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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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中午开席的时候,席宝珠在园子里打人骂人的事情,传到了南苑正待客的席世杰耳中,席世杰为他这个爱惹事也会惹事的小女儿捏一把汗,近来那么多对她不利的传闻,她不低调点,还这般张扬,真不怕彻底惹恼了她的夫婿,把她休弃回家吗?

想到这里,席世杰就觉得自己应该再敬女婿一杯酒,希望他大人大量,看在老岳父的面子上,原谅女儿的胡闹任性。

“席家在城北有一处牧场,前几日从西域来了几匹汗血马,我是不懂这些的,只听马师说品种极难得,今日有专门的驯马师去,怀瑜可有兴趣前往一观?”酒过三巡,席世杰对叶瑾修的称呼已经从‘侯爷’自动转换成了他的字——怀瑜。

席世杰不善武事,却懂投其所好,女婿是武侯,总不能让他跟那些文人舞文弄墨,吟诗作对,于是就想起了牧场那几匹马。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席世杰的三个女婿中,以这个女婿身份最高,也是他最觉得对不起的一个。

大女儿温良恭谦,端庄得体,配才学斐然的荣安侯世子不算高嫁;三女儿典雅温柔,脾性和顺,配淡泊明志的永安伯也算相当;唯有这小女儿的婚配,从一开始就透着股玄妙。

那时候宣平侯刚打了胜仗班师回朝,他若是趁这个机会为自己求娶更显赫门第的嫡长女,或者郡主、县主之类名门贵女,今上虽重文轻武,但在打胜仗的节骨眼上,无论宣平侯求娶谁应该都不成问题。

可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是,宣平侯挑来挑去居然挑中了宁国公府孙子辈的四小姐,既不是嫡长女,也不是嫡长孙女,一个说起来名声都不是很好听的顽皮小姑娘。

自从小女儿嫁到宣平侯府之后,席世杰就一直没有真正放下心过,小女儿自小不服管教,耳根子软,除了家里人的话,外面的人谁说的话她都相信,作天作地,连他这个做爹的都看不下去。

果然婚后,各种各样的流言散播,以至于席世杰都绝望到做好了女儿被女婿随时打包送回的准备。

但谁能想到,他这个女婿肚量那叫一个大,在那样恶劣的流言攻击之下,居然还能屹立不倒,坚持不懈,真乃大丈夫,真汉子也。

所以,席世杰决定一定要对女婿好点,把他在女儿那里没有得到的体面和爱,尽可能的补偿给他。

叶瑾修当然不知道他的泰山大人看着他的时候脑子已经被愧疚给包围了,听说有汗血马,这种马十分罕见,未曾驯化的更是凤毛麟角,怎么说叶瑾修都想去看一看。

“纯正汗血马极为难得,怀瑜自然愿意前往一观。”

“侯爷有所不知,席家的牧场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不是马,而是风光,有一片一望无际的马原,蓝天白云,绿草青山,让人流连忘返啊。”方贤舟饭桌上也不忘摇晃他手里的玉骨扇,有意无意显示他的不羁。

“确实不错。”郁传良恭谦有礼,点头称赞。

席世杰见女婿们都有兴趣,当即唤来管家,让他派人先去牧场安排,吃完了酒席之后,一些喜好自然风光的宾客及翁婿一行,即刻开拔席家牧场。

因为夫婿们都去,席宝珠等女眷亦同前往。

***

席家牧场占地十分广阔,牧场里养的不全是马匹,还有一些珍稀的动物,以鹿最多,约莫有三十几头。宁国公席鹤荣小的时候随父辈入林,受伤后被鹿救过,才得以活命,因此对鹿情有独钟,席家的牧场里有不少品种,白鹿,黑鹿,梅花鹿。

男人们一来便去了马场,看席世杰所说的那几匹难得的汗血宝马,女人们对马不感兴趣,就去鹿场,平日里难得看见鹿这种动物,女人们顿时母性大发,一个个兴致勃勃拿了新收成的玉米要去喂鹿,鹿园外围着高高的栅栏,鹿匠们把鹿驱到栅栏边,让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眷们伸手就能够到。

然而当鹿被驱过来的时候,立刻就有一批女眷嫌弃有气味,放弃了投喂;

当开始喂的时候,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原来是当鹿嘴靠过来的时候,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然后又是一大批的女眷呼啦啦的抛下玉米,放弃投喂。

一来二回,也就只有席宝珠和安阳郡主和威武将军府的王小姐坚持下来了。

同样是喂鹿,可安阳郡主喂的方法就跟席宝珠和王小姐不一样,席宝珠和王小姐喂都是好好喂,把玉米送到前面让鹿啃咬,而安阳郡主喂的方式却是,给它吃一口,然后收回,把玉米放在鹿嘴吃不到的地方引诱它。

看那头小鹿吃的不痛快,席宝珠不禁问:

“郡主,你到底是想给它吃还是不想给它吃啊?”

安阳郡主往席宝珠斜睨一眼,微微挑眉:“给它吃啊。但想从我手里吃到东西,就得这么喂。”

王小姐是个单纯天真的女孩子,闻言不耻下问:

“这么喂是有什么讲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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