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第1页)

李迎初看见他也是一愣,扯掉脚踝上的藤蔓,“你怎么在这儿?该不会是跟踪我吧?”

“我跟踪你?你凭什么觉得是我跟踪你啊?就不能是你跟踪我?”

“本公主都不屑于跟踪你这种人。”

诸怀清醒过来,对着他们一阵怒吼,泠赋心道不好,眼疾手快地给两人身上贴了急行符,拉着她就开始跑,跑了不知道多久,身后的声音渐渐远去才停下来撑着膝盖喘气。

泠赋席地而坐,随手扯了一根狗尾巴草拿在手里把玩,将落在肩膀上的马尾甩到后面,说道:“你怎么在这?”

李迎初从包里拿出厚帕子铺在地上才坐下来,“不告诉你,不过你救了本公主,等日后回到京城,你想要什么赏赐只管开口。”

泠赋从怀里拿出一张帕子递给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当真,眸光落在她身上带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我可从没见过你这么落魄的公主。”

李迎初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接过帕子擦脸,夜色渐渐笼罩下来,周遭寂静无比,各种鸟雀的声音就显得格外清晰,她靠着树紧紧抱着怀里的龟壳。

泠赋去附近的溪水里捉了一条鱼回来烤,火堆的光阴照在李迎初身上,他蓦然瞥见那亮晶晶的龟壳,脸色一变,瞬间有种自己被耍了的感觉。

“你不是说你的龟壳被我炸坏了吗?”泠赋指着她怀里那个龟壳,“那这个是什么?”

李迎初本来在神游天外,他突然出声,把她吓得一抖,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后把龟壳抱的更紧了,“这个你可不能再给我炸坏了,这是国师爷爷送我的生辰礼。”

国师爷爷……

泠赋眉心突突直跳,觉得她有臆想症,哪个金枝玉叶的公主会在这种荒郊野外被凶兽追?

他没有搭腔,把烤好的鱼递过去,“吃点东西。”

李迎初接过串在粗糙树枝上的鱼皱紧了眉,“这鱼干净吗?”

“……”泠赋:“我洗了三遍,不吃还我!”

李迎初摇摇头,把鱼头和鱼尾掰下来扔掉,又开始撕鱼皮,“不吃鱼皮,还有鱼刺,你能帮我挑出来吗?”

泠赋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伸手去接:“你性子金贵,只可惜不是真公主,所以就别挑剔这么多了。”

“我怎么就不是了。”李迎初把鱼递过去。

“你要是公主我就是皇帝。”

话音落下,李迎初“噌”一下站起来,重重将手里的鱼扔在他身上,高声道:“你放肆!”

泠赋先是一懵,见她是真的生气了,也觉得自己话说的有点过,她三句话离不开“我是公主”,万一真的是呢?无奈只能捡起地上沾了灰的鱼仔细的撕掉鱼皮,然后剔掉鱼刺把干净的鱼肉放在帕子上,“好好好,公主,公主,你是公主,请问现在可以吃了吗?”

李迎初本来是不喜欢吃鱼的,但带的干粮已经被吃完了,现在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不情不愿地接过,小口小口吃了起来,一边吃眼泪一边掉。

她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种委屈,要不是母后生病了,她依旧是皇城里最尊贵的福安公主。

“你哭什么?”

泠赋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树,倒挂金钩在她斜上方的树枝上,抱着手臂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要你管啊。”李迎初声音哽咽,一口气把所有的鱼肉都塞进嘴里,虽然又腥又苦,但不能不吃,她还要给母后找治病的玄灵花。

泠赋用符纸变幻出几只萤火虫,“说说看呗,说不定本少爷就乐意帮你呢?”

萤火虫带着星星点点的光亮向四周散去,像是一小片星空。

李迎初狐疑,“你会帮我?”

“当然,毕竟本少爷人帅心善,乐善好施,”他拍了拍胸脯,垂下的马尾里夹杂着靛青色的发带若隐若现,“你知道我妹妹是谁吗?”

李迎初摇头。

说起泠烟他就像只开屏的孔雀,“我妹妹可是去云山仙府拜过师的,那虚空画符的技术是伸手就来,各种妖魔鬼怪看到她都要夹着尾巴跑,更不论她的剑术,她要是出剑必定死伤惨重。”

“真的?!”李迎初双眼放光,惊喜道:“那你能介绍她给我认识认识吗?”

泠赋睨了她一眼,“你认识她干什么?”

小火堆的火光逐渐熄灭,柴火炸开的哔剥声此起彼伏,李迎初望向他,眼睛在火光中亮晶晶的,“我想请她帮帮我。”

泠赋略微停顿片刻,说道:“你跟我说就行了,她最听我的话,我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让她数一她不敢数二。”

"这么说你妹妹对你言听计从?"李迎初问。

“那当然了。”

“那看来你不是个好哥哥。”

“……”

泠赋从树上跳下来,说道:“你快说,说完我好说我的条件。”

李迎初:“什么条件?”

“当然是帮你忙的条件了。”

“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李迎初站起来,从包里拿出一颗珠子,轻念咒语,珠子闪烁两下便亮起剧烈的光芒,在空中投射出一株冰蓝色的花,她指着花说:“我要找玄灵花,国师爷爷说它在东陵海底,可罗盘的指针一直不灵验,所以我找不到。”

她又拿出罗盘给他看,上面的指针果然暗淡下来,胡乱旋转着。

泠赋说道:“我和我妹妹帮你找到这个什么玄灵花,那你要保证我的忙你一定能完成。”

她竖起三根手指,“我保证,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

泠赋摩挲着下巴打量她,“你说你是公主,那你应该知道当今陛下有一位公主,三位皇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