友,柴非就乾脆趁机邀请杨越过来做客。
在打着电话说出邀请时,柴非心里其实十分忐忑。他根本没想到杨越真的会答应,高兴得一晚上没睡好,尽在琢磨杨越过来的时候准备些什麽。
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一夜里柴非又梦到了前世。
那好像是一个深夜,柴非给杨越送宵夜。
因为杨越掌控整个杨氏集团,经常加班到很晚,和柴非熟悉起来之後就交待林叔,让他找柴非送宵夜过来。
柴非给杨越准备的都是些好消化的粥加几个小菜,都是他求着厨房的师傅教他,他亲手做的。
有一次在等杨越吃宵夜的时候,柴非偶然聊起了自己的家乡。
见杨越听着挺感兴趣,柴非忍不住多说了些。
「……等到了夏天,一大清早还有点雾的时候,我们就划个小船,去河边野生的荷花丛里摘莲蓬。刚摘下还带着雾气的莲蓬最好吃,又甜又嫩,好吃得不行。有时候高兴了就跳到河里,长荷花的地方水都不深,就到这里……」柴非比了比自己的腰部,「……在长着荷叶的淤泥里采点藕带,这个时候的藕带最鲜嫩不过,不管清炒还是煮汤,味道都特别好。还有傍晚是河边人最多的时候,洗澡的洗碗的游泳的,特别热闹……」
杨越听得兴致颇高,「真这麽有趣?听得我都想去看看,要是有时间的话。」
柴非说着说着,眼神渐渐伤感起来,「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也想……自从离开家里……已经好久没见到了……」
……
柴非醒来的时候,还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他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呆,忽然一跃而起,一大早趁着穿过清晨薄雾,去河边摘了些新鲜鲜嫩的莲蓬,采了些藕带。还运气极好地看到一丛菱叶,摘了好些野生的嫩菱角。
新鲜的野生菱角壳一剥就掉,露出脆生生白嫩嫩的菱角肉,生吃微微有些涩,却是非常甜嫩爽口。
柴非会做的东西挺多,大多数都是杨越爱吃的。
杨越口味较重,爱吃辣。他想着今天藕带这麽嫩,可以炒一个酸辣藕带;等下去菜市场砍点牛肉,奶奶在院子里种的青椒也长大了……不过菜全都是辣味的,不如再买一点冬瓜和排骨煮汤。
至於菱角,回去拿水泡着和杨越来了可以直接吃。
把汤用砂锅煲上,所有材料都准备好,柴非忙活了一上午。时钟即将指向十一点,柴非动身去接人。
他家所在的地方巷弄弯弯绕绕比较难找,乾脆约好在他家附近一个显眼的地方碰头。
杨越是一个人来的,比约定的时间早倒了一会。好在柴非也是提前出门,因此杨越并没有等多久。
他穿了件白色t恤和米白色休闲棉麻短裤,但即便是这样简单的衣物,在他完美精致的容貌下也透着一股低调的优雅。
柴非远远的看着他,眼神有些惊奇。印象中的杨越,永远都是标准的西装革履,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衬衣的第一颗扣子也永远都扣得严严实实。
也许是现在的杨越还年轻,这样青春活力的打扮,柴非还是第一次见到。
还有——
杨越手中提着几样当季的水果,用五颜六色的塑胶袋装着,倒是让他增添了几分烟火气。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柴非一路小跑过去,抹去额头一层薄汗。
「没关系,我也才到。」杨越笑了笑,跟在他身後,「你脚伤才好,不要剧烈跑动。」
「嗯嗯,我不跑,」柴非看了眼杨越手中提着的几个塑胶袋,伸手,「我来拿吧。」
「不用。」杨越躲开他的动作,「走吧。」
到了柴非家,柴非把事先准备好的菱角和莲蓬摆在桌子上,「你稍坐一会,爷爷奶奶不在家,今天我来做饭。」
「你做饭?」杨越倒是觉得有点意思,柴非的手看上去可一点不像在家做家务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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