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扫到茶几上的痕迹后,他琢磨过来:“你是想说,再来一次,你还会从那艘船上跳下去吗。”
温锐合上冰箱门,背靠着冰箱,双手抱臂,“会。”
虽然完全记不起跳船之前发生的事情,不过他从来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想也知道,他会跳进海里,一定是被他们逼到了绝境。
顾影自怜,自怨自艾有什么用。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才是他的人生信条。
只要他没死,就能让他们一个一个,把欠自己的还回来。
听到意料之中的回答,纪南风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他神色复杂地打量了温锐片刻。
天鹅颈,细腰,长腿。
是身上穿着宽松的家居服,也依旧遮掩不住的好身段。
脸蛋也足够漂亮。
如果没有温家的变故,或者没有五年前那场意外,让他健健康康的长大,不敢相信他二十岁时会是多么明艳夺目的少年。
可惜没有如果。
他认识温锐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是这副病怏怏的模样了,比现在还要虚弱些,说是半死不活也不为过。
认识这么久,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聊过。
温锐对自己的过去避之不及,纪南风也不是那种喜欢探听别人隐私的人。
大概是被纪南风明明疲惫不堪,却依旧找来加百利的样子触动到了,温锐主动将自己的过去娓娓道来。
在孱弱不堪,受制于人的当下,他依然认可自己当初的选择,拒绝自我怜悯,更没有以“受害者”的角度来叙述发生过的那些事。
他向纪南风说起了他和商陆之间的爱恨情仇,当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只有恨和仇,没有爱情。
提到商陆时,温锐那清冷的眉眼终于变得鲜活起来,甚至会露出咬牙切齿的神情。
纪南风深有同感,心想,被害成这样,一辈子都长不高了,换做是他,估计也得恨得咬牙。
他说:“你说的那两个人交给我吧。至于商陆……”
他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的装潢,最后将目光落回到温锐身上。
加百利最顶级的房间也不过如此。
温锐这条命金贵,就该住进黄金水岸价值上亿的房子里,这间小小的病房可困不住他。
“你什么时候待够了,跟我说一声,我带你走。”
恨吧。恨也行
那天纪南风待到很晚,看着温锐吃完了剩下的大半桶冰激凌,听完了他和商陆之间的纠葛。
温锐第一次被丢下的时候,只有十三岁。
那也是他和商陆的初见。
他说到十三岁那年,温绍军自顾自逃命,把他丢在那座即将被警察包围的老宅里。
“那天晚上警察来得很突然。”
温锐的视线也突然变得有些模糊,他用力眨了眨眼,发现没有成效后,又用握着勺子的那只手揉了揉眼睛。
眼睛里还未凝聚成泪水的水汽被他揉到手背上,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轻声说:“不过他们的行动走漏了风声,爷爷提前收到消息准备逃命。”
毕竟警察抓人不可能是毫无依据,他们手里一定掌握了什么证据。更何况温绍军这一路走来,手里干不干净另说,他实在得罪了太多人,要是被警察抓到,多方运作之下,他绝对是死路一条。
如果温绍军因为时间紧迫,逃命的时候来不及带上温锐,温锐也许不会这么介怀于心。
可是——
“爷爷有时间打开保险箱,带走几十斤重的金条,还销毁了书房里大部分的文件,却没有时间派人把我接走,甚至没有告诉我一声有危险,让我找个地方躲起来。”
也许那个时候,他根本没有想起温锐。
只有保姆想着带上温锐一起逃跑,可他们在途中被慌乱的人流冲散了。
人在遇到危险,惊慌无助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寻找最有安全感的地方。
“我去了爷爷的书房。”
那间宽敞的,采光极好的书房,温绍军曾在那里将温锐举过头顶,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带着他在书房里走来走去。
也曾把年幼的温锐抱在怀里,一笔一画教他识字。
后来那个地方化成了一片火海。
十三岁的温锐站在门口,眼里映着熊熊燃烧的火焰。
没有了。
他曾经拥有的一切,伴随着那把大火,一起留在了温宅。
身体里也有一部分东西,被大火焚烧殆尽。
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那场火焰留给他的伤口一直都在,只是被他埋得太深,结了痂,长成了骨骼的一部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我从一个家世显赫的阔少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丧家之犬,遭受到强烈打击的我凭借着父亲生前留下的紧急渠道偷渡到了南美,结果人生地不熟几乎沦落为了乞丐,只能靠着向那些五大三粗的拉丁妇女出卖肉体为生,让我绝望的是没想就算逃到了这里,也仍然没有摆脱这个神秘组织的魔爪...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美食海贼团本书作者又见柒月本书文案我此生最大愿望就是赚足够多的钱,买上一两栋房子,过上每月收租睡后收入上万的美好生活。急聘美食店店长,每月六千元保底薪资,另外还可获得收益百分之三十高比例提成,入职六个月员工平均薪资12w,有野心想赚钱的赶紧来!美食店长日常可试吃世界各地美食样品,负责店铺美食资讯和销售,维...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傅聿洲在人前是清冷矜贵的豪门之主,人人都说他清心寡欲,不喜女色,却不知他早已坠落红尘。舒星晚17岁的时候,被25岁的傅聿洲所救。2o岁时,两人确立了关系,舒星晚成为了傅聿洲养在国外的金丝雀。因为误会,舒星晚消失了三年。傅聿洲也疯了一样的找了她三年。三年后,傅聿洲在舒星晚的订婚宴上再次见到了她,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傅聿洲将舒星晚圈在怀中,眼睛猩红。舒星晚,跟了我五年,怎么还是学不乖,嗯?傅聿洲,别忘了,你有未婚妻!别来惹我!后来,傅聿洲霸道的压住舒星晚吻得难舍难分,他声音嘶哑地低声乞求。晚晚,跟他解除婚约,回到我的身边。女主全程清醒,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爹系养成,自己养大的媳妇儿,怎么可能让别人碰,媳妇儿生气了,就自己哄,哄不好,就先抢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