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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越靠在车窗沿吹风,她早将程毅的底子摸得四五分清晰。海归硕士研究生,就业于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朝九晚五,日常弄不好也会加班。从花钱的大手大脚程度来看,这是天生养成的习惯,且没有什么实质性负担和压力存在。
她断定,她男朋友算是个有钱人。
她嗤笑一声,“我哪敢瞧不起您啊,我那副画不值钱的,程先生敲敲手指就能挣一大笔钱,不像我,画到手抽筋才能挣您的一丁点。”说完,比了个心,代表那一丁点。
待在一起,施越也开始学他,您您您。
程毅听得变扭,知道她是在磕碜他,笑了笑,“咱两身份来说,还是你高尚一点,艺术家是不是?听着多高大上啊!”
施越扯着嘴,回他,“你不也高大上,天天电话里,谁谁都是喊你程总程总的。”
“你以为喊你这个总那个总的都是好事,在其位谋其职,我糟心的事可多呢。也就下了班见到你,我才找到了点人生乐趣。”
施越回眸,朝程毅翻了一眼,“我就成了你无聊生活中的一剂调料,还顺便可以拿来消遣掉你工作上受到的压力?”
程毅施施然,他勾着唇边,笑了几声,“你说错了,如果可以在你这上班赚钱,我宁愿天天和你呆一块。”
“没个正形。”施越别了头,看窗外的车流。
“和你在一起很快乐,傻姑娘。”程毅伸胳膊揉她脑顶,被余晖晒得温热的发丝,又软又滑,让人忍不住就想多摸摸。
温蒂拿到画时,倒了两杯红茶放在茶几上。她微微抻头去看玻璃墙外的男人。一身深蓝色西装,没系领带,高高的个子,头发黝黑健康,从侧面看去,最让人映像深刻是他的眼角,总是带着一丝绵绵情意,让人回味。
这个男人,是个情场老手。
“那男人是?”温蒂喝茶,施越早已喝了半杯下肚。
她擦擦嘴,回道,“我男朋友,刚谈没多久。”
温蒂也想到了,并不愕然,只是点点头,不吝啬夸赞,“他挺帅的。”
“不过,不过他眼睛长得太勾人。”温蒂强调。
施越是被他的一双眼睛勾住的,并不否认他这个魅力的存在,“我喜欢他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
眼睛会说话,心灵会听到,所以相互吸引。
从be画廊出来,程毅搂着她的腰捏着。街灯一排排挨个亮起,示意着又一个夜晚的降临。
程毅歪头看她,她唇角的口红空了一块,他伸着拇指替她抹了匀,“咱去超市给添置点东西?”
饭点逛超市,他们去了一家连锁superarket,收银台多,根本不用怕排长龙队。
两人慢悠悠推着购物车在敞亮宽大的超市逛着,施越的碎花连衣裙,只到膝盖上方,她每每蹲下或者翘着屁股,程毅的喉咙就会跟着一动。
她真是会时时将男人的心,搅成漩涡。
程毅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她臀肉丰满,难免会有响亮的声音,即刻捂着屁股,回头脸红耳赤的瞪他。
“你有完没完?在逛超市呢,你给我把咸猪手收好!”
程毅不仅不听,还压着她靠在货架上,声音低了低,“你也知道在逛超市,又是蹲又是撅屁股,裙子穿得这么短,勾引我呢?”
施越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她里面是有安全裤的,只有心思不正的人才会想歪。
“你脑子里不想那些东西不就行了?别压着我了,都是人呢。”她声音很小很细,怕人听到,所以很像是在撒娇。
程毅摸了摸她的耳垂,在先前拍的地方轻轻揉了揉,松开她身上的重量,“回去再收拾你。”
施越知道是怎么个收拾法,不再理他,脱了他的胸膛,就往生活区走。
他们懒到把所有的时间放在床上消磨,也不愿浪费一个下楼的功夫买双拖鞋和女士牙刷毛巾。
憋了一个多星期,今天总算来了,买了一大堆吃喝穿用。
施越站在进口商品前看柠檬红茶包,她的涉猎范围极其简单,将喜欢喝的柠檬红茶划分为了一种扭开瓶盖就能喝的饮料。以前也喝过冲泡的茶包,但一到夏天人就会懒惰,等一杯热水凉透的功夫,她素描都能画好几幅出来。
驻足久了,程毅过来问她,“挑什么呢?”
“看红茶呢,你在英国待过,给推荐推荐?”红茶是英国的特产,程毅又在那待过,施越当真以为碰到了懂行的。
程毅紧了紧眉,轻松自然扫了眼,在货架上挑了一个牌子的柠檬红茶丢了几盒进购物车,“哪个最贵就喝哪个。”
施越无奈发笑朝他的背影翻白眼,还真是个花钱大手大脚,思想暴烈直接的北京公子哥。
越贵的越好喝,都是有钱人的自我偏见,施越扫了眼货架,又拿了一盒她纠结很久的另个牌子。
作者有话要说: 嗯贵就对了
大包小包拎回家的东西,都是起居用品。施越进了程毅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弯腰将新拖鞋拿了出来,是一双浅粉色的小猴子拖鞋。
施越属猴的。
程毅看着她娇小的双足踩在一双滑稽可爱的小猴子身上,顿时咧开嘴笑了,“挺可爱的,但我觉得还是兔子适合你。”
施越在超市没听程毅的话,长耳朵兔子的拖鞋穿起来太麻烦,一点也没有小猴子拖鞋的干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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