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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成了偷纸贼(第1页)

时光日复一日溜走,转眼便到了十二月。天气一下子开始变冷,南方的天气总是刺骨。不论是热还是冷。热时让人恨不得褪掉一层皮,冷的时候又恨不得裹着被子上街。斯忻穿着厚厚的毛衣和外套,走在空旷的校园里,一阵风吹来,他却还是忍不住瑟缩。他是那种特别怕冷的人,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全身没有热气。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腿不受支配地来到了云洵的教室。

现在已经下课了,教室里并没有人。教室门大开着,斯忻咬了咬唇,迈了进去。他清楚知道云洵坐在哪个座位。

云洵是那种喜好很专一的人,就像衣服,只有一个最喜欢的款式,就像食物,总是会吃红烧排骨。

斯忻像个贼一样,鬼鬼祟祟地溜到了云洵的座位上坐着。他把双臂折着放到课桌,把头放了上去。闭着眼睛,好像就回到了那个时候。云洵慵懒地坐在自己旁边,戏谑地对他说,白痴,看书,别老是看我。

他就会听话地把目光投向黑板,可是不过片刻,就又看向了云洵。那张脸,百看不厌,不是他有多漂亮,而是那是自己爱的人的脸啊,看一辈子都不会觉得腻。

可是,他们分开了一个月了呀,都一个月了呢。他每次想云洵想到控制不住时,都只能趁上课时偷偷溜到他的教室,躲在门外,探出头来去偷看,有时能看一节课,也不觉得累。就算只能看到个背影,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云洵大部分时间是不来上课的,他的座位总是空的,一如斯忻的心。每次看不到时,斯忻就会想,他为什么不来上课,是睡觉睡过了,还是忘了来呢。又或者,他会不会在家里陪着另一个人,所以才不来呢。

他不敢多想,每次想到这里,他的心就会抽痛,痛的他全身痉挛。他宁愿活在自己自欺欺人的日子里,云洵现在还是喜欢他的,他不会那么快变心的,不能那么快的。自己还这么爱呢。

斯忻怎么忘了,云洵的喜好是那么地专一。

斯忻趴在桌子上良久,直到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他才缓缓起身。因为没有注意到,他走的时候书包带不小心拉到了桌子。桌子晃了晃,一张纸从桌兜里掉了出来。

斯忻连忙蹲下,把纸捡了起来,那是个书签。教室里光很暗很暗,斯忻又有点近视,使劲眯着眼也看不清是什么字。一个书签,拿走应该没什么事。斯忻脑子里还在想着的时候,手已经先一步放到外套里了。

仿佛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般,斯忻一口气跑回了寝室,才稍微放松点心。他把外套脱下,盖到被子上,连洗漱也没洗,直接脱衣服钻到了被子里。

对于斯忻这一系列怪异的行为,孙明和李林也见怪不怪了。孙明仍然在锻炼肌肉,争取让女朋友跟别人偷,情的事不再发生。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怀疑自己的能力,是不是不能满足她,她才会有精力偷,情。所以他毫无疑问地加大了锻炼力度。李林仍然盯着电脑,电脑里美女的图片一天比一天多,却还是没个女朋友。

斯忻把书签从外套里拿出来,趁着寝室里明亮的灯光,终于看清了书签上写的字。不过,书签上印刷的什么他毫不关心,右下角的水笔字才是他最关注的。洒脱飘逸的字体,带着霸道,带着坚韧。在看到的那一瞬间,斯忻的泪就大颗大颗地砸了下来。那是云洵的字,是他的字,他不会认错的。

斯忻把书签紧紧抱在怀里,仿佛得到了世间至宝。从他收拾东西回来那一天,他才发现,他这里竟然没有一件是云洵的,除了手腕上的珠子,那是他送给自己唯一的礼物。可是一个珠子怎么够呢。今天的这个书签对他来说,真的是不期之财。

斯忻把有云洵字的那面,捂在了胸口,脸上露出了他们分开后第一个笑容。

第二天一早,斯忻就把书签掏了个洞,用绳子穿过系在了脖子上。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那是云洵一直在的地方。

有些事情,一旦开始,便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再也无法结束。斯忻自从轻松地拿到了书签后,便每天下课都去云洵教室里,看看有没有什么他遗漏的东西可以捡。他有时也会对自己这种行为很不耻,可是不耻过后,依旧去蹲点。

这成了支撑他度过没有云洵日子的唯一支柱。他开始每天都盼望着下课,等到都没人的时候,就去翻云洵的桌子兜。一般来说他都是没什么收获的,不过还好他可以趴在桌子上感受一下他存在的痕迹,仿佛是在他的怀里。有时他会捡到云洵用过的废纸,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是他也心满意足了。

斯忻觉得捡废纸没什么,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云洵看的是什么书。云洵最爱看的是悬疑推理类的,所以他写的都是比较重要的线索。

但是他不爱把书带回去,所以每次都是把书直接放在桌子最里面,纸放在外面。

云洵本来就是喜欢看书的,斯忻离开后,他就更爱看书了。他现在每天几乎除了睡觉都在看书,只有这样,他才能勉强给自己一种错觉。仿佛还是那个时候,他安静地看着书,斯忻安静地看着他。

斯忻肯定是没胆子去翻里面的,所以他每次拿走的都是云洵顺手记下的线索。

一天两天还行,可是连续一个星期都这样,云洵就不得不怀疑了。

上课时,云洵眼睛盯着书,脑子里却一直在想这件事。

最大的可能,应该是那个白痴,除了他,还会有谁做这么无聊的事呢。

如果是他的话。

那么,斯忻,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别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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