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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还是无法完全相信陈秋,可他也不是无心人。听了那种充满感情的声线,谁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说一点都没有动摇,那是假的。林春无法推开陈秋,冷冷说一句:「我们的事就算了。」相反的,他挺起身,虚拥着陈秋,彷彿怕自己太用力、会弄伤他。林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透过这个动作,去跟陈秋表示:够了,够了。
他想,陈秋也很明白,他们之间的不稳定,不论用多少拥抱或性爱,都无法消除。那些东西只是一种麻醉药,的确令人暂时不痛,去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境地。可是药效过了,现实依然残酷,他们的心之间还是有距离。
一个觉得自己剖白了很多次、对方仍不肯相信,不免有挫败感与委屈,想自己跟好几个人恋爱过了,第一次投入那么多感情,对方仍不领情;另一个人则先被对方的美丽所吸引,很快又怯于对方的出色,患得患失,催眠自己要将感情等同游戏,既已投入其中,就要有心理准备,这段感情随时会完结,就如人之生死那般无常,所以自己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相处的时刻,同时又不禁感到悲哀。
林春觉得,他们彷彿在玩一场捉迷藏。陈秋追,他跑;有时他捨不得陈秋落后,怕再也见不到他,便跑得慢一点,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不跑,就会失去自我,遂跑得更快,明哲保身。陈秋将他变成一个有心、有血有肉的人,但同时令他变得更软弱、更怕受伤。跟陈秋相处久了,他似乎亦沾染了陈秋的坏习惯:矛盾。
爱一个人,也怕对方;想得到怜爱,又怕自己深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林春隐隐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和陈秋也会有问题,倒不如趁这时期分开——中七与大一之间的交界,恰好是情人分手的季节。他和陈秋若是趁着这段时间,自然分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陈秋说,他不会轻易放手。那一句话使林春浑身躁热,一张脸烧得热辣辣,眼睛也快要蒸出水来。他合上眼,落下一道闸去堵截那衝动的水花,可是他却关不上自己的心门。
「我不是一个好情人。」林春不敢睁开眼。
「我也不是。我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林春看不见陈秋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愈来愈近,气息吹拂他的耳朵,没地引起一阵情热。陈秋的声音又响起:「我很自私,无理而任性,你不是说过我像秦始皇吗?呵,真是一个贴切生动的比喻。我是那专横霸道的千古一帝,那你就是黔首了,是吗?我要你跪在我脚下,要你夜夜躺在我的龙床上,要你承欢于我身下,你没有选择权。可是,你不正正喜欢这一点吗?
「林春,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智者、只有你看得清全局。我和你,是半斤八两。我知道你喜欢别人逼你做事,你太没主见了。我不停强逼你去做这样、做那样,表面上是那么的不愿意,实际上不是真的那么不满吧?如果你真的憎恨这一切,早就走了。虽然你或多或少变得坦承,但这还不够。你是懦夫。你不是弱者,但软弱得可笑。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还记得我俩说过吗?
「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的,包括感情、亲情在内。那个价格不一定是金钱,或者是一些无形的东西,我也说不清。可是,不付出就能得到感情,世界上没有那么着数的事。有买卖,就有风险,得到或者得不到。付出那么一点点东西,不敢投身入去,就妄想能得到所有你要的东西,未免太无耻了。
「我不觉得自己卑鄙。我承认自己有野心,步步进逼,直至你属于我为止——不,你从来就不属于我。」说着,陈秋紧紧揽着林春的肩膀,林春惘然睁开眼,泪花凝结于眼瞼,眼睫毛好似胶着、缠在一起,可他没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清醒。
「我会累,我也是一个人。就算是皇帝,也会觉得累,不是吗?但我不想输。我不想在投入过后,未战先败阵,如丧家狗般退下来。在你狠下心推开我之前,我都不会走。很贱,是不是?或者我有我老豆的血统,所以连这么下作的事都做得出。」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那上佻的桃花眼微瞇,眼光像挟着刀枪般,有杀伤力,那是一双致命的眼睛,他的笑容有点阴险,陈秋是如一株带有剧毒的美丽花草,他说:「来吧。狠下心肠推开我,将我踢下床,说『我再也不想跟你这人妖在一起』,如果你说得出的话,就说出来,我不会对你做些什么。」
林春想说陈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陈秋或是自己。陈秋将一颗鲜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来,摊在他面前,但林春连对他作一个承诺也不敢。这就是陈秋的真心?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能有真心?人生长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这一段荒唐的恋情能持续到最终?能否达到最终又是否重要?然而,这段情感的终结必然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无法忽视的疤痕,也许还会隐隐作痛,他玩不起,也没能力说不玩。
他被陈秋轻柔地吻过。他听到陈秋对他说着抚慰的话。他的双手被扣住,如被渔网勒紧身子的游鱼,身子被逼坦露于渔翁眼前,没有权利去害羞。陈秋为他注射麻醉药,理智退化成动物的本能,他无耻地追寻刺激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着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么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后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于脑海: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歷过什么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于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后,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尷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一口气。林春自然没错过他的神色,本来还气陈秋,可转念一想,这火还是自己挑起来的,原无立场去生陈秋的气。他说:「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没那么容易受伤,亦无必要怜香惜玉。你这样待我,我是没所谓,只是……」他本想说:只是,你以后别那么粗暴对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你……」陈秋怒目圆睁,很快又洩气了,委屈得像粤语残片中被家姑欺压的小媳妇,他嘀咕着:「不过是这次粗鲁了一点点,以前这么多次……我哪次不温柔了。」
林春掀动口唇,只淡淡说一句:「算了,都过去了。」他想开口问:倒是我俩的事情,该怎么办?每次都以做爱来粉饰过去,能维持多久?
陈秋突然牵着林春空下来的一隻手,手指强挤入他的指隙间,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陈秋抬头,一双眼睛不再流窜着动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种过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内。这刻的陈秋摆脱了阴柔,露出他的本质——无畏、强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人不自觉拜伏于他跟前。
他没说一句话,话语都在那双眼睛之中。林春敛眸,良久,回握陈秋的手。林春又心软了,以一种近似哀求的口吻说:「给我一点时间。」陈秋没说好,亦没说不好,但紧紧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挤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种有快感的束缚。
註一:黔首,始皇时称百姓为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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