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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当初遇到沈念璋那第一面,是我唯一後悔的事。
当初只是寻常地捞走他一只烧鸡而已,这下好了,这辈子都欠了他一只烧鸡。
我被他吊着那一口气,硬是撑了过来,沈念璋找到药给我治伤,眼看着处境好起来,一小队燕军发现了我们,迅速包围而至。
沈念璋把我放在山洞里,抽出长剑面对他们。
长身玉立俊美无双的公子,狼狈不堪之时,也依然不掩矜贵,手中的长剑还沾着乾涸的血渍。
坚定不移。
微风吹得他的袖子轻轻摆晃。
我忽然想起霜云曾说过的一句,「……只是我有些感怀,小公子变回了他应有的模样。」
她说,沈念璋生来就聪颖绝伦,惊才绝艳,年幼时大公子苦恼晦涩难懂的诗词,小公子拿过来,歪歪头,眨眼便通晓了其中疑难之处,全家惊喜至极,请了一批名士过来教他。
幼年时的沈念璋生得精致俊秀,乖巧听话,聪明又懂事,简直人见人爱。
再大一些时,小公子早慧,少年老成,主动帮兄长打理生意,短短时间,沈家的铺子门庭若市。
人人都想他日後必定不凡。
可惜後来诸事诸人皆背道而驰。
所以霜云再一次见到沈念璋时,登时就落下了眼泪,百感交集,无以言表。
现在,沈念璋是能以一当十的厉害人物了。
可是,对面,不止十个人啊。
也不止百个。
我眼睁睁看着沈念璋挡在洞口,在敌人的重重包围里被伤得满身是血,凭着一股子信念杀光全部敌人,沈念璋遥遥看了我一眼,趔趄一步倒下了。
我扯着伤口跑过去推倒他身侧那个还剩一口气的敌人,乾脆利落拿刀抹了他的脖子,捡起沈念璋的剑,拖着昏倒的他赶紧转移。
边拖边一路上捡着断木编成简陋的筏子,把他放上去。
沈念璋的紫衣都浸成了红色,遍体鳞伤,没一处好地方。
我鼻子一酸。
真是惨啊。
之前他背着昏迷不醒的我逃命,好不容易我稍微恢复,又换成了我拖着昏迷不醒的他去逃。
风餐露宿,艰苦挣扎了许久。
我们最终还是被重重搜查的敌军找到。
不过在那之前我把沈念璋藏了起来,他们只看到了我。
我被带到周翎面前,他朝我道:
「殿下,您可真难找啊。」
第43章
我问他为什麽要通敌叛国。
周翎沉默片刻,「别怪我,人往高处走。
「你是皇帝的养女,我是皇帝的乾儿子,同样是半路认的,凭什麽我不能继位呢?女子本就没有男子那麽适合掌权。」
我明白了。
他想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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