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男人什么时候最帅?
那当然是刷卡付钱的时候了!
当苏铭说出“这只表,我要了”并成功刷卡付款的时候,他就让自己成为了在场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销售小姐姐看向他的目光,变得暧昧了许多。
那拉丝的眼神,配上一身制服,看得苏铭心神摇曳。
当然,不止销售小姐姐,苏铭豪掷两百多万就为了买一只手表,这一举动也成功看呆了乐乐。
那是两百多万啊!
原本她以为苏铭来百达翡丽,最多也就买一块几十万的表。几十万,对于乐乐来说,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谁知道,他竟然,竟然花了两百八十万!
就为了买那么一只小小的手表。
虽然乐乐承认这只手表很好看,特别漂亮,但是那又怎么样?那可是两百八十万啊,够她做多少兼职,够她买多少包包了!
乐乐一想到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两百多万,就心痛到无法呼吸。
只是心痛归心痛,苏铭的大手笔还是看得乐乐呼吸急促,目眩神移。
在场人之中,唯一感到难受的可能只有一旁来退表的中年男子了。
虽说这只表是他让出来的,并且此时的他已经没有能力再去拥有那只表,但是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手表被苏铭戴在手上,他还是感觉难以接受。
同样心痛到无法呼吸!
当然难受归难受,但他还是会庆幸苏铭能够从他手上将手表接过去。
中年男人看着苏铭,艰难开口,“朋友,希望你能珍惜这只表,爱惜它,它……值得!”
苏铭闻言一愣,下意识客气的回道“当然!”
“我很喜欢这只表!”说罢抬起手腕,将手表表盘对着店里的灯光。
在店里灯光的映衬下,那片星空,闪烁着迷人的光芒,让人沉醉其中!
已经付完钱,并将手表戴在了手上以后,事实就变得简单了。
在销售小姐姐的热情招呼下,苏铭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在对方的细心指导下,了解了手表相关的事项。
包括不限于保养,维护等等。
所有问题完事以后,苏铭也不停留,牵着乐乐的小手,就扬长而去。
买完手表,苏铭的“刷钱”任务就差不多完成了,现在他的卡里大概还剩下四万块钱。
当然,距离上次兑换完钱到现在,又有一些心动值入账,倒是还能换点钱。
不过到现在为止,苏铭一共花了差不多三百万了。
他感觉没必要在意那几万块钱,毕竟钱是刷不完的。
而且已经拥有了系统的他,以后肯定也不会缺钱。
今天买了那么多东西,他已经感觉很满足了。
而且苏铭是真的觉得有些疲惫了,不想再继续逛。
接下来,他打算先陪着乐乐去吃饭,吃饭的时候还可以顺便休息休息,下午的话可以找个什么地方玩一玩逛一逛,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去看个电影。
要是能在接下来的时间多提升一点乐乐的心动值,说定就能解锁更多的姿势!
刚刚只是尝了尝小嘴,这怎么可能够?
上辈子加重生回来的几个月,苏铭一直在吃素,他感觉自己都要瘦了。
他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生的!
苏铭想到这里,扭头看了一眼眼神依旧有些迷离的乐乐说道
“乐乐,逛了这么久,我们先去找地方吃饭吧,也能顺便休息休息!”
“好呀!”现在的乐乐,基本上已经不会反驳苏铭说的话了。
几乎是苏铭说什么便是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