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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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第2页)

&esp;&esp;我对小叔叔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初印象很差劲。

&esp;&esp;首先,小叔叔险些因为他丢了命;

&esp;&esp;其次,小叔叔刚捡回来的一条命,就要因为他这个毫无担当的王八蛋在燕京惹了事,又是割让股权和项目,又要拖着病躯四处奔波在酒桌上谈判;

&esp;&esp;最后,在精神病院里遇见他时,他正在昏迷,一脸胡子拉碴地躺在虫洞噬咬过的破木板床上,身上遍布淤青伤痕,四肢绑着石膏,沧桑衰老的灰败面容,被同病房的精神病人恶作剧时拿刀剃掉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和撕烂的病号服裤脚。

&esp;&esp;他闭着眼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身上散发着混杂着消毒液和垃圾堆的腐朽异味,像个死了都没人肯要的乞丐。

&esp;&esp;小叔叔一定是魔怔了才会把这个像破烂儿一样的男人当宝。

&esp;&esp;那人才刚被抬出来,小叔叔登时脸色大变。

&esp;&esp;他几乎在一瞬间就疯了,控制不住情绪激动,连滚带爬地扑上去抱住男人的腰,趴在他身上簌簌地掉眼泪,一口一个“二哥”的叫他。

&esp;&esp;可又怕他真听见,小叔叔只敢以极低的声音呼唤。

&esp;&esp;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esp;&esp;可小叔叔的哭声那么令人心碎,连旁边抬木板的医护人员都不禁湿了眼角,我很难不相信,这个男人曾经深爱过小叔叔。

&esp;&esp;男人醒来后,却不像是会喜欢小叔叔的样子。

&esp;&esp;小叔叔换了新身份,以一种全新的面孔出现在男人面前,我们这群人自然要陪着一起演戏。

&esp;&esp;日复一日,我眼瞧着这浑身骨折了居然还有心情和一个叫“钟覃倪”的陌生人打情骂俏的男人,没由来的一股子无名火。

&esp;&esp;每次趁着小叔叔不在,我都恨不得一把掐死他算了。

&esp;&esp;除了一天到晚跟我打听“钟覃倪”长什么样子,戚时尽量不让我侍候。

&esp;&esp;但到了小叔叔面前,他装疯卖傻撒娇告状无所不用其极,简直恨得人牙痒痒。

&esp;&esp;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问我“钟覃倪到底是不是何湛程”的时候,我才终于看他顺眼了点儿。

&esp;&esp;人品虽然差劲,智商倒勉强凑合。

&esp;&esp;——

&esp;&esp;那是许多年后,在他们的婚礼上,我是唯一一个被小叔叔打电话邀请去参加婚宴的何家子弟。

&esp;&esp;我的父亲搬到中国去住了,他在沪上的墓园里申请了一份扫墓人的岗位。

&esp;&esp;我母亲骂他神经病,说他豁出去命冒了大半辈子险,临到退休不说好好享受生活,还要跑回那个根本就不认他的老家里做苦力!

&esp;&esp;父亲却干得很有劲儿,闲暇时候,他就跑到我爷爷墓前喝酒聊天。

&esp;&esp;打电话时,我父亲捋着半百的银发,很得意地跟我说,生前老头子不肯正眼看他一眼,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到老头儿面前吵他了。

&esp;&esp;果然,这世界上我不理解的事情还是太多了。

&esp;&esp;我集中全部生活精力专注比赛,数年过去,我们两家都没太多关系了,突然收到小叔叔的电话,我本打算拒绝,但又好奇他的人生幸不幸福。

&esp;&esp;所以我再一次请了两天假,让佣人拿出那套我最贵的高定,盛装出席了他的婚礼。

&esp;&esp;据说,订婚是戚时方负责的,真正的婚礼是何家主办的。

&esp;&esp;因为小叔叔说,他喜欢做掀红盖头的那个。

&esp;&esp;小叔叔的婚礼,是许多人穷尽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奢华浪漫,包括我。

&esp;&esp;两位新人宣誓的时候,我坐在台下注视着他们,第一次觉得戚时是配得上小叔叔的。

&esp;&esp;他那天穿的礼服每套三百多万,全流程走下来,金堂玉马新郎倌,两位新人共换了中西式各六套。

&esp;&esp;大概是站在小叔叔身旁,戚时的模样也显得格外年轻,笑起来时,眼尾上挑起的褶皱也很有几分男人魅力。

&esp;&esp;但在场宾客几乎都是何家的亲朋,他在台上讲话时难免有点拘谨,总要牵着小叔叔的手才有安全感。

&esp;&esp;中途有次犯迷糊,因为他答应当众给小叔叔献唱一首英文歌。

&esp;&esp;由于太过紧张,他匆匆忙忙拿起来话筒,却牵错了旁边司仪的手,小叔叔在一旁愣愣地瞅着他,问他干啥呢?戚时腾地一下子就红了脸,连忙甩开司仪,追上去解释:“我、我我……”,“我”了半天,硬是说不出半个字儿,看得我们忍俊不禁,最后还是小叔叔跑上台,稳稳地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起把歌唱完了。

&esp;&esp;他和小叔叔的相处模式也很有意思。

&esp;&esp;小叔叔不能喝太多酒,戚时就要喝掉两人份,小叔叔又怕有人欺负他,于是寸步不离地陪着他到处敬酒,态度鲜明地一一纠正亲朋对戚时的称呼。

&esp;&esp;偶尔,他们在饭桌上不小心对视上,俩人都忍不住要笑。

&esp;&esp;戚时的笑声爽朗开怀,爱太满时,揽臂一把搂过小叔叔,将人摁在怀里亲个没完;

&esp;&esp;而在戚时面前,小叔叔永远像个调皮爱闹腾的小孩儿,但戚时亲完他,自己会脸红不好意思,小叔叔比戚时要大方许多。他会当众主动拽过对方的领带献吻,毫不避讳地大声喊自己的爱人“老公”,然后再要求戚时也喊他一声“老公”,十足的坦荡,十足的磊落,这样灿烂明媚的爱情,实在令人羡慕。

&esp;&esp;本来,我来参加婚礼是想问小叔叔一句,你现在幸福吗?

&esp;&esp;直到临走,我除了送上祝福之外,没有说半句多余的话。

&esp;&esp;他很幸福。

&esp;&esp;我们这些旁观者们仅仅和这对恋人短暂相处了几天,仅是见证了一小段他们的爱情经历都要忍不住流泪,他们怎么会不幸福呢?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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