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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樱脚底板果然长了大血泡,已经磨破了,血还在流,溃烂的皮肉沾在袜子上,一拽就疼。
剪子在火烛上烤了烤,裴珩攥着宋樱的脚踝,将血泡边缘已经被磨烂的皮剪了。
“疼!”
火辣辣的疼,宋樱没忍住,脚下意识的一缩,本能的叫唤。
裴珩紧紧攥着她脚踝,“别动,烂掉的皮肉不处理不好愈合。”
宋樱疼的泪眼汪汪瞪他,“那你轻点嘛!”
裴珩:……
“嗯。”
不知道是一碗药喝下去起了作用,还是给宋樱处理血泡难度太高,裴珩出了一身汗。
他身上有瓶儿金疮药,是从京都离开的时候,当时就随身带着的。
给宋樱上了点,用棉布轻轻包住。
“明天别走路。”
金疮药落在创伤口,伤口有点清清凉凉的感觉,宋樱看着自己被包扎好的脚,“那怎么可能不走路,我得煮饭呀。”
“我买回来。”裴珩说。
宋樱张了张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按照人设,她现在该骂人的。
但人家才帮自己处理了血泡,还说明天要买饭,她有点骂不出口。
这可是未来的太子!
“我困了。”宋樱倒头躺下,准备混过去。
她面冲着墙,背对着裴珩,扯了被子做出倒头就睡的样子。
裴珩震惊的看着宋樱的后脑勺。
他没挨骂???
这不对劲!
非常不对劲!
他刚刚说买饭回来,宋樱竟然没有发火质问他从哪来的钱!
要知道,来这里的第一个月,他发了工钱没有第一时间给宋樱,只是耽误了几个时辰,宋樱差点骂的他祖坟裂开。
今天竟然没骂也没和他索要身上的钱?
而且他拿出金疮药的时候,宋樱也没有问这药从哪来的!
她为什么不骂他???
盯着宋樱的后背看了一会儿,药劲儿上来,裴珩也困了。
吹了火烛,睡下。
宋樱原以为穿书来的头一天,会睡不着的。
结果倒头就着,一睁眼,已经是第二天天光大亮。
炕上只有她一人,旁边放着三个大包子。
嗯?
大包子?
宋樱一骨碌爬起来。
裴珩不在,程默也不在,厨房里,昨天的药渣也不见了,只剩下两副还未煎的,厨房收拾的干干净净。
这得多早起来,才能煎了药吃了,还能去镇上买了包子,打个来回……
给锅里填了水,宋樱将大包子上锅热一下。
呜~
好香~
是古代无激素家养猪的大肉包!
啊呜啊呜几口,宋樱吃完一个。
包子极大,一个顶饱。
吃完了,宋樱单脚跳着从厨房出来。
春日里的半上午,阳光暖呼呼的晒在院子里。
她和裴珩住的这个院子,不算太大,坐北朝南的一排房。
中间那间是他俩住的地方,左边是程默昨天过夜的,里面也有火炕,但平时不烧,就堆放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右边那间当柴房用,摞着整整齐齐的柴禾,都是裴珩从山上砍了木头劈好了的。
多好的未来太子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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