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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坐在我身边,她亢奋的气息笼罩着我。她客气了一句“我回去玩儿咯。”便起身回到了自己原来的位置上,那里还有一众等着她的男招待。我再看她时,她摆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这个姿势大概的样子是这样:首先,请想象一个低矮的意大利风格矮沙发,再想象一个半裸的肌肉男,叉着腿瘫在沙发上,我姑且称之为男招待a。我不知道富婆什么时候把裤子和内裤都脱了,她赤裸着屁股,双腿和双脚,面对着男招待a,抱坐在他身上,也不是坐,而是两条腿跨在男招待a分开的两条腿上,像是背身跨坐在椅子的扶手上,扶手就是男招待a分开的两条腿。男招待a一边和富婆接吻,一边隔着衣服揉她的胸。还有一位男招待b,他此时正跪在地上,侧身俯下,又仰起头,以一种很别扭的姿势,把脸埋进了富婆的光屁股里,像趴在路边,撅着屁股修理汽车底盘似的。其余的人或站或坐,就那么看着,我看到有一位不老实的男招待,看着看着,就开始用手隔着裤子去攥自己的小兄弟,估计是看画面香艳,自己涨的难受。男招待a、b以显而易见的丰富技巧,让富婆娇喘连连,富婆已经陶醉的旁若无人了,她半眯着眼,一会儿叫,一会儿附身和男招待a接吻,没一会又突然抬起头叫,我猜是男招待b的功劳。我看向辛苦工作的男招待b,可是距离太远,富婆的屁股又太圆,遮着男招待b的脸,我看不到男招待b究竟用了什么技巧,把富婆舔的如此舒服。“姐姐……你要和我玩儿么?”另一边的小寻估计是看我一直扭头看别人,于是声音小小的提了建议。“怎么玩儿?”我问。“嗯……我也可以给你舔舔……”小寻一脸诚恳。“嗯……”我也发出了思考的、长长的「嗯」音,这是主人的习惯。“不用了。”我想清楚后拒绝了他。有赖于主人,我也变得十分擅长忍耐,也许,我本来也擅长忍耐。“那我去个厕所好么?”小寻问我。“去吧。”我说罢,小寻遍起身小跑着走了。小寻走了后,宽敞的沙发上就剩我自己了,于是我也起身,走向了主人的位置。主人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姑娘,半閤着眼,醉醺醺的看着面前群魔乱舞,两个姑娘看我来了,离我更近的姑娘,便识趣的向外坐了坐,给我腾了一个位置。我坐在他身边儿,支起了巴。面前不远处有姑娘赤身裸体躺在玻璃桌上,长长的两条腿分开,被一位客人一手一只攥着。客人跪在她面前,客人的大腿长度,和玻璃桌高度正好相合,客人得以用很协调的姿势前后顶动,啪唧啪唧的汁水碰撞声连音乐和欢闹声都掩盖不了。“你喝醉啦?”我问主人。“嗯……有点儿……不能再喝了……”主人懒洋洋的回我。“你不玩儿么?”他撇嘴笑了笑,没回我。“一会儿走么?”我问道。“咱不要头一个走,等他们倒下几个再说。”他说。我又问:“我一会儿叫代驾?”他说:“不用管,他会安排。”主人的意思是组织者会解决司机的问题。我看向组织者,他也玩儿起来,酒精掩盖了他眼神里的精明,此时,正有姑娘趴在他身上吃他的阴茎,他裤子脱的不多,我只能看到他阴茎一截小小的根部和支出的毛发,其余的部分不是藏在裤子里,就是藏在姑娘嘴里。他头侧向一边,吸吮着另一个姑娘的乳,一股一股吸着,仿佛真的在吃奶一般。后来我才知道,这时他是真的在吃奶,姑娘打了药,真有乳汁,这是这位相貌平平的姑娘的核心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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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