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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他的鬃毛比十天前浓密了很多,原来秃掉的地方都长出了新的绒毛,颜色也从灰暗的枯黄色变成了真正的金色。
“真的诶,”芬恩有点惊喜地说,低头舔了舔自己胸口的毛,“我以前在金合欢狮群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的鬃毛是最漂亮的。”
“是吗?”雷夫的语气带着一丝不以为然,“谁说的?你妈?”
“我妈妈,还有我三个姐姐。”芬恩的声音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一点怀念的味道,“她们说我的鬃毛像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金色的,后来才慢慢变深。”
雷夫没有说话。他从芬恩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落寞。
那种“我已经没有家了”的落寞。
他想了想,伸出爪子,拍了拍芬恩的脑袋。
力道没控制好,拍得芬恩的脑袋往下一沉,下巴磕在了地面上。
“嗷——”芬恩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抬起头来,“你干嘛。”
雷夫面无表情地收回爪子:“你鬃毛上有根刺。”
芬恩眨了眨眼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鬃毛,没找到刺。但他没有追问,只是重新把下巴搁回雷夫的前臂上,嘴角微微翘起来。
“谢谢雷夫哥哥。”
“谢什么。”
“帮我拔刺。”
“……闭嘴。”
……
第十二天。
雷夫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带芬恩离开这片无主之地。
理由很简单。这片地方猎物太少,水也不够稳定,不适合长期待下去。而且这里靠近枯骨荒原的边缘,鬣狗群经常出没,虽然雷夫不怕鬣狗,但芬恩的腿还没完全好,万一被鬣狗群围上了,跑都跑不掉。
当然,雷夫没有把这些理由说出来。
他说的是:“这破地方待腻了。换个地儿。”
芬恩正在舔爪子,听到这句话抬起头来:“去哪里?”
“北边。”雷夫用下巴指了指金合欢走廊的方向,“那边有条河,猎物多。而且那边的领地还没被占。”
芬恩沉默了一下。他站起来,抖了抖鬃毛,后腿的伤疤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好。”他说,没有问任何问题。
雷夫看了他一眼:“你不问问那边安不安全?”
“你带我去的地方,应该是安全的吧。”芬恩歪了歪头,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信任。
雷夫被这种信任砸得有点懵。
他张了张嘴,想说“你哪来的自信觉得老子靠谱”,但看着芬恩那双干干净净的金色眼睛,他又把话咽了回去。
“……走了。”他转身朝北边走去,尾巴在身后甩了一下。
芬恩小跑着跟上来,走在他旁边。他的步伐比十天前稳健多了,虽然右后腿落地的时候还是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僵硬,但已经不影响正常的行走和奔跑。
两头狮子并排走在草原上,一黑一金,体型差了一个档次。
雷夫的步伐又大又稳,每一步都带着一种“这片草原是老子的”的霸气;芬恩的步伐则轻快得多,像一只跟在主人身边的金毛犬……
不对,金毛狮。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周围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草地变得更绿了,金合欢树也更多了,有些树上开满了黄色的绒球状花朵,在风中轻轻摇晃,散发出一种清甜的香气。
芬恩抬头看了看那些花,鼻子抽动了两下:“好香。”
雷夫也闻到了。那种香气混在干燥的热风里,钻进鼻腔,让人有一种微醺的感觉。
“金合欢花,”他说,从这具身体的本能记忆里调出了这个信息,“旱季的时候会开。花粉很多,有些狮子会对这个过敏。”
“你过敏吗?”芬恩问。
“我?”雷夫想了想,“应该不过——”
他话还没说完,鼻子一痒,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阿——嚏!!”
这个喷嚏的威力大到把旁边灌木丛里的一群小鸟全吓飞了,芬恩也被吓了一跳,往旁边跳了一步,耳朵压平,眼睛瞪得圆圆的。
雷夫用爪子揉了揉鼻子,表情很不爽:“……风太大了。”
芬恩看着他,金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笑意,但他很聪明地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安静地走回雷夫身边,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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