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珠拉看向他。
莫格看着水桶里那只鳖,缓缓道:“这么多年,咱们吃的苦还不够多吗?”
说起这个,那真是倒不尽的苦水。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只能在夹缝里生存,朝不保夕、食不果腹,颠沛流离,还不如天上的鸟,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
“我不想再让阿茹娜也过这样的生活了。主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且性格很好,沈大夫医术高超,就连李姑娘都会捕鱼的手艺,咱们跟着她,无论是在草原还是去大邺,都只会比现在更好。
阿茹娜若是能跟他们学点东西,以后也不愁吃喝了。”
珠拉愣愣看着莫格,没想到他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但仔细想想,他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她也觉得闻笙人很好,不像草原那些野蛮人一样,真把别人当奴隶,对他们非打即骂。
听说那位李姑娘也叫她“小姐”,意思就是她也是闻笙的奴仆,可闻笙对她就像对待亲人一样。
再看看闻笙送来的这只鳖,珠拉越来越觉得跟着闻笙或许真是件好事。这么一想,她又觉得他们好像背叛了部落里的人,偷偷过好日子去了,不免有些心虚。
部落里的人,尤其族长,对他们都挺好的呢。
莫格看出她的想法,叹道:“我没法替他们做主,看他们自己选择吧。”反正他是打定主意要跟着闻笙的了。
珠拉握住他的手,他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莫格笑笑,拎起水桶,“我去把这只鳖煮了,给你补身体。主人说了,这鳖要是死了就不能吃了。你要快点好起来,主人不知道会在部落里待多久,等她走的时候,咱们一定要跟着的。”
珠拉点头,她一定会快些好起来的。
闻笙回去,把莫格要认她当主人的事说了,随后对沈厌说:“这件事都是你的功劳,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沈厌哼道:“在大邺朝的时候,想认你为主的人还少吗?”一个莫格而已,也就是现在,若是以前,排队都轮不上他。
“那是以前,那时我是大邺朝的郡主。”说到这里,闻笙顿了一下,那时她还有一个身份,太子的未婚妻,那时她身份尊贵,有人想认她为主很正常,现在她可什么都没有。
兰香说:“不管小姐是什么身份,我都愿意跟着你。”
“你不一样。”闻笙说。
“没什么不一样的。”沈厌说,他不是也选择跟着她吗?他可从没在意过她的身份。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他问她:“那你打算收下他吗?”
闻笙皱了皱眉,若是之前,她不会收的,她自顾不暇呢。现在她有一个计划,确实需要人手,莫格看起来挺可靠的,或许可以……
“先看看再说吧。”最后她道。
这一晚,整个部落都吃鱼吃到撑,吃完饭,众人又聚集到乌达的帐篷里,开始讨论拿东西换捕鱼方法的事。见识到了渔网的威力,这次所有人都同意跟闻笙换,慢慢的,众人也达成了一致。
第二天早上,众人跟着兰香一起去河边,将河里的鱼筌拉出来,里面依旧有不少鱼,乌达找到了闻笙,跟她商量换捕鱼方法的事。
一匹马,两头牛,还有四只羊,这是他们的交换底线,也是部落里现在能拿出的最多东西。
这已经远超闻笙的预期了,不过是教一些办法而已,就能拿到这么多东西,她都考虑也不用做生意,就去各处办教学班算了。不过她也知道,那肯定行不通。
闻笙三人是有马的,是之前沈厌准备的,她现在不需要马,她提出把马换成牛。
草原上马比牛珍贵,乌达当然愿意。
“好,成交。”闻笙说。她之前已经跟兰香说过这件事了,兰香支持她的一切决定。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兰香开始教部落里的人编渔网跟鱼筌,等渔网编好了,还要教他们打鱼。
闻笙则教他们把鱼做成熏鱼来保存,还教他们冬天河面结冰时,该怎么打破冰层捕鱼。
听说冬天只要在河面上破个洞,那些鱼就会争先恐后来洞边,甚至会从洞里跳出来,乌达等人满脸不敢置信,真会如此吗?
“相信我,一定会的。”闻笙肯定道。
乌达等人半信半疑,但此时也没办法验证,他提出,先给闻笙一头牛,两只羊,剩下的等部落里的人学会了捕鱼再给她。
闻笙觉得可以。
乌达立刻带她去挑牛跟羊,部落里的牛羊都在西边一片草地上,这里有一片洼地,洼地里有水,周围草地茂盛,正是养牛羊的好地方。
十几头牛,几十只羊,还有十来匹马,是部落的全部财产。
乌达让闻笙随便挑。
闻笙不懂怎么挑牛羊,不过她要做牛肉干,就挑最肥壮的牛羊即可,很快,她就挑好了一头牛、两只羊。
接下来就是杀牛,闻笙想找巴图帮忙,这时莫格走了过来,低头道:“主人,让我来杀吧。”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看向莫格,他叫闻笙什么?
主人这个称呼可不是随便叫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