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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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第1页)

“你就这样尿在裤子里吧。”他还蹲在哪儿,分着腿,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他喘着气,像是抱怨也像是撒娇的说“我尿不出来……”我想起我曾经被主人拘束成狗,丢在雨后的后院草坪,抬起一条腿,像狗一样在他面前撒尿。当时我穿的是一双舒服的休闲鞋,我抬起脚,鞋跟支地,将鞋底冲着小寻。“过来蹭。”小寻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些意外,有一些迷离,也有一些委屈。他跪下,向前跪行了几步,然后像女孩子一样鸭子坐在我的鞋前面,身子微微前倾,便用叁角皮内裤上的鼓包,顶住了我的鞋底。我摆动脚腕,向下轻轻一踩。小寻「啊」的一声呻吟了出来,他的叫,不是那种男人射精前的闷哼,而是女人被碰到敏感地带时的那种嘹亮、婉转的淫叫。我不知道他是故意这样表演,还是人与人真有如此大的不同,与性别无关,而与性格有关。眼神,他的眼神太好了。我从前看书里的写「眼睛会说话」,一直领悟不了为何用「会说话」去形容「眼睛」,我常常注意别人的眼神,可常人眼神里的细节都太少了,需要深深的洞察、挖掘、感受才能获得一些信息。这些男、女招待们,或多或少都有着比客人们更好的眼神,这些眼神直接、简单,毫不隐藏的诉说着自己的欲望与渴求,可能是钱,可能是性,也可能是认可,像是山里的孩子第一次去到最好的游乐园,于是有了这样不平常的眼神。从前我也扮演过主人的主人,把我的主人捆成小狗,或让他被迫撅着屁股,可他的眼神从来都是有力的,无论被我固定成多么羞耻的姿势,无论被我命令进行多么尴尬的行为,无论当时他的眼神多么迷离、叵测,但他眼里的藏不住的神气,时时提醒着我他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因为主人的存在,我错以为当主人很辛苦,很无趣,需要有力量,需要动脑筋,需要时时警惕,才能永远高人一等。于是我想,还是当小狗好,当小狗虽然总是很委屈,但胜在很简单。小寻一边用他的硬硬的裆部蹭着我的鞋底,一边眼巴巴的望着我时,我真正明白了成为一位主人的快意。“笨小狗。”我用鞋蹭着小寻的裆说道。“唔……”小寻声音小小的叫了一声,像是怕人听见。“刚才真的是想去尿尿么?”“我看姐姐不想和我玩儿……有点儿忍不住……想去厕所先偷偷撸出来……”他主动晃起了腰,用力用下体迎着我的鞋底“我忘了……姐姐把我锁起来了……”若是平时,我对如此淫荡、如此伏低做小的男人,断然是不会有丝毫好感的,就像好友列表里热衷于搞黄色、习惯于溜须拍马的男生,我总是熟练的祭出消失大法。可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这种行为放在淫趴里,便要赞赏其为专业。况且,同水不同岸,虽相接而别异,同风不同舟,虽同行而异路。现在的我,早已被裹挟进了这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之中,脚边可爱的男孩的娇喘,怎能不撩动我的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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