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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已经两年没出作品了,你知道吗,你还欠着出版商的书!”
“就算你写不出那些狗屎东西,你也不要拒绝我给你找的活儿啊!”
“《十七岁》杂志请你写博客,它们喜欢你说话的调调,这是工作,我是你的经纪人,我是在帮你!”
安迪。
史密斯看着眼前的光头中年男人喋喋不休的念叨了一早上,脑袋嗡嗡直响,用手指压制住快要炸开的太阳穴,蜷缩在沙发上,痛苦的说道:“好吧好吧,卡尔你别再念叨了,fuck,我的头快炸了,不行,我要去吃片止痛药,然后睡一会儿,就不送你了。”
卡尔看着安迪史密斯揉着太阳穴,踉踉跄跄的走上楼梯,抬起手,嘴唇微动想要再次开口劝说,不知想到了什么,放下手,微微叹了口气,“那你好好休息,休息好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安迪史密斯躺倒在宽大杂乱的大床上,紧闭着双眼,面露痛苦之色,回想起过去的12个小时,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咳咳。。。。。。”
文翔从冰凉的游泳池中爬上岸,呕吐起来,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吐着水,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四肢乏力,头痛欲裂。
该死的,我这是在哪里,不是拿着正充电的三星打电话的时候,被手机给炸死了吗?
他捧着胀痛的脑袋,抹掉脸上的水渍,缓缓的站起身来,凭借着别墅里的微弱灯光走进了屋里,找到盥洗室。
啪,刚打开灯,文翔就傻了,盥洗室的镜子上出现了一张陌生的脸,黑色的头发,犹如湖水般蓝色的眼睛,五官柔和,面色病态的苍白,身高180-190公分的样子,但是很瘦弱,感觉十分的不协调。
只是分外的年轻,透出一股青涩。
就这样直愣愣的看着镜子,已经三十几岁的文翔目光呆滞的掉头走出盥洗室,带着水渍的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直接躺倒在客厅的白色大沙发上,同时咕哝着:“擦,我这是附身穿越了?”
陷入回忆中的文翔脑袋里忽然一阵剧痛,仿佛有把烧红的烙铁在脑袋中搅动,让脑浆沸腾了起来,嗷嗷叫着抱头摔在了地上不断翻滚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鼻腔中流出了鲜血,晕死了过去。
恍恍惚惚中,文翔意识中,看着一朵带着微小电流的灰白色云雾正在和一朵白色的云雾融合,其中的电流在分解着白色的云雾。
“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了?”
文翔有些莫名其妙的坐起来,醒过来的他发现刚才还痛晕过去的脑袋一片清明,感觉到鼻子下面有些黏糊糊的,用手一摸全是鼻血。
他赶紧站起来走进盥洗室看向镜子,鼻血一直流到了嘴角思考了几秒钟后,他闭上眼睛回忆起来,接着在咽了口口水后猛然睁开,额头冒汗,又是一阵眩晕感,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安迪史密斯,21岁,是个少年成名的青年作家,母亲是蒂芙尼珠宝设计师,父亲是名律师,是纽约一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最让他欢喜雀跃的是,现在的时间是------2006年4月!
看着乱糟糟昏暗的宽大客厅,安迪把所以的灯全部打开,别墅装修简洁明亮,以白色为主色调,欧式的家具,现代感十足,一张十分巨大的全家福照片挂在沙发后面的墙上,从记忆中找到的信息,他的外公是华裔,母亲是混血,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家里十分的富裕。
安迪自小就十分聪明,钢琴,吉他都精通以及阅读各种书籍,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写了第一本小说《吸血鬼学院》,一举成名,接着又写了一本《纸镇》的小说,让他成了美利坚十分著名的少年作家。
安迪脱光衣服,把自己泡在洁白时尚的大浴缸中,看着蒸腾的水汽把周围三面镜墙打湿,微闭上眼继续回忆着。
直到纸镇被好莱坞的一家电影公司买下,他被自己的猥琐经纪人忽悠着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还报考了南加大。
洛杉矶,好莱坞。
在这个充斥着贪图享乐之人的世界里,时间在你身上捉弄,某天你做着梦,然后,你的梦想就变成现实了,那是段美好时光,如果有人告诉你,犯了错,伤了心,得到了无情的教训,而当你沉溺于毫无意义的女人香时,在这儿,在这温暖的加州阳光下就会开始变得糜烂起来。
在来到好莱坞的一年半中他失去了灵感,现在遭遇了所谓的人生危机,简单来说就是写不出东西了,这样很糟糕,因为他是个作家,职业作家。
现在却连个该死的断句都写不出来。
女人,大麻,酒精,滥用药物,把他原本健康的身体糟蹋的一塌糊涂,深陷的眼窝,苍白病态的面色,瘦弱的身材,在他188公分的身高映衬下,变得十分的怪异。
终于在大麻和酒精的作用下失足掉进屋外的游泳池中被淹死了,这才便宜了魂穿的文翔。
穿上睡衣,文翔在别墅里恍恍惚惚的游来荡去,看着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的装潢和照片,看着宽敞摆满整面墙书籍的书房,豪华的电影放映室,摆着大理石桌球台和各种健身器材的健身室。。。。。。
“真是。。。。。。像梦一样。”
安迪看着阳光洒照进来的落地窗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他花了一夜的时间来整理下记忆和查看别墅的情况。
一夜未睡,又是记忆重组又是大麻和酒精的刺激,不仅没让他精神萎靡,反而是异常的亢奋。
虽然安迪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这只是知道附体穿越后激动的。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这个叫安迪史密斯的家伙,年少成名,卖书的版税和电影改编权就有500万左右,别墅是他父母花200万多美金给他买的,一辆他爷爷送的价值25万美金的红色法拉利f430,外公送的46万欧的保时捷carreragt。
虽说在洛杉矶这种富人区,百万富翁多入牛毛,这点钱实在是不够看,更何况安迪来的一年半时间花天酒地的,没有灵感,写不出东西,精神上的苦闷让他痛苦不堪,大手大脚的,无所顾忌的买醉,到现在他自己都不知道还剩下多少存款,记忆中还算清晰的数字,好像还剩下200多万,还好的是每年出版商都会把新的一笔版权费打进他的账户上,好像他的两部作品都纳入了美利坚教育部门推荐青少年阅读书籍的目录中,销量会再次增加,这算是一笔固定的收入了,或许是以前的安迪史密斯唯一感到欣慰的好消息了吧。
无论如何,我继承了他的一切,身份,生活。我就是安迪史密斯。
安迪耸耸肩,走到了落地窗前伸了个懒腰,脑袋虽然还是有些痛,但是他还是开始思考。那么,自己现在该怎么做?
还在思考着的安迪微眯着眼睛,挡住刺眼的阳光,不由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激动笼罩了整个身体,似乎一阵电流经过让他微微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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