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6章(第1页)

程诺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又打量现在的身体,不出他的意料,完全变得跟黑暗精灵一样了。

他赌赢了。

“程诺……”项月胧声音轻颤,有些哽咽。

程诺回头,项月胧的脸变得无比巨大,就在他面前,在他转头看过去的几秒后,那张脸突然泪眼汪汪。

“程诺……”

程诺抬手,小手按在项月胧的脸颊上,声音无奈:“用不着哭成这样吧,我这不是没死吗。”

项月胧哭得更厉害了,一边抽泣一边小心翼翼地捧着在蛋壳里的小人,像捧着全世界。

背靠墙壁的欧阳笛谨慎地观察那个跟程诺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

也不算一模一样,只是脸一看就是程诺。

比起人类,顶着程诺脸的小怪物邪气很重。

异色的眼睛本就给人妖异的感觉,耳朵又尖尖的,黑色头发长过膝盖,发尾是渐变的银色,而且像活的,反重力地浮起一些,像蛇立起来吐着蛇信在感知周围的环境,怪物感特别强烈。

与人类无异的□□的脚背与小腿上有一些银灰色的纹路,手背与手臂上也有,似乎深入了皮肤层的组织,与皮肤融合得非常完美。

手的指甲像涂了银灰色的指甲油,而且不圆润,尖尖的。

小怪物身上覆盖的衣服与树叶纹路相似,只不过只有银色与黑色,而且只遮挡了重要的部位,其余地方极为狂野,布料如扁平的藤蔓,这里长一点那里长一点。

看他与项月胧的互动,好像是原装程诺,但万一是夺舍的怪物继承了程诺的记忆呢?

欧阳笛不确定,谨慎地再观察。

程诺正在适应新的身体。

昨晚做噩梦,重新梦见冥蝶拉他入死者世界的事情时,程诺忽然察觉到一些原本没注意的事。

【活下来】这三个字对黑暗精灵一族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从霞丹市龙犽的苏醒开始,第一个幻境里,无不充斥着幻境主人对生的强烈欲望;

第二个幻境来自棘兔,棘兔借给他力量时出现的幻境里虽然充斥着巨大的食欲,但在亡灵的互相吞噬中,也出现了活下去的渴望,为了活下去不断吞食;

到了冥蝶,它与龙犽和棘兔不同,拉他进亡者的世界,这里的【活下去】不是来自黑暗精灵,而是来自他本身。

之前没注意,在狸渊与苍画强调“活下去”后,重新梦见冥蝶,程诺忽然发觉这一路走来的事情有所关联。

这三场幻境像有关联的试炼与考核,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就会死,它们通过幻境在筛选着什么、改变着什么。

程诺察觉到这一点,感觉它们的目的性与计划性强得可怕。

结合它们看自己不像在看异族的人类,事情顿时变得毛骨悚然起来,程诺担心有一天自己不再是自己,而这一天可能就发生在与鲛人交战的当天。

从噩梦中惊醒的程诺,把之前为了预防黑暗精灵反水而写下的大量关于它们之中实力较强的黑暗精灵的信息的本子,放进衣柜抽屉里。

程诺在血灵城堡里的图书馆看了不少黑暗精灵们的书籍,内部图书中,历史书里记录了多场战役,有不少黑暗精灵的战斗,从中能看出一些黑暗精灵个体擅长的事情与短板,还有一些自传书籍等,信息量都很大。

还有其他高等异族中强大个体的攻击风格、嗜好之类,程诺全都给写上去了,黑暗叶奈是黑暗精灵预备役、开战先杀黑暗叶奈的重点他也写了上去。

在把笔记本放进去之前,程诺拿笔在第一页写上“我可能不是我”的话。

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程诺便跟项月胧说了那句“不要百分百相信我”的话,又让他三天后去抽屉拿笔记本。

如果他今天没事,那他会回来把那本笔记本收起来;

如果出事,那本笔记本能帮人类进一步剖析异族,降低摸索试探中的人命损耗,在黑暗时代里尽量稳住种群的生存。

在遇到传说级鲛人后,黑暗精灵不给回应,程诺以为它们是提前知晓这件事并打算借此做什么,比如借助传说级鲛人之手抹除他身为人类的意识之类。

但在死亡之际,程诺猛然懂了狸渊和苍画强调的“活下去”是什么。

最初的黑暗精灵是自然精灵在死亡之际,因为灾祸的特殊力量而出现的,次代三代等,是初代黑暗精灵在世界各地从白骨中唤醒。

很明显,被初代黑暗精灵赋予新生的生命体都具有强烈的对生的渴望。

他经历的前两个幻境,很可能是龙犽和棘兔成为黑暗精灵之前的记忆。

它们说的“活下去”,不是让他在鲛人手里活下去,而是从死亡里活下去,获得新生。

被传说级鲛人扭断脖子的时候,程诺想起了黑暗精灵母树上那颗蛋。

陷入黑暗身体坠入海里,程诺感觉自己意识被某种力量拉扯,暴力塞进一个窄小的地方。

这里一片虚无,冰冷得可怕。

这里没有时间的观念,无法知晓到底过了多久。

一开始程诺还能感觉到自己正处于一个狭窄的空间里面,随后逐渐感受不到四肢,在充满死气的黑暗中,人的意志与理智被疯狂消磨。

什么都没有,只有死寂。

在这种环境里,最可怕的反而是有感觉。

即使想尖叫,也没有声音、无法做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