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3章(第1页)

什么叫原本是人啊!也就是说现在不是人了呗,你都带来的是什么啊!摔!

“木少将身边奇能异士颇多,难怪安全区能如此快的建立,好本事。”江二哥将话茬接过,一句话就将刚刚的尴尬掀了过去。

众人再次推杯换盏,其实也不尽然,现在不是太平年月,每日的事情都很多,因此大家都喝了点米酒,没敢多喝,之后木秀林就下去休息了,他知道,其他人不会休息的。

果然——木秀林走后,李司令组织开了一个小会议,主要内容就是向江俊超发问。

“俊超,你怎么会和他们一起去了那边的?”第一个问话的是江父。

“我那天带人出去,结果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就去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院子,后来才知道被抓了,方玉那天也出去了,因此也被抓了。”因为江俊超后来的表现,使方玉又见到了邵钧,因此方玉大方的表示原谅他,那件事两个当事人烂到肚子里,因此江俊超才是这番说辞。

“被谁抓了?”江二哥皱眉。

“是个女鬼,可厉害了。不但抓了我和方玉,还抓了木秀林的左右手白景航。”

“木秀林他们去救人,就将你们两个顺手救了?”方婷紧着问。

“嗯,红衣男鬼把我们带出了女鬼的迷阵,然后回去和卫天师一起杀了那女鬼。”

“你受伤是怎么回事?”李司令直切要点。

“那个女鬼太厉害了,还有个傀儡,她和卫天师他们打,然后命令傀儡劫我们,我们拼死抵抗,全部重伤,李爷爷你看木秀林的腿还有点瘸对吧,就是那时候伤的,而且我听说啊……”江俊超眼珠子转了转。

“怎么?”李鹏翔也急了。

“他那条腿是废了,据说当初是站不起来的,后来好像卫天师用了什么办法,九九又天天的跟在他身边,这才勉强能走路。九九就是那只瑞兽金乌。”

“金乌跟着他?”

“是啊,九九和木秀林的关系不错,常常飞到他的肩头,那是瑞兽,卫小玄告诉我,瑞兽常伴身边,百病全消,长命百岁绝对不成问题。”江俊超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的招供。

想到今日金乌那满身的祥瑞,此时在一听到金乌还有这等好处,大家的心里都有些活泛,若是自己得了这宝贝——

“爸,二哥,你们就别想了,那金乌是跟木秀林不错,可是从来不吃木秀林准备的东西,除了卫天师,它是不会接受任何人的。据说这是他们天师一门的宝贝。”江俊超看着自己父兄的表情,一下子就猜到他们想什么了,也不知道给家长留面子,直接就说出来了,整个一专门坑爹的熊孩子。

江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表情有些讪讪的。

其他人听了这句话,也都讪讪的,便是金乌跟着自己,自己也得有根卫九玄拼的本事。

“他们为何到了兴安岭一带。”李鹏翔还是长脑子的,他一直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江俊超满脸崇拜道:“李大哥,还是你最靠谱,那边确实是好地方,根本不像这边冰封千里,不但没有冰,反而温暖如春,能种植庄稼,后来我才知道,那里是什么什么生门的位置。总之就是好得不得了。”

在座的人脸色齐齐变色。

“当真温暖如春?能种庄稼?”

“李爷爷,这可是我亲眼所见。那边正研究耕种呢,卫天师还拿出不少种子,他们都规划起来了。”江俊超一脸我撒谎天打五雷劈的样子。

李司令彻底傻眼,他以为自己守着有龙气的地方就是最好的,没想到,这天下间还有最好的,怎么会这样?

“我还听卫天师说这边没有冰封是因为有龙气,但是呢,所谓、所谓、所谓什么来着?”江俊超搔了搔头,他有点忘记了,冥思苦想半天,终于说到:“所谓风水轮流转,这边已然没有真龙天子,龙气用不了二三年就散没了。”

……死一样的沉寂!

好半天,李司令才说:“好啦,大家也都知道眼下的情况了,都散了吧。”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十岁。

江家——

江俊超跟着父母和二哥回到江家,又被大哥抱了一会儿,他和他大哥差的多,他大哥几乎把他当儿子看。

“小叔叔。”江大哥的儿子江峰钻到小叔叔的怀中撒娇。

“我的宝贝儿,我可想死你了。”江俊超与自己的大侄子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他们两个年岁差的就不算多,性子也差不多,所以感情格外的好,绝对的有难同当。(两个都是闯祸精)

“有没有吃苦?”江母就怕小儿子吃苦。

“我好着呢,那边的伙食比这边好多了,我天天都有新鲜水果吃。”江俊超乐呵呵的,至于自己差点嗝屁朝梁的经过是只字未提。

“那边真那么好?”

“真的挺好的,要不是你们都在这里,我都不想回来了。”江俊超开始在自己的身上翻。

“你翻什么呢?”江二哥看着自家弟弟每个稳定的样子,忍不住揉了揉额角。

“宝贝。”江俊超乐哈哈的拿出几个小福袋,然后放到桌子上一字排开。

“这是什么?”江母看着觉得有点眼熟。

“护身符啊!来来来,一人一个。”江俊超可高兴了,开始一人发一个,然后他自己留了一个。

“卫天师画的?”

“二哥,你太聪明了,这可是我跑到卫天师那里磨了好久才磨出来的。”江俊超得意洋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