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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穿越归古 故院重逢传急讯整装赴都探王疾(第1页)

玉佩的光芒渐渐消散,耳边的时空扭曲声也随之褪去,陆景恒睁开眼,熟悉的庭院景象映入眼帘——正是上次少君为他准备的那处院落,院角的老槐树依旧枝桠遒劲,地面上还残留着些许未化的薄霜,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木与泥土混合的气息。

“神使大人!”一声急促的呼喊打断了他的思绪。只见院角正打扫卫生的仆人,手里的扫帚“啪嗒”掉在地上,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行礼,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混杂着紧张与敬畏。不等陆景恒开口,那仆人便爬起来,连扫帚都忘了捡,飞也似地往院外跑,边跑边喊:“少君!神使大人回来了!神使大人回来了!”

黑狮子似乎对这环境很满意,轻轻甩了甩鬃毛,鼻息间喷出白色的雾气;身后的马术拖车上,装备与礼物都完好无损,安全绳将包裹勒得紧实——除了之前备好的衣物、食物,陆景恒还特意从现代带了个小药箱,里面装着阿莫西林、止咳糖浆、退烧药等常用药物,用防水布层层包裹,藏在拖车最里面,想着或许能为韩王的病情派上用场。他翻身下马,伸手摸了摸药箱的位置,确认无误后,才放心地检查其他装备。

远处便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熟悉的呼喊:“景恒兄!”抬头望去,少君与学士丰正快步赶来。少君走在前面,步伐急切,脸上满是欣喜;丰跟在后面,怀里还抱着一卷竹简,眼神中难掩激动。待两人走近,陆景恒才看清他们的穿着——少君身着一件深褐色麻袍,袍角垂到脚踝,麻料粗糙却厚实,凑近能看到袍内填充着麻丝与类似芦荟羽的淡黄色纤维,鼓鼓囊囊的,显然是为了抵御寒冷;麻袍里面是一件淡青色绸袄,丝质布料泛着柔和的光泽,据说里面填充的是蚕丝,保暖性比麻丝更好。下身则穿着一条奇特的“裙裤”,看起来像是将裙子从中间剪开又缝上,既能像裙子般方便活动,又比裙子更贴合腿部,避免寒风灌入。

学士丰的穿着则简单些,外层是一件浅灰色麻袄,布料比少君的麻袍更薄,里面同样衬着丝袄,只是颜色稍显暗淡;让人惊讶的是,他下身竟光着腿,只在腰间系着一块短布遮羞。陆景恒忍不住皱眉:“丰兄,这么冷的天,怎么不穿条裤子?腿部受凉容易引发风寒,后续调理起来很麻烦。”这话下意识脱口而出,带着他身为医学护理专业的职业敏感。

丰笑着摆了摆手,刚想解释,少君便急切地开口:“景恒兄,先不说这个!王上这几日一直盼着你,得知你留下的‘烈火水’效果极佳后,更是急着见你,还让我一旦见到你,就立刻带你去王都!”他语气急促,眼神中满是恳切,顿了顿,又压低声音补充道,“只是……王上的身子近来越发不好,怕是等不了太久了,这次请你去王都,除了商议‘烈火水’的事,也盼着你能想想办法。”

陆景恒心里猛地一沉——他只知道韩王想见自己,却从未听闻韩王病重的消息,作为医学护理专业出身,职业本能让他立刻追问:“王上具体是什么症状?咳嗽多久了?咳血是痰中带血还是大量咯血?有没有发热、胸痛的情况?”一连串专业问题脱口而出,眼神也变得严肃起来。

谷收被问得愣了一下,仔细回想兄长谷丰的来信:“听兄长说,王上咳了快半个月了,起初只是偶尔咳几声,后来越来越频繁,前几日开始咳血,是痰里带着暗红的血,偶尔还会说胸口发闷。至于发热……兄长没提,或许是没有吧?吃了许多汤药都不见好,兄长说,王上的肺疾已深入肌理,寻常药材根本不管用,所以才急着请你去,盼着你来自有神域,能有不一样的法子。”

陆景恒眉头紧锁,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马鞍——结合症状来看,很可能是大叶肺炎,若不及时控制,炎症扩散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我虽不敢保证能治好,但从家乡带了些应对咳喘的‘神药’,或许能缓解症状。既然王上急盼,我便随你去王都一趟,见了王上才能做更准确的判断。”他刻意将药物称为“神药”,既符合“神使”的身份,又避免暴露现代医学的存在。

谷收见他不仅答应,还提及“神药”,脸上瞬间露出狂喜,连连作揖:“多谢景恒兄!若能救王上,你便是韩国的大恩人!”他立刻让人去准备,不到半个时辰,院子里便聚集了10个护从,每人都身着铠甲,手持长戈,腰间别着手戈,神色严肃;还有3辆马车停在院外,马车的设计极具春秋时期的特色——车轮是木制的,轮辐密集,轮缘厚重,表面包裹着一层铁皮,用来增强耐磨性;车厢是长方形的,用木板拼接而成,外面裹着厚实的麻布,车厢两侧各有一个小窗户,窗户上蒙着薄纱;车辕很长,需要两匹马拉动,马身上披着简陋的马衣,用来抵御寒风。

“景恒兄,你的马可以牵在马车后面,你与丰坐第一辆马车,咱们即刻出发!”谷收指着马车说道。陆景恒点点头,突然想起还没给两人送礼物,连忙转身走向拖车,弯腰取出两个绣着简单花纹的布袋子,递到两人面前:“这次回来匆忙,带了些家乡物件,算不上贵重。”

少君双手

;接过袋子,手指刚触到布料就觉得柔软异常,打开一看,先是一把精致的横刀映入眼帘——刀鞘是深棕色的皮革,上面用银线绣着云纹,握在手里沉甸甸的,轻轻抽出少许,刀刃泛着冷冽的寒光,比他平日用的青铜剑锋利数倍。他惊得倒吸一口凉气,连声音都有些发颤:“这……这刀也太锋利了!简直是神兵利器!”紧接着,他又看到袋子里的深灰色羊绒大衣,伸手一摸,柔软得像云朵,贴在脸颊上瞬间传来暖意,比他身上的蚕丝袄还要暖和,“这衣物更是奇特!又轻又暖,比蚕丝还舒服!景恒兄,这礼物太贵重了,我实在受之有愧!”

丰也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的袋子,首先看到的是一支黑色的水笔——笔身光滑,上面还刻着细小的纹路,他好奇地按压了一下笔帽,笔尖“咔嗒”一声弹出,试着在随身携带的竹简上划了一下,黑色的墨迹瞬间留下,清晰流畅,比用刀刻快了不知多少倍。“这……这书写物件也太神奇了!不用蘸墨,一按就能写!”他又拿出硬皮笔记本,翻开封面,洁白细腻的纸张让他眼睛一亮,指尖轻轻抚摸,触感比最好的丝绸还要顺滑,“还有这本子,比竹简轻便太多,能记下多少典籍啊!景恒兄,你这礼物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丰激动得手舞足蹈,抱着礼物袋舍不得放下,连怀里的竹简都忘了拿。

丰又穿上羊绒大衣,很是暖和。比他的麻布袍暖和多了,而且还轻柔。丰立刻换上羊绒大衣,把麻布袍交给了仆人收起来。

陆景恒看着两人欣喜若狂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你们喜欢就好。”闲聊间,他才想起问全名。谷收笑着回答:“我叫谷收,兄长在王都任职,名叫谷丰,合起来是‘丰收’之意,父亲盼着我们能为韩国带来好年景。”陆景恒暗自记下,又从拖车里拿出篆字字典递给丰:“丰兄,路上正好没事,你教我认认春秋的文字语言吧,免得去了王都交流不便。另外,也麻烦你多跟我说说王都的情况,尤其是王宫的环境,我好提前想想护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丰接过字典连连点头:“好啊!这字典上的篆字很规整,正好教学。王宫的事我也知道一些,路上慢慢跟你说。”

要知春秋虽有骑马行为,但多为短途出行或狩猎,像陆景恒这样骑马长途去王都的并不常见,护从们看着他骑在黑狮子上的身影,眼神满是敬佩——他们虽不知“护理”为何意,却能从陆景恒的语气中感受到他的沉稳与可靠,更羡慕少君与丰得到的“神物”。

因为紧急谷收没有稍作停留,紧急出发。

陆景恒把骑术拖车里的马铠给黑狮子穿上,防止它被冻伤。又把天王甲放进马车里,防止路上出现意外可以马上穿上,弓箭和箭囊也放进车里,还有电甩棍也插进腰间。

“出发!”谷收一声令下,车队缓缓驶出院子,朝着王都前进。车轮碾压土路发出“轱辘”声,寒风卷起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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