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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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第1页)

邬平安完了。

各种意义上的完了。

得知要去见的人是姬玉嵬时,她腿都是软的。

倒不是因为害怕姬玉嵬在东黎朝只手遮天,而是他妹妹莫名死了,还和她还脱不了关系。

她已经预感到自己会在这个,视人命如空气的朝代,被弄死的,连尸体说不定都没人会为她收敛。

因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她出生的地方距离东黎朝很远很远,远到一辈子或许都回不去的时代。

她是南方人,出生普通家庭,毕业后在上千公里的城市打拼,一个月拿着四千出头的工资,独居、还养了一只白色的猫,算是新时代里普通得无法再普通的平凡人,没敢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穿越到有妖魔的地方。

在没穿越之前,邬平安时常觉得自己就像是大千世界里的一粒尘埃,不起眼的杂草,但她一点也不觉得气馁,毕竟嘛,人活着才有一切。

不过有时候人倒霉了,喝水都会被呛死,就像她,见义勇为都快跑了,却看见对方亮出了晃人眼的刀光。

被刺中那一刻她还在想,如果死在路边,吓到人怎么办?

不过她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当时邬平安怀揣担心的两眼一闭,双腿一蹬,死在了垃圾桶的旁边。

邬平安以为自己死了,就真的死了,没曾想是上苍见她可怜,又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她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了。

穿的还是一本以低魔为背景,偏历史上魏晋风的架空虐文小说,好巧不巧刚好是她临死前看过的那本狗血虐文,内容黑泥致郁,时常让她感到头皮发麻,所以跳着看了。

因为看得不多,导致她醒来后一度懊恼,当时没有全文背诵。

不过后面在知道自己是谁后,她的懊恼就淡下去了。

她仍是邬平安,一个没有身份,在坐骑是低种族妖魔的东黎朝,是最下等的人。

甚至还在穿书第一天差点又要去见太奶了,运气好被同样为下等人的阿得救下。

阿得本来叫阿黛,因为阿黛的‘黛’字比起‘得’太不适合了。

东黎朝有名的贵勋氏族明小姐,名字里就有个‘黛’字,冲撞了贵人几条命都不够赔,虽然明黛小姐不会来这种贫民窟,她也还是为了以防外万一,改名字了。

阿得解释名字来由时说得毫不在意,邬平安听呆了,隔了许久才缓缓感叹。

“阿得,你好聪明啊。”

阿得嘿嘿一笑,常年劳作偏黑的肤色牙齿雪白雪白的,梨涡在唇边莫名有些可爱。

她说:“你是第一个夸我聪明的人,虽然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我也还是好高兴。”

不是妄自菲薄,而是阿得小时候发烧,脑子差点烧坏后就有点反应迟钝,别人时常会说她笨,刚捡来的人是第一个夸她的。

邬平安很认真地摇头,“不是,是真的很聪明,和贵人冲撞名字太危险了。”

现在距她穿书已经好几日,已经简单了解了这个世道的规则,这里有许多变异的妖兽,而保护百姓的是会术法贵族。

东黎与魏晋朝极其相似,都城乃后世康建原身:建邺城,地理位置乃南拥秦淮,北倚后湖,西临长江,东近钟山,极为宏大壮阔,而东黎也以四大家族姬、谢、崔、明掌控,其中姬为首。

当朝独得帝王宠爱的皇后便是出自姬氏,再加之姬氏乃百年大族,非常人难及,姬氏可谓一手遮天,而阿得换名的明黛就是姬氏大公子的未婚妻。

姬氏的大公子姬辞朝,明氏的明黛,就是她死之前看的那本虐文小说里的男女主。

女主明黛身体不好,常年重病在榻,一心爱慕着男主,但一开始姬辞朝并不喜欢她。

明黛一边重病哀怨,一边将一腔痴心付之他身,皆被他视若无睹,其虐心等级也就比她的命稍苦了些。

虽然男主对明黛不在乎,但顾她是未婚妻,大多数时还会关心明黛。

文中没有表现出来,是邬平安自己在玻璃渣里找糖吃,从细枝末节中找出的证据。

但邬平安记忆最深刻的并非男主,而是里面生来本应该早夭,却活到二十几岁,年纪轻轻便术法高超的反派姬玉嵬。

小说中对姬玉嵬的描述为:看似有着光风霁月兼瑶阶玉树郎艳独绝,此神仙中人,实际却有世家公子的恶劣品性,杀人如麻不说,为人极其阴暗。

用现代的话来形容,他就是一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阴暗黑泥,纯恶的反派,为男女主在一起添加了诸多麻烦的神经病。

这本书之所以被称之为黑泥文,便是因为反派姬玉嵬,他自私恶毒又貌美无比的同时,还作恶多端,搅得那些人在他死后数年提起姬玉嵬,还是会有种毛骨悚然的寒意。

邬平安知道自己不是主角,碰不上男主,更加碰不上姬玉嵬这种阴暗黑泥神经病,高兴又遗憾了许久。

穿书一场不能近距离围观男女主的爱恨情仇,实在太可惜了,也不知道现在这两人发展到剧情什么时候。

她在心中遗憾一阵,最后勉为其难地认为自己拿的一定是,‘翻身奴隶把歌唱’的积极向上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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