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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证据
空气中弥漫着香薰气息,走廊铺有厚重的灰色地毯,手里拄着紫檀拐杖,头发花白的沈辉民步履蹒跚地踏入病房。
躺在特质的医用床上,周围环绕着最先进的医疗设备,看到来人,沈从钧撑着扶手坐起身,“爸。”
眉头皱成“川”字。
沈辉民看着他没有说话。
“爸,昨天的新闻您看见没有。”声音因为愤怒和虚弱而颤抖着,攥紧钢制扶手,沈从钧咬牙切齿地说道:“我早就知道,她不是我们沈家的种……”
“一个新闻就把你气成这样?”摇了摇头,沈辉民双手抵在拐杖顶部,“为什麽又要去招惹她?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和汀寒发生冲突。”
“汀寒,您叫得倒是亲近,人家认你这个爷爷吗?”冷笑,沈从钧的眼底满是怨怼。
在嘉威特时季知节也是问:“你还是很喜欢郑晚意吗?”
沈觉夏总感觉季知节在意的不是郑晚意,而像是在意她是不是喜欢郑晚意,抑或是,她是不是还喜欢郑晚意。
前者可能只是意味着一个粉丝对明星光环或作品的喜欢,这种喜欢可能是短暂的丶一时兴起的,而後者却意味着沈觉夏对这个人一直以来的喜欢与欣赏,意味着她的长情与专一。
季知节关注她喜不喜欢郑晚意做什麽?难道,她跟郑晚意之间有过节或者利益冲突?她不喜欢郑晚意?
不重要。
沈觉夏轻扬了自己手里的海报,“泛黄了。”轻轻将它卷起,竖着放进垃圾桶里。
没有回答她是要再贴新的,还是不贴了。
季知节唇角仍扬着笑,将杯子递给她:“喝杯牛奶吧,我给你准备了些小礼物,在那里,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她手指向书桌上方的格子。
沈觉夏却在凝视着她手上那只镶嵌着金色小鹿角的杯子,是季知节某年送给她的圣诞礼物。
季知节也送了楚岚一个,给她自己的好朋友也送了一个——
为给楚岚送礼物不显得突兀,她送了一圈。真是用心良苦啊。
沈觉夏伸手接过,淡淡道:“谢谢。”随即背过身去收拾行李。
季知节感觉她的情绪与在楼下时相比明显下沉,她是觉得跟自己单独在一个房间里很尴尬吗?或者她现阶段并不想跟她单独接触?
问题出在了哪里呢?
季知节想不明白,识趣地离开,帮她带上门时看到她行李箱里有张卷起来的海报。
她果然是想贴上新的。
就连短暂回国都要贴上郑晚意的新海报。
她好喜欢她。
季知节感觉心口有一座大山压下,呼吸很是艰难,想走到窗边去透透气。
还未开窗,便听到外头的树被北风吹得沙沙作响,快步走过去,又看见天上布满了阴霾。
季知节忽而盼望着天空能砸下一场滂沱大雨,替她诉说心中难言的酸涩与苦闷。
腿根又泛起一阵疼痒,那熟悉的暮霭情绪逐渐变浓。
季知节擡手转了转右手腕上戴着的佛珠,终是没有打开窗,回了自己的卧室。
沈觉夏简单收拾了下自己的行李,刚拿起手机便看见HR给她发了消息:【沈小姐晚上好!请问你是否抵达沈州?明天上午方便来面试吗?】
沈觉夏还没开始倒时差,但这麽晚还给她发消息,大概是急招,便回了句:【我在沈州,方便。】
对方迅速发来了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该是提前编辑好的。
沈觉夏擡眸盯住书桌上方的格子,那里甚至还摆了个新的CD机,以及几张黑胶唱片,是她这几年喜欢的乐队。
季知节的品味...与她出奇地一致。抑或是,季知节推测的她会喜欢的风格,恰巧与她真正喜欢的风格一致。
这麽了解她?沈觉夏的唇角不自觉勾起弧度。
另一个格子里放了些新书,大多是她从前喜欢看的。
沈觉夏随手拿起来一本,发现是作者亲签版,眉眼愈弯。
【To沈觉夏:
要天天开心哦!】
又拿起一本。
【To沈觉夏:
平安快乐,万事顺遂!】
接连几本都是些正常的亲签用语,只有最後一本不同:
【天雨粟,鬼夜哭,思念漫太古。】
思念漫太古。季知节在思念谁呢?
沈觉夏心尖一颤,合上书却发现这书的封皮上也写着这句话。
哦,原来是这本书的经典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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