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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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下次再陪你(第1页)

之前系统说男主是富二代的时候,唐榛没什么实感。

坐上男主拉风酷炫的黑色超跑副驾驶位的时候,唐榛依旧没什么实感。

但是当男主带着她来到珠宝店,对她说“喜欢什么自己挑”的时候,她终于对他的富二代人设有了那么一点点实感。

虽说唐榛需要扮演的炮灰女配确实是拜金肤浅的人设,但她本人其实还好,物欲不是很高。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她还是第一次体验这种直接被人拉来珠宝店,随意挑选礼物的感觉。

她摆摆手,嘴角抿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清纯至极的小脸,看着有些局促,“不用啦。”

这里的首饰一看就不便宜。她不喜欢平白无故占人便宜,也还不起男主等价的礼物,所以还是拒绝最好。

任言京还没说话,柜姐倒是先夸起来了,“哎呀,女孩子还是要带一点饰品的啦,尤其是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你男朋友这么大方,好羡慕你呀。你喜欢耳环、项链还是手镯之类的呢?”

“你耳朵好像也打耳洞了?要不要看看耳环?”

说罢,柜姐热情地拿出几对款式别致,适合小女生带的漂亮耳环。

不过唐榛还是不想要。

任言京用指节敲了敲柜面,语气淡淡,“看看手链。”

看清朋友圈照片的那一秒,他就想带她来买手链了。她手腕上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他记得他表妹一只手上戴了一个手镯一条转运珠,另一只手带了玉镯。表妹说小女生都喜欢叠戴。

柜姐将他们带至手链手镯的柜台。

任言京一眼就挑中了一款细细的手链,是四叶草款的,很小巧精致,材质用的红玉髓,红得很亮眼。

他让柜姐把手链拿出来。

柜姐手带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将手链带到了唐榛手腕上。红色衬得她冷白的皮肤越发白皙,白到像是透明。她的手腕,太适合戴这种颜色的手链了,精美的像是艺术品,两者相得益彰。

任言京很快说,“就这条。不用摘下来了。”

唐榛,“嗯?”

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任言京就已经付款完毕了,她凑过去想看金额,可是任言京已经收起了手机。

唐榛忍不住在000面前尖叫,“男主这么干脆的吗!”

是诶。兜里有钱,付钱还不简单?三秒钟的事罢了。不过小榛榛,你带这条手链真的超级超级好看,男主审美真好啊。

“手链多少钱?”

6千多吧,也还好,对他来说一点都不贵。第一次送礼,男主送的礼物还挺适合的。不贵,但也不算太便宜。

6千多对唐榛来说金额并不少,但努努力,兼职一下,她也能勉强还得起。当然,一两个月估计不行,大概要兼职三个月。

但那时候他们都快分手了吧。

“我是不是应该撒个娇表达一下感谢?”她还蛮喜欢撒娇的。

可以啊,小榛榛,你真的很适合撒娇。

“可是他以后是女主的男人。”

000不以为意,那又怎么样,至少现在他是你男朋友。享受当下就好啦,不要想那么多啦。结局怎样不重要,现在开心就好哦。

对哦。

现在她才是任言京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女朋友就该有女朋友的特权。

她上前搂住任言京右边的胳膊,侧脸贴向他,甜甜道,“任言京,你真好~”

珠宝店里的灯光很明亮,照的她双眼亮晶晶的,那对小小的酒窝甜到不行。

任言京唇角微勾,“你喜欢就好。”

“我超级喜欢。因为是你送的。”甜言蜜语从唐榛柔软的唇中吐出,自然而真诚。

任言京刚要说话,手里的手机铃声开始狂响。唐榛配合地松开他的胳膊。他接起手机,听了一会儿,全程只简单地说了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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