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乎是顶着右边的敌人鼻子开了一枪,瞬间将其击毙之後,高光左手抓住了剩下一个敌人的枪管,右手直接把枪顶在了仅剩的那个敌人下巴上。
“别动……”
高光想抓个活的问问,但是他面前的敌人很凶悍,动作也很快,又或者他根本就是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麽,在发现自己的枪口没办法对住高光之後,他立刻松开了步枪,双手一把抱住了高光拿枪的右臂。
在胳膊被人推开之前,高光无奈的开火了,子弹从下巴向上方打进了敌人的脑袋,一声怪异的枪响後,鲜血飞溅了高光一脸。
高光愣了片刻,然後他右手把枪插回了枪套,双手端起了敌人手上的一把M16步枪。
这把枪很老了,但是一把自动步枪,无论如何也比一把手枪要好。
高光端着步枪,对前方正在发出枪声的一片蕨类植物扣动了扳机。
後坐力不是很大,高光来回横扫着,把弹匣里的子弹一口气打光,然後他丢掉了手上的步枪,拿起了身边另一把步枪,对准了左前方一棵树下突然冒出来的敌人开了火。
子弹横飞,高光身边的草被打的开始断落,而高光把子弹都打在了敌人身旁的树上,他们两个都在开火的瞬间开始闪避,高光是向前趴在了地上,而敌人却是闪身躲到了树後。
这仗打的就是一个乱,距离不过二三十米的交火,这根本就不是考验枪法的距离,因为会开枪的人都能在这麽近的地方击中目标,现在是考验眼力的时候,因为每个身影都是影影绰绰的,而且都是一闪即逝。
要是有手榴弹就好了,丛林战,真的是最大发挥手榴弹作用的地形。
高光低头看向了身边的两具尸体,他还翻动了一具尸体,可是尸体上都没有手榴弹。
一直在丛林活动,身上却没有丛林战的最佳武器,真不知道哥武组织这支游击队是太穷还是太笨。
高光砸草丛里横移了几步,然後他再度起身,根本不敢举枪仔细瞄准之後射击,他就是把步枪举过头顶,漫无目的的扫射,直到把步枪里的子弹打完。
当扣动扳机也没有子弹打出,高光才愕然发现枪里已经没了子弹,然後,他愕然发现自己果然犯了新手通常都会犯的错误,那就是扣着扳机就不肯放。
军迷的水准也就是这样了,不能强求太多。
只是高光觉得和非洲那帮信仰射击的黑蜀黍竟然是同一个水准,不由开始鄙视自己了。
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开枪没打中敌人怎麽办。
最简单的两个答案,一个是再开一枪,一个是离的近些再打。
高光蹭的一下就窜了出去,而且他丢掉了步枪。
当高光发现自己是真的不会用步枪之後,他就选择了更熟悉的手枪,然後,他就用熟悉的方式来结束战斗。
一个衆所周知的事实,在战场上越是怕死,那就死的越快,在面临要麽杀死敌人,要麽被敌人杀死的绝境时,最好勇敢一些。
高光直挺挺的朝着敌人所在的位置冲了过去,然後在那个敌人再度从树後出来,想要观察一下高光的位置时,却是愕然看到了正在冲过来的高光。
这就是很不讲理的打法了,那个士兵错愕的把步枪对准高光开火的时候,高光已经连开了两枪。
敌人到死都想不明白这是什麽打法。
高光冲过了死掉的敌人,他还是在往前跑,蹦蹦跳跳的跑,因为他根本就不会一边射击一边前进的推进射击。
就是往前冲,高光也不知道敌人在哪里,如果有人躲在草丛里朝开来一梭子子弹,那他就死了,但问题是高光现在根本就想不到这个如此简单的问题,他满脑子只有把敌人找出来,然後再开上一枪把敌人打死,对他来说战斗就是这麽简单。
高光听到了枪声,也看到了有人在草丛里对着一侧开火,然後那个敌人看到了他,慌忙把枪口调整了方向对准了他。
甩手就是一枪,没打中,高光又连开了两枪,还是没打中,但是他的敌人只开了一枪,然後就开始慌忙的换子弹,而且是在惊恐的大吼声中开始换子弹。
高光又是一枪,第四枪终于击中了敌人,因为他距离自己的敌人只有不到五米远了。
打不中就离近些再打,多简单。
没有停留,高光继续向前跑,但是现在没有了枪声,也没有人冒出来朝他开火了,高光觉得自己跑了太远,于是他又折返往回跑,希望能找到其他敌人的位置,然後就在这时,他听到橡皮在对讲机里道:“疯狗你在哪里,疯狗!你在哪里!”
高光气喘吁吁的道:“我在……不知道,我干掉了五个人!我还在找剩下的敌人。”
“不用找了,这里只有六个人,船长用自己当诱饵试过了,没人了。”
橡皮快速说完後,犹豫了一下,道:“不,或许你才是诱饵。”
高光停下了脚,他拄着膝盖喘了几口粗气,擡头看了看四周,道:“我看不到你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你们开一枪,让我辨别一下方向。”
略费了一些时间,高光终于又和弗兰克他们汇合了,当高光看到神色复杂的三个人後,他很认真的道:“我说,不许叫我疯狗了,你们知道highlight是什麽意思吗?没错,就是高光时刻,你们以後可以这样叫我。”
橡皮挠了挠头,道:“我承认这是你的highlight,我这辈子从没这麽干过,我也没想过能这麽干的,我只能说干的漂亮,疯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脾气火爆长得却比女人还漂亮的秦阳,被上司骚扰丢了工作不说,还莫名其妙被一头「熊」的破机车「煞」到!这下可好,骨折的腿被打了一层厚厚的石膏,三个月内别说是找工作了,连生活自理都成问题!所以,秦阳当机立断地决定赖定这个「车祸肇事者」。可谁知道,这个看似老实的「熊」男,其实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刚认识就趁他睡着了时候把他扒了个精光,接着就把人给强行「xxoo」了!可怜一个毫无经验的「童子鸡」,被男人这样那样,又那样这样之后,不仅没有像个受害少女般哭得稀哩哗啦,反而像个荡妇般化在男人怀里!把一桩原来应该惨绝人寰的「男男强x案」,生生演变成了一场激情四溢的「和x春宫秀」!...
未婚未育母胎solo的明则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了睡前看着的一本男同小说里。此小说里除了该有的恨海情天及狗血虐恋元素之外,还尤其盛产渣攻和贱受两个物种,而好死不死,他同时穿成了渣攻和贱受的亲爹。明则仙那很完蛋了。原小说中渣攻贱受的爹创业投资失败之后,给家庭留下了巨额债务,于是便开始抽烟酗酒,甚至还家暴打人,导致贱受走投无路之下,只能选择卖身给性格有缺陷但有钱的主角攻,然后受尽渣攻的凌辱和欺负,最终选择带球跑,故事的结局是贱受难产大出血而亡,主角攻得到了一切却独独失去了爱情,悔恨终生。而他的渣攻儿子,则对大学里遇到的痴情白富美骗财骗色,把痴情白富美吃干抹净后卷款跑路走人,最后遭到白富美一家的疯狂报复,在故事的最后渣攻因为受不了巨大压力而猝死,妥妥的凤凰男现世报。明则仙(吸氧)给我剧本,我要重开!可,不管后文发生了什么这些都不是现在穿过来又被债主暴打一顿的明则仙需要考虑的问题!一摸头顶上还在流血的伤口,明则仙差点吓得当场去世,立马拨打120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住院之后的明则仙本就不鼓的钱包愈发雪上加霜,贱受眼泪婆娑地看着病床上的渣爹,带着哭腔道爸,要不我还是去卖明则仙一拍大腿,呵止道卖什么卖,攻和受都是男人,有的是力气赚钱,都给我上码头扛大包去!柔弱无力但美貌的小白花贱受一哽?为了改变两个便宜儿子的结局,明则仙不得不支楞起来,疯狂赚钱,一边打工一边教育两个已长歪的娃,艰难地把两个娃拉扯大,却无意间开发了两个儿子的炒股销售和经商天赋,他们的钱越赚越多,越赚越多,明则仙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躺赢,靠儿子成为了富一代。明则仙?想拿一百万包养主角受的渣攻??准备拿着两百万让主角受离开渣攻的主角攻爸妈???以为白富美受遇到了凤凰男的白富美受爸妈????不是,说好的狗血渣贱文呢?!怎么变成渣攻贱受携手励志创业史了?!...
那一晚她被恶魔救下,那一晚她又被恶魔施暴,成为他的性奴。只因一夜,她的一生再也无法走出他的牢笼。而似乎其他的男人们也纷纷爱上了她的身体。 校园,皇宫,淫乱血腥的游戏,平凡的她深陷其中。...
古装迷情我娘四嫁作者东风吹来完结 祁云渺的阿爹死了。 第一年,她娘带着她嫁给了宰相,宰相府有个哥哥,成了祁云渺第一个继兄。 继兄不怎麽喜欢祁云渺,时常对她冷冰冰的,两个人话不投机半句多,祁云渺也便不怎麽喜欢他。 幸好没过两年,祁云渺的娘亲便和宰相和离了,祁云渺再也不用受这位继兄的气。 不出...
沈知夏刚出生脑海中就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剧本,在剧本中,她是年代文女主的对照组。女主李知冬的父母,勤劳善良,忠厚老实。是十里八乡人人都知道的老实人。沈知夏的父母,尖酸刻薄,奸懒馋滑。是十里八乡人人都知道的极品。李知冬未来会结交很多优秀的人脉,有无数追求者,而他们一家作为对照组,未来会因为吸血女主一家而衆叛亲离。沈知夏心道不能干瞪眼的等死了,等到她能开口说话後,第一时间把剧本告诉了父母。极品爸松了口气潇洒快活几十年,晚年遭几天罪是我应得的。沈知夏???极品妈一脸兴奋道。老公,如果知夏的剧本是真的,咱们能当70年米虫呢!虽然女主赢了,可咱们把实惠吃进了肚子啊。沈知夏一言难尽的看着面前的两个人,这就是种田文极品的脑回路吗?极品爸察觉到知夏的目光,他拍了拍胸脯保证道女儿放心,我们争取多从你四叔家捞点钱,在我和你妈65岁时,咱们就揣钱离开他们。让女主找不着咱们。沈知夏脸上露出几分迷茫,这和她想象中的不一样。等到沈知夏长大了一点,稍微懂事之後,她才知道,她极品爸妈的所作所为,放在整个世界都是格外炸裂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