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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崛起之卷 第十三章 橡木街的超速马车(第1页)

艾泽尔的浓雾如一层厚重的幕布,将整个世界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弗拉兹站在圣教国旧城区橡树大街&nbp;57号的门口,眼前的街道仿佛被施了神秘的魔法。浓重的雾气弥漫在每一寸空气里,能见度极低,仅能勉强看清几步之遥的事物。街边的路灯散发着微弱而昏黄的光,在雾气中显得摇摇欲坠,光晕被浓雾扭曲,好似随时都会熄灭。雾气带着丝丝寒意,侵袭着弗拉兹的肌肤,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街道上的一切都变得影影绰绰,好似隐藏着无数未知的秘密。

少年总习惯早晨起床以后吨吨吨的喝一大杯水。

但是自穿越之后,这个习惯居然变成了一个相对难以实现的奢侈要求,特别是来到圣教国之后。

不同于克里阿尼斯,克里阿尼斯的建立和选址就充分考虑了其位置所在的冲积平原上多条河道和溪流,这些都为了城里居民饮水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流动的河水相对而言比较干净,只需要稍微沉淀再煮沸就可以直接饮用。

而即使是这样,也很少有人用直接饮用河水,居民们日常几乎都是靠喝淡啤酒或者牛奶之类的东西,要么就是烧开了水再喝。

顺带一提,把水烧开再喝是新阿卡德人传来的习惯,已经被艾泽尔位面的其他族群所广泛接受。

但是圣教国自建立起就是依据显露神迹的山脉,水资源相对匮乏,少数山泉引流改造以后,也不会途经旧城区的街巷,那些稀缺的山泉水,优先保障的都是圣山的教士们日常使用。旧城区的居民用水基本都是依靠井水,虽然井水在最初十分干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这个时期人们的生活习惯,所有的井水几乎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弗拉兹今天早上没有喝水,花了一点点钱,在宝莉的店里买到了新鲜的牛奶,虽然经过蒸煮,可是依然难以习惯,不过比起吃的那块黑面包,牛奶真的已经算不错了。

他悄悄把剩下的三分之二块黑面包藏起来,准备等会儿再某个路口悄悄丢掉,真的太硬了,而且太难吃了。

少年暗暗发誓,只要有能力了,一定要彻底解决橡木大街居民的用水问题。

弗拉兹刚才已经向宝莉婶婶打听过目的地的具体地址了,宝莉婶婶好奇弗拉兹为什么要去那里,从这里可以推断出,宝莉并不知道多多的家就在那儿,看来宝莉跟光之刃一干人等也并没有那么熟络。

他站到了街道正中间,沿着大路走了几步,便看到隔壁珠宝店的老头正在自己的不远,站在街道的旁边,弗拉兹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只能尴尬的向老迈的精灵问了声好。

“你好,先生。”

老爷子这次自我介绍了一下,他说道“你可以叫我法莱恩。”

弗拉兹也礼貌地回答道“你好,我是弗拉兹。”

老爷子扬起手直接对弗拉兹施展了一个法术,由于两人相隔虽然不算近,但是速度之快让弗拉兹都没有反应过来。

弗拉兹警惕地退后了一步,握紧腰间的球棍便问道“你要做什么?”

法莱恩依然是那副不悦的表情,他说道“克敌先机。”

弗拉兹像是没有听清楚一样又说道“什么?”

法莱恩说道“一种预言系的法术,可以让你变得更加敏锐,至少让你不会在马路中间被马车给撞死。”

弗拉兹还刚打算继续提问,便感觉到一股恐怖的威胁正在向着自己靠近,自己的感官就像是在船舱底部战斗时一样,但是那种感知又不一样,这种法术比多多的稍逊色一点,但是也多少强化了自己。

弗拉兹立刻往后轻轻一跳,虽然感知是切切实实提高了,但是身手没有被强化,落地时还差点没站稳。

而就在弗拉兹落地之后,一辆疾驰的马车从街道中间穿过,马夫看到差点被撞的弗拉兹,还斜眼一瞥,嘴里分明是骂了一句,只是由于声音太小,所以根本没有听见。

法莱恩说道“哼,果然是‘弗拉兹’,连增益法术都区分不了,老头儿摇摇头,就走回了自己的珠宝店里。”

弗拉兹是猫女兰卡和他的兽人族朋友取的,原意就是“异乡来客”的意思,看来这个精灵大爷对于异人古语也是有研究的。

弗拉兹看了看,这么大的雾,能见度这么低,这里的马车还这样子横行无忌,就不怕撞死人么。

处于礼貌,弗拉兹还是走进珠宝店,打算找精灵老法师道个谢。

法莱恩就坐在一个玻璃柜台后面看着书,书名叫做《普雷斯特的奇幻旅行iv》,看名字像是什么小说之类的,没想到这样的法师居然对这种读物也有兴趣。

少年走到店铺中间的时候,读物沟通的能力自然就发动了,四周围的柜台里,也有不少拥有魔法气息的宝物,只是不如自己之前遇到的那么强烈,依照弗拉兹的经验来推断,这些物品大概就是略带法术效果的饰品而已。

“不用跟我道谢了,去忙你的事情吧。”

法莱恩头也不抬的对着刚进门的弗拉兹说道。

“还是要感谢您的。”说

;完,朝着法莱恩鞠了一躬,随后又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刚才的马车跑得这么快,我昨天进城的时候,我们乘坐的那辆马车也没有这么快。”

法莱恩合上手里的书说道“因为橡木大街的路特别宽敞,所以那些马车更加乐意走这里。”

弗拉兹回忆昨天路上见到的,圣教国的旧城区,房子盖得乱七八糟,根本没什么规矩。以前这儿就是个乡野村镇,房子都是居民自己随便建的,东一栋西一栋,歪歪扭扭的,路也窄,走着走着就拐弯了,根本不像新城那样横平竖直。房子之间挨得特别近,有时候连马车都过不去,车夫都不爱往这儿走,嫌麻烦。这地方就是典型的“怎么方便怎么来”,完全没规划过。所以橡木大街这种最早被规划好的区域,反而成为了车夫们最爱走的道路。

“好像确实是。”

“你过来的时候应该看到一个宽大的橡树了对吧?”法莱恩说道。

这么一说的,弗拉兹的印象又深刻了起来,当时多多还跟弗拉兹介绍过,橡木大街就是因为这个大橡树而得名的。

“旧城区的街道并非都是这么宽广,橡木大街整体是一个十字形,十字中间就是那个千年古橡树,由于为了保护这个橡树,所以就把街道拓宽了,其他道路只允许两辆马车并排行驶,但是橡木街可以容纳四辆,道路宽敞了,那些马车就肆意妄为地在这条路上提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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